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9篇

时间:2023-04-29 18:50:07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篇一: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

  

  十四五规划-医疗重点

  近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公布。其中,与医疗服务紧密相关部分集中在第45、46条。

  从医院管理者角度,对其中涉及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部分给出分析。

  原文如下:

  45.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社保转移接续,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落实异地就医结算,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健全老年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完善帮扶残疾人、孤

  儿等社会福利制度。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46.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完善国民健康促进政策,织牢国家公共卫生防护网,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职能。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改善疾控基础条件,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基层公共卫生体系。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健全医疗救治、科技支撑、物资保障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加强公立医院建设和管理考核,推进国家组织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发展高端医疗设备。支持社会办医,推广远程医疗。坚持中西医并重,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提升健康教育、慢病管理和残疾康复服务质量,重视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促进全民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健康产业。

  作为医院管理者角度,我们从中挑出10个关键词,并给出以下分析:

  1.医保统筹

  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统筹区域从县级、市级上升到省级,意味着百姓就医公平性大幅提高,也意味着医疗需求会增加。

  2.医保报销

  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落实异地就医结算,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希望发挥基本医疗保险的作用,提供更完善的基本医疗服务,保障老百姓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

  3.商业保险

  商业保险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是希望解决多层次多类型的医疗服务保障需求。商业保险发展规模一定程度上

  也体现了百姓就医需求的变化,也会一定程度上增加就医需求,对医院提供多样化就医服务也提出要求。

  4.健康战略

  总体上,医疗服务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织牢国家公共卫生防护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5.公共卫生

  作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公立医疗机构在今年疫情的预防、救治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十四五期间,公立医院要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要通过机制设计,完善医防协同体系,继续承担公共卫生应急医疗救治的主要力量。在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检验检测和应急处置中发挥作用,将公共卫生建设作为医院管理的核心工作,包括加速应急感染病房等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发热门诊等流程改造、完善院内感染管理等规章制度。

  6.分级诊疗

  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

  分级诊疗体系是医改的目标,目前面临优质医疗资源不足和资源分布不均两大问题。十四五期间,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优质医疗资源集中区域和机构的建设会加大力度。扩大优质医疗资源力量,一方面可以增加医疗服务总供给,弥补医疗资源不足的困境,一方面通过优质资源辐射效应,带动医疗资源贫乏和落后地区的医学发展,实现区域均衡布局。

  7.公立医院改革

  加强公立医院建设和管理考核,推进国家组织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公立医院是医疗服务体系中的重要力量,是医改中的一块硬骨头,以公立医院考核指标为导向,给公立医院管理提供方向。三医联动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药品和耗材的集中采购试点工作取得丰富经验,将给医院运行带来实质性影响,医院管理者要给予高度重视。

  8.社会办医

  社会办医是公立医疗机构的补充,机构数量已远远超过公立医院,但服务量还很小,发展很困难,在公立医院改革过程中,社会办医会有更大的生存空间和发展机遇。但相当长一段时间,社会办医力量没有办法在区域和整体上与公立医院形成竞争关系。

  9.远程医疗

  远程医疗对于政府来说是平衡医疗资源布局的解决方案,对于医院来说是一项服务患者的方式,国家已经通过医保支付、网络能力建设等政策,推动远程医疗服务。十四五期间要结合“互联网+医疗服务”,完善远程医疗项目、创新远程医疗模式。

  10.中医药

  坚持中西医并重,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在政府大力倡导下,中医的发展环境已经有所好转,但与西医在服务体系中的规模和作用相比,还有相当差距。要在中医人才培养上下功夫,扩展中医诊疗项目。中医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中的中医科都是中医药发展的重要力量,要给予相同的扶持政

  策。

篇二: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

  

