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调研报告(6篇)

时间:2023-05-04 18:35:05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篇一: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调研报告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报告八篇

  第一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

  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我们积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落实各项党风廉政建设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机制建设,提高廉政文化建设的知晓率和接受率,强化整改落实工作。本报告将介绍我们的工作情况。

  一、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认识

  我们认识到主要负责人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更是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在实践中,我们注重加强主要领导责任制度的建立,确保主要领导与下级领导之间的责任落实。

  二、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们的主要领导充分认识到“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性,坚持不懈地推动落实各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他们常常在党风廉政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要领导的责任,带头开展党纪检查工作,确保企业内部安全稳定发展。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措施

  我们通过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制度,建立纪检、监察和稽查等工作机制,加强监督和惩处。同时建立党风廉政示范在前、曝光与曝光反馈相结合、员工投诉安排公开三位一体的监督机制。

  四、加强干部培训,提高党风廉政意识

  我们针对干部的实际情况,开展专业化的培训,注重方法多样化,形式灵活,增进工作人员的自觉性和持续性,提高全体员工的党风廉政素质。

  五、指导新员工参加党组织,增强组织认同感

  我们积极引导新员工参加党组织,增强组织认同感,加强新员工的培训和引导,帮助新员工从战略、战术改变到思想、认识上的变化。

  六、加强廉政建设文化的宣传

  我们加强廉政建设文化的宣传,借助多种形式和多个媒体渠道推广,增强全员参与和积极性,培养全民反腐倡廉、爱国爱党的思想。同时,在企业文化建设上,落实全明、全公、全媒、全网的原则,让“互联网+”的特点更好地体现。

  七、加强对外交流和合作,提高对外形象

  我们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提高企业的对外声誉和社会信誉,以良好的品牌形象提高在行业内的影响力。同时,我们还积极参加各类行业活动,并与省市纪委、监察机关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合作。

  八、深度参与全面从严治党政治教育,推动重点工作

  我们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政治教育,启动更具针对性的教育活动,进一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今后,我们将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始终坚持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职责,以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高效的措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开展,推动企业红绿榜制度、规章制度建设健全,让更多的人认识到我们是一个值得信赖、廉洁自律的企业。

  谢谢大家!

篇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调研报告

  

  XX市林业局全面从严治党调研报告

  党的十八大以来,XX市林业局各级党组织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通过抓实“两个责任”各项措施,干部职工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廉洁自律和勤政为民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从严治党成效较为明显。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情况的认识。相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涵更丰富更全面,责任范围更宽、标准更高、要求更严,不仅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涵盖在内,还包括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的责任,体现了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战略思维、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化。XX市林业局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工作中,始终将“两个责任”作为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抓紧抓好,将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作为推动干部作风转变和反腐倡廉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通过采取宣传教育培训检查等一系列的方法和措施,各级各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主体责任职责更明确、任务更具体。

  (二)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要做法。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局党委不断强化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明显成效。首先,把“严”和“实”的要求渗透到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中,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其次,注重在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干部队伍以及作

  风建设上下功夫,有力地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深入开展。抓住班子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就等于牵住从严治党的“牛鼻子”,就能不断推进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以问责为抓手,切实推进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严肃责任追究,各级党组织对本部门或者本单位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出现问题的,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一案双查”有关规定,追究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首先,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和典型问题公开通报等制度,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履职到位。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危害,“四风”和腐败问题频发多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的,严肃责任追究,严格按照“一案双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起追究,领导责任和当事人责任一起追究。2016年共对10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取得的成效。首先,发挥了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带头作用。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自觉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从严治党工作中不仅向党员、干部进行治党管党相关宣传和教育的同时也迫使领导本身要起到了约束和监督作用,党员、干部受到教育的同时也会对领导的言行进行监督,领导班子只有做好表率才能管理好职责范围内的干部职工,使领导班子在从严管党治党中发挥带头作用。其次,建立了严厉的责任追究制度。谁担职、谁负责,出了问题就要承担责任。领导干部自清自廉是基本要求。同时,对自家的“责任田”负全责,管人管事管自己,履行一岗双责,肩负起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如果因未尽职责,而使所在的部门和单位问题成串,“一把手”脱不了干系,就要被追责。出了问题,要实行“一案双查”,既查直接责任、又查领导责任;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督监管不力的问题,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真正发挥从严治党责任制的威力。再次,强化了权力运行监督。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先后建立了“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发言制为核心的一系列权力监督制度,对各级党政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是否带头严格执行民主决策议事制度进行定期检查,在重要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审批和大额资金使用方面的讨论得到有效监督,确保了管得住、防得牢,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困难和问题