  江西强化公?医院公共卫?职能建?权责清晰、医防协同、运??效的公共卫?运?新机制?前,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公?医院公共卫?职能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2年底,公?医院公共卫?体系制度框架基本建?,逐步建?权责清晰、医防协同、运??效的公?医院公共卫?运?新机制。《意见》明确,全省?级及以上公?医院要成?由院主要负责?任主任,公共卫?、医务、院感、呼吸、重症、中医、?理卫?、影像等相关科室负责?为成员的公共卫??作管理委员会,承担医院公共卫??作的综合管理、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和绩效考核等?作。临床业务科室要配备专职或兼职公共卫?管理员,负责科室公共卫??作?常管理。各级公?医院要于2021年底前完成公共卫??作机制建设,建?公共卫?职责清单制度。全省?级公?医院中,综合医院不少于3名、其他医院不少于2名专职?员从事公共卫??作;三级公?医院不少于5名专职?员从事公共卫??作。全省三级公?医院全?实?公共卫??席专家制度,?席专家享受医院领导班?副职待遇。充分考虑公?医院公共卫?科、感染科、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等科室特点,设置公共卫?岗位奖励基?,将公共卫?职责落实情况纳?科室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与绩效?资挂钩。《意见》强调,各级卫?健康?政部门要组织疾控机构与公?医院建??常定期会商制度。每年安排?定学时的公共卫?继续教育课程,纳?医务?员年度考核指标,将公共卫?实训课程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实施公?医院和公共卫?机构交叉培训计划,临床医师在晋升副?职称前,须完成不少于2周的专业公共卫?理论和实践能?训练,公共卫?医师在晋升副?职称前,须完成不少于2周的医疗知识理论和实践能?训练。每个设区市选择1?2家具有综合救治能?的医院,建?独?规范的传染病区。每个县(市、区)应明确1家发热门诊定点医院,建设规范的现场检验通道。全省?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要建?卫?应急现场救援队伍和应急专家组资料库,每3年?少更新?次,医院卫?应急专家组成员、卫?应急管理?员、卫?应急队每年?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稳步推进公?医院、疾控机构深度参与家庭医?签约、医联体、疾病筛查、慢病管理、健康宣教等?作。(记者钟端浪)[责任编辑:]

篇三: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

  

  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健全公共卫生体系

  “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是时下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随着技术、社会及文化发展的力度加快,人们逐渐意识到传统公共卫生体系的功能不足及漏洞,对于健康问题面临着比以往更大的压力,有必要建设一个高效、灵活的公共卫生体系,大力推进医防融合机制的发展,以改进和完善公共卫生体系。

  首先,要深化公共卫生体系的改革。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公共卫生体系,必须建立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完善和优化体系的框架和规范。有必要充分认识到政府在公共卫生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政策引导,改进政策实施机制,强调预防优于治疗,拓宽公共卫生体系的多元化管理和服务范围,建立多元化的服务机制,实施精准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的水平,改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效率和质量。

  其次,不断推进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传统的医疗和预防服务体系,大多是“医养分离”,由于体系本身存在的问题,导致医疗和预防两个体系的分离,容易出现服务不连贯和效率低下的情况。所以,必须进一步推动医疗和预防服务的统筹协同,加强医防融合机制,实现手段和技术的融合,提高双方的效率和质量,从而促进公共卫生的发展和改善。

  此外,还应加强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建设公共卫生体系,重点在于完善和改善公共卫生资源,建立完善的公共卫生设施,并在设施布局上进行优化,建立健全的健康教育系统,强化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增强公共卫生信息化系统,改善应急医疗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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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能力,完善和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完善的公共卫生检测体系,严格执行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全面提高公共卫生的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高品质的公共卫生服务。

  最后,要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法规,为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和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例如,制定疾病预防控制条例,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服务体系,提高社区健康服务能力,确保人民群众得到优质的公共卫生服务,制定公共卫生宣传法律法规,加强公共卫生普及教育,增强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还要建立科学可行的治疗服务体制,改进诊疗机制,降低治疗成本和提高服务质量,以及建立体系化、规范化的公共卫生检测机制,强化对疾病的监督和预防。

  总之,要加快推进公共卫生体系的创新,就必须着力解决医防融合机制、建设公共卫生体系及健全法规等问题。政府要建立良好的政策环境,完善和优化体系的框架和规范;推动医疗和预防服务的统筹协同,开展医防融合机制的探索;加强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完善公共卫生资源,增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法规,保障公共卫生体系的发展。只有在全方位落实这些措施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实现公共卫生体系的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品质的公共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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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

  

  在创新医防协同机制中实现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的具体措施和实施路径。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和健康意识的逐步提高,人们对医疗卫生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在这个背景下,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实现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成为了当前医疗卫生系统发展的重要方向。本文将具体探讨在创新医防协同机制中实现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的具体措施和实施路径。

  人员通:

  在推动医防协同的过程中,首要的关键是要实现人员与人员之间的通畅互动。针对这一需求,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建立医防合作的组织架构与管理制度,配备专门的医防合作人员。

  2.在医保、公共卫生、疾控等部门设置联席会议,加强交流。

  3.组织开展医护人员联合培训,打造卫生健康服务团队。

  4.实行网上咨询、视频会诊、互联网医疗等方式,促进患者与医护人员的联系。

  信息通:

  信息化技术是实现医防协同的重要支撑。要实现信息通,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建立全国卫生健康数据中心和人口健康数据库,实现医疗信息的共享和交流。

  2.推行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方便医护人员获取患者的就医资料。

  3.开展远程医疗,提供卫生健康服务的全方位支持。

  4.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防止患者信息泄露。

  资源通:

  资源整合是医防协同制度下的关键问题,只有资源通畅互通才能实现健康服务的共同提升。要实现资源通,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加强调度管理,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

  2.建立医疗资源共享平台,实现医疗资源的整合与共享。

  3.开展区域医疗合作,形成区域医疗联盟,共同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4.促进建设健康医院和通用设施,落实医防协同机制,实现全民健康。

  总结:

  创新医防协同机制,是推进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举措。在具体实践中,我们需要采用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三个方面的具体措施,有效地实现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达到卫生健康服务的共同提升。同时,需要凸显政府主导的作用,注重协同制度下各方面的合作与协作,让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卫生健康服务的福利,实现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的目标。

篇五: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229号建议的答复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文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时效性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09.252020.09.25卫生体制改革

  部门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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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229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和医疗救治体系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司法部、应急管理部、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我委始终将完善公共卫生体系作为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不断推进。一是不断完善公共卫生领域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由《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多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地方性法规共同构成的、较为完善的公共卫生法律体系。二是不断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以疾病预防控制、应急救治、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骨干,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为依托,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以全社会参与为支撑,覆盖全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三是不断拓展公共卫生服务内涵,实施健康中国行动,重点针对严重威胁妇女、儿童、老年人等脆弱人群的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等威胁健康的主要因素,设立并实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行动,加快研究疾病综合防治策略,切实提高疾病防治能力水平。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将公共卫生和医疗救治体系建设纳入国家安全战略和各级政府发展“十四五”规划。

  一是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发改社会〔2020〕735号),依托综合实力强,特别是感染性疾病、呼吸、重症等专科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医院(含中医医院),按照人口规模、辐射区域和疫情防控压力,每省份建设1-3所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承担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和应急物资集中储备任务,能够在重大疫情发生时快速反应,有效提升危重症患者治愈率、降低病亡率。二是加强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支撑。会同教育部进一步深化医教协同机制,指导医学院校围绕行业需求,加强传染病防治专业建设,提高传染病防治教育质量。协调财政部优化整合培训项目,新设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提升各类紧缺专业人才整体素质及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同时,我委作为科研攻关副组长单位,协同科技部陆续支持32个新冠肺炎项目,在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疫苗研发、检测产品研发、药物筛选和动物模型建立等领域开展科研攻关,下一步将就提升疾控体系及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领域的科技支撑能力给予更多前瞻性、相对性的部署。三是改革完善疾控体系。创新管理体制和医防融合机制,改革考核评价与激励机制,建立功能完善、运转高效、协同联动、保障有力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从体制机制层面进一步厘清政府主管部门与疾控中心的职权,巩固完善各级政府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统筹协调机制。进一步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围绕“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符合疾控工作特点的考核评价体系,在政府层面要重点考核评价其对公共卫生的重视程度,在疾控中心层面要突出对疾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成绩的考核。进一步优化检测系统,增强重大公共卫生风险早期监测预警能力,改善疾控中心条件,提升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主动开展公共卫生国际合作,加强边境和口岸地区疾病防控能力。

  (二)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事件法律体系和配套政策。

  目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已将《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等17件相关法律的制定修改列入2020至2021年计划,并提出综合统筹、适时制定修改13件其他相关法律。我委已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安排,及时启动《传染病防治法》的修订工作,对《传染病防治法》需要修改的重点问题进行归纳,形成重点问题清单,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初步形成了修改草案。结合此次疫情防控的经验和问题,草案中进一步增加了程序性规定,细化传染病预警、应急响应、隔离治疗、征收征用、应急物资储备等规定,增加可操作性;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和救治责任等。