  党章赋予了各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同时也赋予了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责任内容又需要通过责任主体抓好具体工作来实现。但在实施过程中,就责任主体而言,由于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和工作措施不力等因素,很大程度影响了责任内容的全面履行,从而导致责任主体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一)思想认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认识不够到位,部分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不强,观念谈薄。责任制能否得到真正贯彻落实,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责任主体思想认识,从领导干部思想状况来看,有的对自己责任主体的身份认识不清,对自己在责任制落实中应负主体责任较为模糊。有的认为抓好分管工作才是称职,从严治党工作好点差点无所为。有的认为只要自己廉洁自律就行,其他人员有没有不廉政行为与自己无关。还有的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管党治党工作是纪委监察部门的事,确保完成本单位每年的指标才是自己的事,对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满足于部署和要求,落实从严治党工作时往往只是走走形式、做做样子,有无效果无所为,完成任务就行,没有真正把从严治党纳入工作“主业”抓紧抓实。

  (二)工作实践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工作多停留在表面上,履行不够。责任制从制度上明确规定了责任主体在职权范围内所承担的具体职责,其职责内容大都以责任书的形式作出规定,责任主体也以签订责任书的办法进行了承诺,但责任主体对自己职权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职不够,对从严治党的要求不多,有些部门仍然存在责任书签过了,工作就算完成,责任内容只停留在“明确”上,没有完全落实在具体“行动”中。有的工作有落实,但落实力度不够。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所承担责任还不够具体,没有刚性约束,虽然有责任落实,但难以深度落实,缺乏程序性、保障性、惩戒性规定。有些地方和部门责任制形同虚设,对党风廉政建设和从严治党工作不管不问,导致管辖地方部门歪风盛行。有些领导干部虽然自身廉洁,但对责任制有关规定不担当,信奉多栽花、少栽刺的庸俗哲理,当老好人,不想得罪人,导致从严治党监管不到位。

  (三)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有制度,但执行不够严格,流于形式。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许多单位将责任层层分解,制定很多规范性措施和办法,为保证责任制有效运行,有的单位还制定了配套制度。就其制度本身来说是比较具体和明确的,但在制度执行方面不够严格,重制度建立,轻制度落实,执行制度不严,落实制度不实,责任书内强调考核奖惩,但碍于情面,往往都是只奖不惩或是惩处只是简单通报和流于形式的批评教育,使制度失去了应有功能,从而影响了责任制的落实,制度存在“失灵空转”的现象。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的建议和对策

  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过程中,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主体责任建设,才能确保责任制各项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一)准确把握纪检机关职责定位。首先,必须充分认识到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必要性和艰巨性。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损害党的肌体健康,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更加清醒地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持不懈加强党风建设,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其次,必须毫不动摇地聚焦中心。

  (二)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必须做实做细。首先,必须提高主体责任意识。只有思想认识到位,才会有想抓这项工作的自觉性,才能对主体责任落实工作负责。提高主体责任意识,必须从学习教育人手,重点学习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学习中央领导集体有关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学习先进性教育和群众路线教育,学习《廉政准则》、《条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通过学习教育,提高对反腐倡廉重大意义的认识,提高领导干部对履行主体责任重要性的认识,从而自觉担负起从严管党治党的责任。其次,必须严格检查考核。加强检查考核是落实责任制的有效手段,也是督促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制的重要方法。方法上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即:把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制情况与干部考核相结合,与工作目标和年度考核相结合。把责任主体负总责与具体工作任务相结合,既要有总体责任考核要求,又要结合年度任务进行考核。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确保责任制考核具有操作性,防止考核时无实际内容)。内容上全力确保“三个突出”(即:突出各责任主体对党风廉政建设和从严治党工作负总责,强调责任主体在从严治党方面的岗位职责。突出体现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表率作用,把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在从严治党中的表率作用纳入考核内