  (三)进一步强化120体系和急诊急救体系建设。

  我委正联合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等部门制定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指导性意见,力争到2025年,建成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政府主导、覆盖城乡、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的省、市、县三级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一是加强科学调度水平。推动急救调度信息与通信、公安、交通、应急管理等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的信息共享与联动,提高指挥调度和信息分析处理能力。鼓励有条件

  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创新调度方式,科学合理调派急救资源。二是要求各地要结合城乡功能布局、人口规模、服务需求,科学编制辖区院前医疗急救站点设置规划。三是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医教协同,加强急诊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度,强化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培训。采取多种手段拓展院前医疗急救医师继续教育形式和内涵。四是推进院前急救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推动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与院内急诊有效衔接,加强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建立院前院内一体化绿色通道。

  (四)进一步加强分级诊疗体系建设。

  为规范医联体建设与管理,完善医联体运行管理机制,助力构建分级诊疗制度,2020年7月,我委印发《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聚焦新冠肺炎疫情暴露的公共卫生特别是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不足的问题,明确提出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应当落实防治结合要求,做到防治服务并重。医联体内医院在做好疾病诊疗工作的基础上,要会同公共卫生机构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公共卫生职能,注重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作用,推进疾病三级预防和连续管理,共同做好疾病预防、健康管理和健康教育等工作。同时,我委正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建立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加快补齐县城医疗卫生短板,全面提升县级医院救治能力,充分发挥县级医院在县域内的龙头作用,统筹做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形成县域内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合力,助力分级医疗体系建设。

  (五)进一步梳理公共卫生事件指挥决策体系。

  一是进一步厘清政府主管部门与疾控中心的职权,赋予疾控中心更多权责,明确由其承担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评估、调查处置、信息发布等职责。二是强化疾控中心核心职能和各级重点任务。在落实疾控中心基本职能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传染病防控、应急处置等核心职能,在其内部科室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投入、评价考核等资源配置中予以体现。明晰和强化各级疾控中心的工作重点,切实发挥国家和省级实验室检验“一锤定音”作用。三是不断提升部门间协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实现与公安、交通、军委联参等单位指挥大厅视频会议系统互联互通,建立了会商研判机制。四是在指导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建设管理的同时,我委积极指导地方各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建设,多次赴地方调研了解市县两级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及时解决地方卫生应急队伍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并对卫生应急队伍管理提出合理建议。

  (六)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体系建设。

  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充分考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情况下医疗需求数量和专业特殊性,坚持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运行机制相结合,调整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提高医疗机构“平战结合”能力,着力提升应对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能力。一是提升综合医院的传染病救治能力。在隐蔽工程、病区病房、实验室、手术室等方面进行改造建设,加强设备储备,提高战略储备深度和弹性扩容能力,在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可迅速转换功能,充分满足重症患者集中收治需求。二是提升传染病专科医院救治能力。已有独立传染病医院的,在现有基础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升级,同时加强医联体建设,通过托管、科室共建、派驻专家、远程会诊、绿色通道、人员培训和科研协作等方式深度合作,提升重症患者综合救治能力。没有独立传染病医院的,选择综合技术实力较强、具备一定条件的三级综合医院建设独立的传染病院区,承担传染病筛查、诊断、留观、治疗等全流程医疗救治服务。三是预留医疗救治应急空间。借鉴方舱医院改造经验,将大型体育场馆、展览馆(会展中心)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预留应急空间。在相关设施新建或改建过程中充分考虑应急需求,完善场地设置、通风系统、后勤保障设计,预留管道、信息等接口,具备快速转化为救治和隔离场所的基本条件。

  (七)借鉴学习国际先进应急管理经验。

  为借鉴发达国家先进卫生应急管理模式和经验,进一步提高我国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发展,2017年7月30日至8月18日,我委组织卫生应急高级管理人员赴以色列参加卫生应急培训,系统学习以色列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卫生应急策略、卫生应急经验和做法。以色列是全球为数不多的具备全天候应对各种大规模伤亡处置能力和储备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实战经验的国家之一,在应急管理方面颇有建树。对于推进我国应急管理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和精细化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我委将进一步加强与以色列应急管理部门沟通交流,认真研究总结以色列应急管理模式和经验,为完善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提供有益借鉴。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我委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充分考虑代表所提关于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和医疗救治体系的建议。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布局,聚焦新冠肺炎疫情暴露的公共卫生特别是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短板,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能力建设,提高平战结合能力,推动中西医结合,强化疫情防控相关法治保障,构筑起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有力屏障。

  感谢你们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9月25日

  ——结束——

篇六: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

  

  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职能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公立医院承担法定和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责,不断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职能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把预防为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职责,强化公立医院防治能力建设,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益属性。坚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不断完善制度、拓展服务、提高质量,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

  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保障制度和协作模式,建立相应的督促、激励、约束机制,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和应急处置能力。

  坚持医防融合。建立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职责清单,健全对公立医院落实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公共卫生监测等职责的考核评价机制和绩效奖励制度,推动医防深度融合。

  坚持平战结合。加强物资、技术、场所的建设和储备,既满足“战时”快速反应、集中救治,又充分考虑“平时”职责任务和运行成本,确保关键时刻发挥关键作用。

  (三)建设目标。

  到2022年底,公立医院公共卫生体系制度框架基本建立,应对处置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进一步增强,逐步建立权责清晰、医防协同、运行高效的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运行新机制。到2025年,公立医院公共卫生体系框架成熟定型,提供集预防保健、疾病监测、疾病救治、应急救援、健康教育为一体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职责。

  1.完善机构设置。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要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工作机制,成立由院主要负责同志任主任,公共卫生、医务、院感、呼吸、重症、中医、心理卫生、影像等相关科室为成员的公共卫生工作管理委员会,明确相关内设科室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承担医院公共卫生工作的综合管理、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和绩效考核等工作。临床业务科室要配备专职或兼职公共卫生管理员,负责科室公共卫生工作日常管理。各级公立医院要于2021年底前完成公共卫生工作机制建设。

  2.建立公共卫生职责清单制度。公立医院公共卫生工作主要职责为:

  (1)依法履行传染病、慢性非传染病、食源性疾病、职业病、精神疾病、地方病等防治职责。

  (2)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以及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承担医疗活动中与医疗机构感染有关的危险因素监测、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3)建立健全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培训、质量管理和自查等制度,有效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的日常管理、审核检查、网络报告和质量控制,定期对本机构报告的传染病情况及报告质量进行分析汇总和通报。

  (4)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进行报告,根据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治疗和预防控制措施。

  (5)负责做好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全省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具体负责本医疗机构传染病的分诊工作,对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其他未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的公立医院应当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明确相关科室进行组织管理。

  (6)负责预防接种管理。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和处置、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设置产科的医疗机构要设立规范的新生儿预防接种室。

  (7)负责慢性病防治管理。建立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制度。落实人口出生和死因监测,承担慢性病病例登记报告、危重急症病人诊疗工作并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8)负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报告等精神卫生管理工作。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立精神(心理)门诊或精神(心理)科。

  (9)负责放射防护管理。制定并督促相关科室落实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和放射防护责任制,配合开展医用辐射防护监测工作。

  (10)负责食源性疾病的信息报告管理。

  (11)负责妇幼保健服务工作管理。

  (12)负责并强化医院内感染控制、病原微生物检测和生物安全防护能力建设,开展医院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13)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地方病等疾病预防、监测工作。

  (14)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提供健康指导服务;开展公共卫生工作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所有医护人员均能掌握必需的传染病发现、报告、监测、救治和个人防护的知识及技能。

  (15)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精神疾病专业防治机构等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对本单位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的指导与考核。

  (16)完成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交付的其他公共卫生工作任务。

  公立医院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纳入医院等级评审指标体系和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3.创新人事管理。全省二级公立医院中,综合医院不少于3名、其他医院不少于2名专职人员从事公共卫生工作;三级公立医院不少于5名专职人员从事公共卫生工作。完善公共卫生医师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加大对公共卫生医师和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呼吸、感染等临床医师的职称评聘倾斜力度,适当增加高级岗位比例,合理调整初、中、高级岗位配置比例。全省三级公立医院全面实行公共卫生

  首席专家制度,由具备公共卫生专业背景的高级职称专家担任,协助做好全院公共卫生工作,并享受医院领导班子副职待遇,工资福利纳入所在医院预算管理,充分发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专家的专业支撑和决策参考作用。