  容)。突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使责任主体明抓确哪些工作,指导其更好地履行职责。制度上重点建立“三个制度”(即:建立健全报告制度。责任主体要将责任制执行情况和重大事项,定期向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同时列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廉重要内容。建立评议制度。对责任主体执行责任制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评议结果在适当范围公开。建立检查制度。适时对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把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抓主体责任落实必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首先,必须做实目标任务分解和落实。一要确定责任目标。紧紧围绕年度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确定责任目标,着重从解决本地区本单位突出问题人手,把责任目标和措施要求纳入责任制范畴,确定其年度和阶段性从严治党责任目标。二要抓好责任分解。根据责任主体工作范围,按明晰责任、细化措施、规定时限将责任目标进行分解,同时划分相关责任区,以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将责任范围和内容固定下来。三要落实责任目标。明确党政“一把手”责任目标。“一把手”是从严治党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对管党治党工作负总责。明确领导班子成员责任目标。要求班子成员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做好分管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所分管范围内从严管党治党各项工作。其次,必须加大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一要坚持抓“早”,做到早教育、早防范。在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中,坚持抓早、抓小,架设“警戒线”,打好“预防针”,防患于未然,做到“两教育、两防范”,即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加强干部警示教育、组织谈话防范、廉政审查防范,经常对党员干部拉拉袖子,敲敲警钟,筑牢防腐堤,把好预防关。二要坚持抓“实”,做到制度完善、渠道畅通。除强化案件线索处置排查和案件查办工作外,认真抓好日常作风效能监督,实行定期监督检查制,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和纠正。同时,畅通群众

  举报和监督渠道。既抓“8小时内”,又抓“8小时外”,构建执纪、司法、信访、电话、网络“多位一体”监督体系,建立全社会“大监督”的工作格局。三要坚持抓“严”,做到违纪必惩、有责必究。突出对工程建设领域、惠民政策落实、“三资”管理使用以及“三公”经费管理等方面问题线索的核查。不断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在全市林业系统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会风纪律、上班工作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参与黄、赌、毒等专项治理,严查“四风”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用铁的纪律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四)抓主体责任落实必须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必须将软任务变成硬指标,不仅要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而且还要明确责任追究措施。要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各单位工作人员出问题,就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出问题,就要追究挂钩或分管领导的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加压的工作氛围,以此来推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使地区和单位主要责任人感到作风和反腐败不抓不行,抓得不严出了问题也不行。只有这样,才能促使党委负责人切实感到压力,才能使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得到贯彻落实。

篇三: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

  关于乡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认真落实市委《关于乡镇纪委书记不分管其他业务聚焦主业专司纪检监察工作的通知》和市纪委《消灭乡镇纪委执纪审查“空白点”暂行办法》,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延伸到乡镇一级、压实到乡镇一级,确保取得实效,让群众满意,2月下旬至3月上旬,市纪委组建成立5个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全市62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了督导和调研。在认真调研、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形成了调研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对策措施。现将调研、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乡镇纪委基本情况

  (一)人员配备方面

  2016年9月,全市乡镇纪委换届后,62个乡镇纪委分别由3—5人组成,全部配备了专职纪委书记,专司纪检工作。其中:A区11个乡镇纪委,各设专职纪委书记1名、纪检员1名,兼职纪委委员3名。B县19个乡镇纪委,各设专职纪委书记1名,兼职纪委委员2名。C县13个乡镇纪委,各设专职纪委书记1名,兼职纪委副书记1名、委员1名。D县7个乡镇纪委,各设专职纪委书记1名,兼职纪委副书记1名、委员3名。E县12个乡镇纪委,各设专职纪委书记1名,兼职纪检员1名、委员3名。

  (二)办公设备和场所方面

  全市62个乡镇纪委都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等最基本的办公设备,部分乡镇纪委有专门的办公场所,个别乡镇纪委还安装了专用固定电话。

  二、乡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取得的成效

  从督导情况看,全市各乡镇党委、纪委能够认真落实中央和区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为本地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纪律和作风保障。

  (一)乡镇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一是行动自觉正在形成。自2015年11月以来,市委通过举办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培训班、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培训班、乡镇党委书记培训班,使大多数乡镇党委书记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基本上掌握了主体责任的内涵、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进一步增强。

  二是坚持做到“两手抓”。大多数乡镇党委都能够按照市、县(区)党委、纪委的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开城镇、吉强镇、震湖乡、联财镇、黄花乡、孟源乡,制定的主体责任清单,任务明确,措施具体,落实有力,较好地实现了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机融合和相互促进。

  三是压力传导比较到位。大多数乡镇党委书记能够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落实,将压力传导到站所和各村(居)

  委会。寨科乡、新营乡、神林乡、新民乡、王洼镇党委书记,经常听取工作汇报,亲自开展检查,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建立了党政班子成员带头联系包抓站所和村(居)委会制度,“包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2016年,D县7个乡镇共约谈乡村干部37人,给予免职处理3人,有效解决“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四是积极支持纪委“三转”。大多数乡镇党委按照市、县(区)党委、纪委的要求,支持纪委“三转”,对纪委书记分工进行调整,不分管其他业务聚焦主业专司纪检工作。同时,从办公经费、办公设施、办公场所等方面给予倾斜,保障纪委开展工作。田坪乡、红河镇还专门腾出一间办公室,作为纪委办案场所。

  (二)乡镇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方面

  一是进一步聚焦监督执纪主业。自2015年11月以来,市纪委通过举办监督责任培训班、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培训班、执纪审查工作培训班,大多数乡镇纪委书记了解了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决策、新部署,明确了“三转”的新要求,掌握了监督责任的内涵和主要内容,提高了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对监督执纪职能定位比较准,基本上做到了专司纪检工作。

  二是积极协助乡镇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大多数乡镇纪委能够按照党章要求,切实发挥组织协调职能,通过签字背书、强化“两个责任”清单和

  “三级同述”、“三级包抓”制度落实,协助党委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C县13个乡镇、E县12个乡镇的所有站所负责人和村党支部书记向乡镇党委述廉述责;D县7个乡镇对所有站所和村(居)委会实行包抓,实现全覆盖,有效解决了责任虚化空转、抓而不实的问题。

篇四: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调研报告

  

  2021年有关全面从严治党调研报告例文

  2021年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调研报告范文

  今年以来,××委始终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主责主业,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案以案促改工作,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基本情况

  一是强化领导支持,提升执纪效能。××县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来抓。通过召开县委专题会、常委会、全委会,分析^p研究形势,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听取县人大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和县纪委、各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全力支持纪委监委工作,听取县纪委重要案件汇报×次,切实加强对各镇、县级部门领导班子的管理和监督。班子成员每年与所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党政“一把手”开展一次谈话,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责”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把脉问诊、提醒敲钟,全年与新任干部谈话×次,被谈话对象×人,与×名镇党委书记开展谈话。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专班,细化×大类×项重点任务,深化“四个查一查”“四个专项工作”,高质量召开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建议×条,班子自查问题×条,逐项建立台账整改,坚决肃×流毒和恶劣影响。推动“三化”建设,按照“优化机构提效能,配齐设备强保障,阵地建设展形象”的工作思路,设置办案专区、信访接待室,精简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个,修订完善工作流程图×张、制度办法×项,着力提升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质效。

  三是强化纪律审查,加强震慑教育。县委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查办案件工作,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支持查办腐败案件,加大覆盖面。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的审查和处置力度,聚焦项目建设、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全县重点工作,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治“慵懒散慢虚粗”等作风顽疾。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问题线索×件,谈话函询×件,党纪政务处分×人,移送司法机关×.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从严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今年以来,扶贫领域党纪政务处分×人;涉黑涉恶案件党政纪处分×人,查处庸伞×人;生态环保领域党纪政务处分×人;破坏营商环境党纪政务处分×人;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土地使用党纪政务处分×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人次,实现了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转变。

  三、存在不足

  一是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有层层递减的问题,部分干部纪律意识还不是很强。

  二是追责问责力度不大。查办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少,震慑作用发挥不够。

  三是廉政教育不够深入。运用身边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不够,与工作实际结合不够,效果还不够明显。

  四、对策建议

  一要加强责任意识教育。当前,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管党治党、从严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二要健全责任传导机制。层层分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三要强化责任追究。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篇五: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调研报告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专题调研报告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黄山区始终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主责主业,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坚持“点、线、面”三个结合,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主要做法