  4.完善配套设施。加强公立医院传染病检测能力建设,满足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需求,全省三级综合医院和传染病专科医院必须具备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尚不具备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县(市、区)确定1家综合实力强的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予以支持,实现县域内具备核酸检测能力,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及时上报发现病例和检测重点人群、常规检测人群报告结果。全省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传染病专科医院发热门诊建设达标率要达到100%,并满足“三区两通道”设置要求。地方政府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加大投入,确保本地区医院发热门诊建设到位。足额配备用于医院感染防控、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等消杀用品、医用口罩、防护服、实验试剂等防疫物资,实行物资设备动态储备,确保全院储备不少于30日用量,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各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统筹规划,建立由疾控中心实验室、医疗机构检验科、独立医学检验实验室、病原微生物研究机构等共同组成的公共卫生实验室检测网络。

  (二)优化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管理结构。

  5.规范完善管理决策机制。全面落实院级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在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委员会框架下设立专家咨询小组,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决策事项提供技术咨询和可行性论证,并充分听取

  临床一线医务人员意见建议,逐步推动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增强公共卫生知识素养,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6.完善绩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考虑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感染科、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等科室特点,设置公共卫生岗位奖励基金,确保科室人员收入不低于本单位同年资医务人员收入平均水平。进一步发挥绩效考核导向作用,将各相关科室公共卫生职责落实情况纳入全院科室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与科室绩效工资挂钩,体现公立医院公共卫生事业公益性。建立健全重大传染性疾病“吹哨人”(举报人)保护制度,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人身安全提供必要保护。

  7.强化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严格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落实首诊负责制、三级查房、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临床用血安全等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加强医疗机构废弃物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省、市两级质量控制组织体系,开展病种质控及培训工作,尽最大可能将院内感染发生风险降到最低。规范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医疗机构诊疗流程,完善预约诊疗,落实门急诊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管理等制度,加强患者收入院和陪护探视管理、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等防控措施。

  (三)强化公立医院应急救治能力建设。

  8.加强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使用。加强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训工作,选送临床、疾控、管理等卫生技术人员深造进修。实施公共卫生继续教育制度,每年安排一定学时的公共卫生继续教育课程,纳入医务人员年度考核指标,将公共卫生实训课程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探索建立公立医院和疾控机构“人员双聘、双流动”机制,充实专业技术能力。实施

  公立医院和公共卫生机构交叉培训计划,临床医师在晋升副高职称前,须完成不少于2周的专业公共卫生理论和实践能力训练,公共卫生医师在晋升副高职称前,须完成不少于2周的医疗知识理论和实践能力训练。

  9.提升公立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支持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建设省级公共卫生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打造省内领先、国内先进的疑难重症诊治高地,争创区域医疗中心。积极创建紧急医疗救援基地、区域传染病医疗中心。探索建设集临床、科研、教学于一体的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每个设区市选择1-2家具有综合救治能力的医院,建立独立规范的传染病区。每个县(市、区)应明确1家发热门诊定点医院,建设规范的现场检验通道。各地要构建平战结合的综合救治体系,公共基础设施预留平战结合方舱医院空间,预设管道、线路、信息等接口,具备快速转化为救治和隔离场所的能力。利用县医院能力提升“千县工程”、对口支援、医联体帮扶等政策,推动医院呼吸、重症、急诊、感染、检验、中医等薄弱学科或重点专科建设。

  10.加快完善信息化建设。依托省、市政务云和全省电子政务外网构建卫生健康大数据信息平台,与相关部门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并建立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间的信息推送和自动抓取制度。完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以临床症状、实验室数据、影像结果等为关键信息的智能化疫情监测预警系统。充分利用远程医疗在疫情防控中远距离诊疗优势,加快各地医院与省级远程医疗平台对接,提供优质高效的远程医疗服务。加强智慧医院建设,建立医疗、服务、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系统,二级及以上医院应当普遍建立

  预约诊疗制度,分时段预约精确到30分钟以内。完善医院互联网平台,发挥互联网诊疗和互联网医院高效、便捷、个性化优势。

  (四)建立公立医院公共卫生应急响应机制。

  11.完善应急预案。及时总结新冠肺炎疫情等新发重大传染病防控经验,修订完善卫生应急预案,根据各类突发事件情况研判,定期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实用性、可行性,及时更新、增补各类卫生应急预案。明确应对不同突发公共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程序,所有预案定期评估更新。每年至少针对1项预案开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2021年底前,公立医院在职人员传染病防治、院感控制知识和技能培训率达到100%。