  一是突出重点——强化领导带头,落实一岗双责。黄山区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来抓。带头“定责”,把握切入点。每年通过召开区委专题会、常委会、全委会,分析研究形势,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区委书记与14个乡镇和78个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将任务定到岗、责任定到人、措施定到位。带头“履责”,紧扣着力点。班子成员每年与所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党政“一把手”开展一次谈话,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把脉问诊、提醒敲钟;到基层调研、督查工作时,一并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要求、明确目标、细化责任。2013年以来,区党政班子成员先后约谈7批252人,检查54个区直单位、14个乡镇及32个村。带头“考责”,夯实落脚点。每年由区党政班子成员带队,对乡镇和区直单位集中考核时,采用口头和书面相结合方式进行述责述廉,接受“两代表一委员”和其他干部、服务对象的测评打分,并对各地各单位党风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进行“三位一体”评议,作出综合评价、分出等次、奖优罚劣。三年来,共通报表彰12个乡镇、20个区直单位,对4个单位综合目标考核成绩予以“减分”、14单位综合目标考核结果予以“降档”、5个单位综合目标考核结果予以“一票否决”,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是把握主线——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主线来抓,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构建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2013年以来共修订完善出台各类反腐倡廉制度20余项。健全责任落实制度,分清界线。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季报告制度》,各地各单位每季首月10日前报告上季度工作落实情况;在全市率先创新出台《乡镇及区直单位党政正职向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述责述廉暂行办法》,今年初随机抽取5个乡镇和7个区直各

  单位党政正职进行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目前,正在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及《考核办法》、《约谈办法》,厘清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不断扎牢责任篱笆。改进监督管理制度,筑牢防线。制定《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业务工作暂行办法》、《对“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监督工作暂行办法》、《财政资金审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监督程序,突出监督重点。出台《村干部报酬“三位一体”保障和激励机制实施新则》、《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暂行办法》、《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制度,增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动力和保障。完善作风建设制度,守住底线。坚持把制度立起来,把纪律挺起来,修订出台《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禁止公职人员参与赌博活动的暂行规定》、《乡镇干部住乡值班暂行规定》等,做到立规从严、正风肃纪,不断把作风建设推向深入。

  三是抓住负面——强化纪律审查,加强震慑教育。区委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查办案件工作,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支持查办腐败

  案件,加大覆盖面。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的审查和处置力度,着重从政府采购、招投标、建设领域、民生工程、政策性住房、惠农资金等重点领域中查找案件线索,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强化震摄作用。2013年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423件次,立案108件,涉及科级干部23人,给予党纪处分90人、政纪处分16人。近年来,重点查办了原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汪某,原黄山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刘某,区林业局局长李某等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功能,增大影响面。通过组织力量,对近年来查处的一些领导干部贪污腐败案件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开展深入剖析,查找制度、执行、监督等环节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30余个;同时,选择一批典型案例与区四套班子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高等级风险点一同汇编成《廉政风险防控教育手册》,作为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党员培训教育教材,做到用身边的事警示教育身边的人,起到很好效果。两年多来,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干部教育主题班次,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0多场次,培训人员1200余人次,让案件查办的警示教育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全力督促聚焦主责主业,扩大监督面。积极探索向区一级党政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2013年通过改革实现纪检派驻全覆盖、无盲点,着力破解同级监

  督难题。在全市率先出台《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将14个乡镇、25个区直重点派驻纪检组划分为4个办案协作区,有效解决基层办案人手不足和质量不高等问题。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对区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原先的185个减至9个,精简95%,使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更加聚焦主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责。

  二、取得成效

  通过两年多来的不断实践和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区上下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良好局面得到巩固,实现了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一是增强了责任意识。通过细化党委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等具体内容,使各级班子成员一致认为落实主体责任是

  法定之责和重大政治责任,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必须勇于担当、敢抓敢管,牢固树立起“抓好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担当意识,争当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责任人”和“带头人”。

  二是完善了工作机制。通过制定出台和修订完善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各方面有关制度、规定,推进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和“三转”,建立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精减行政权力和审批事项,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不仅硬化了责任落实机制,使压力层层传导,还规范了权力运行,保障了党委主体责任有效落地生根。

  三是起到了警示作用。通过强化宣传教育、查办腐败案件、曝光典型案例、转发上级通报、开展专项督查、实行诫勉谈话、下发督查通报和整改通知书等形式,对主体责任不落实或违纪违规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理,既增强了领导干部的规矩意识、自律意识,又防止了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使全区干事创业、风清气正

  的良好政治生态得到保护和发展。

  四是促进了地方发展。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力促进了全区三个文明建设,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财政预算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两年实现2位数增长;成功蝉联安徽省第三届文明城市,首次跻身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行列,芙蓉社区、甘棠社区分别荣获“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荣获“中国十佳绿色城市”、全省美好乡村建设先进区,新增国家级生态乡镇3个、省级生态村4个、市级生态村12个。

  三、不足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上的差距。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认识还不够深刻,纪律意识在心中还没有真正立起来;甚至部分干部在思想上没有完全与组织相统一,认为党委落实从严治党就是和干部过意不去。二是工作实践上的不足。有的党组织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责任传导、层层压实不够有力;有的在科学运用“四种形态”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理念思路和方法举措上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制度建设上的弱项。监督问责制度还不够完善,有的缺乏具体的操作程序和硬性规定,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

  四、对策建议

  一要加强责任意识教育。当前,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管党治党、从严治党这个首要责任。二要健全责任传导机制。层层科学分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三要强化责任追究。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

  (弘利

  教育)

篇六: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调研报告

  

  落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调研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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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调研报告范文

  落实主体责任,既是党中央对新时期全党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深刻认识,又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更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大战略举措。基层党委(党组)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败。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党委(党组)认为业务工作是主业,党风廉政建设差一点无关大局,不求优秀,但求无过;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就是抓好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片面认识;有的党委(党组)述职述廉流于形式,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多以被考核者口头和材料汇报为准,很难客观评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有的在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上,不结合工作和岗位实际,而是上行下效、照搬照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凡此种种,不一而足。由于思想观念还没有真正转换过来,致使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思路不清,工作流于形式,积极性和主动性大打折扣。

  2.职责定位不准确。有的党委(党组)认为全面从严治党是纪检工作,对贯彻落实主体责任满足于一般性工作部署和要求,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有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形同虚设,很少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有的对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知半解;有的“一把手”对党内职务意识不强,只重视行政职务,认为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组织书记或纪检上的事,与己无关,不管不问。有的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认为党委是领导主体而不是工作主体,只要开个会、讲个话、签个责任书就万事大吉了,存在着“只挂帅不出征”的现象。有的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当作软指标,认为只要经济发展的快,全面从严治党不发生大的问题就行了,即使个别干部发生了问题也是他个人的事情,与党委(党组)关系不大。

  3.问责追责力度不够。突出表现在奖惩不分明,往往是干好干坏一个样,尤其是在责任追究上存在怕的思想。检查考核中,发现了责任落实不力、工作推脱甚至出现失职等问题,在责任追究时不愿下狠手,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较少给予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甚至存在重大腐败案件中主要领导干部“毫发未伤”的情况,干部推荐使用时也未能作为重要依据参考。有的单位主要领导怕受追究,遇到问题尽力为下属开脱,甚至存在包庇袒护行为。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建议

  结合当前基层党委(党组)工作实际,我认为在基层要落实好主体责任,重点应抓好以下几点。

  1.正确认识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到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而落实主体责任基层党委(党组)就必须履行政治担当。基层党委(党组)要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忧患意识,坚守责任担当,决不能只重业务而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而不抓惩治腐败,真正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主体责任、担当主体责任。深刻认识主体责任是分内责任。抓全面从严治党是党委(党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抓全面从严治党是本职、不抓全面从严治党是失职、抓不好全面从严治党是渎职的理念,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努力让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蔚然成风。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基层党委(党组)领导成员都要坚持“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主管、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加强对主管、分管的部门全面从严治党的指导和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发现、督促纠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深刻认识主体责任是直接责任。党委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落实主体责任既要强化集体领导的责任,又要切实落实

  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做到党委“不松手”、党委书记“不甩手”、党委成员“不缩手”。

  2.要落实清单“明责”。依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实际列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界定党委(党组)的组织领导、选人用人、教育监督、正风肃纪、保障支持、示范表率责任范围,并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制定“规定动作”,建立倒逼机制。将主体责任细化分解到各领导班子、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建立责任制落实工作台账,并加强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的动态监管和经常性检查,确保主体责任不落空。二要定期报告“述责”,建立落实基层党委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接受上级纪委评议和研判。深入推进党政“一把手”的述职述廉制度,自觉接受民主评议,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存入其廉政档案并加强运用。

  3.要严格考核“问责”。实行对党基层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评优评模的重要依据。细化“一案双查”制度,制定配套细则,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的各科室、部门、站所和村级单位,既要严肃追究当

  事人责任,也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让“一岗双责”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

  4.领导带头“履责”。党政“一把手”要做到“五个直接”,即:亲自直接分解任务,直接安排部署工作,直接解决重点问题,直接听取工作汇报,直接带头检查考核。要强化“一岗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要做到“两个必须”,即: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须亲自部署、亲自过问;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必须亲自解决,承担起“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的监督监管责任。突出抓好单位主要领导履行职责不当的问责,特别是要选取有影响、有震动以及在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上出现问责情况的处理,公开处理、典型曝光,真正体现问责的威慑力、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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