  12.组建卫生应急队伍。全省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要建立卫生应急现场救援队伍和应急专家组资料库,并至少每3年更新一次,人员离队(组)须及时补充。参照《省卫生应急队伍装备目录》配备标准,确保个人携行装备齐全,状况良好、运行正常。制定卫生应急年度培训计划,医院卫生应急专家组成员、卫生应急管理人员、卫生应急队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

  13.开展应急处置。全省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根据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指令,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援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建立标准化的应急响应组织管理架构和指挥协调机制,包含应急指挥、应急管理、专业技术、现场队伍四个功能模块。医疗机构遵循“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集中管理”的原则收治伤病员,控制卫生应急事件的危害,预防医院感染,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五)创新医防协同机制。

  14.建立医防沟通机制。在各地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机制框架下,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疾控机构与公立医院建立日常定期会商制度,共同研究商议传染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健康促进等事项,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遇到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发起会商。

  15.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公共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协同监测,改进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的监测机制,提高评估监测的敏感性和准确性。建立智慧化多点预警触发机制,健全网络直报、舆情监测、医疗卫生人员报告、科研发现报告等多渠道疫情监测和快速反应体系,提高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发现、报告、预警、响应和处置能力。对不明原因病例、全省首次报告病例、已经消除或基本消除的少有病例等情况,第一时间向属地疾控机构报告,并由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共同诊断。

  16.开展疫情联合处置。建立疾控机构与公立医院联合处置和分工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构建以疫情防控为中心,联合开展病原微生物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医疗救治、科学研究的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信息互通。

  17.促进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协同发展。贯彻落实大卫生大健康理念,稳步推进公立医院、疾控机构深度参与家庭医生签约、医联体、疾病筛查、慢病管理、健康宣教等工作。探索将疾控机构纳入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建设。统筹医疗保障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效衔接,促进公立医院由疾病诊疗向全程健康管理转变。

  (六)完善公立医院公共卫生保障机制。

  18.完善财政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公立医院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任务、紧急医学救援等政府指定性任务的投入责任。各级政府要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全面落实疫情期间、突发事件处置期间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贴等政策。

  19.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充分发挥医保基本保障、财政兜底保障的作用,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探索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有针对性免除医保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性条款,减轻困难群众就医就诊后顾之忧。

  20.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与结果运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应将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应急、健康促进与教育等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的重要依据,与医院评审评价、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评优评先等工作紧密结合,并作为选拔任用公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的重要参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职责摆在重要位置,推动医防融合发展,形成工作职责更加明确、服务更加规范、保障更加有力的防治结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展大培训、大排查、大演练,做到疫情防控人员到位、设备

  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确保出现紧急状态能有序有效有力应对。

  (二)加强部门协同。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公立医院加强公共卫生职能工作情况进行指导与监管,开展督导考核。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投入和保障力度。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项目规划和重大项目投资建设。机构编制部门要做好公立医院机构编制保障工作。医保部门要做好重大疫情疾病救治基本医疗保障等政策制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完善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相关人员职称评聘政策。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高校公共卫生实用型人才培养制度。

  (三)加强宣传引导。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做好有关政策解读、培训和宣传工作,提升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执行能力。深入细致地做好医务人员宣传动员工作,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支持和参与公共卫生工作,提升群众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理念的认知度。积极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宣传工作,按规定做好公共卫生工作评优评先和表彰奖励。

篇七: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

  

  医防融合试点推进公共卫生项目工作方案

  为推动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要求,在长顺县、龙里县、三都县推动医防融合试点工作,提升基层医务人员能力,提高群众就医满意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卫和医疗的“人员、工作、信息、资金、考核”整合,实现医防“队伍、服务、系统、项目、绩效”融合,构建“供给足、环境美、服务优、上下联、信息通、医防融”的医防融合服务模式,下沉慢性病服务,进一步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基层医务人员能力,提高群众就医满意度。到2021年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人群门诊就诊健康管理率达100%;辖区内50%以上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向居民本人开放;高血压、糖尿病任务数全部完成,规范管理率和控制率分别达85%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和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均达80%以上;新生儿访视率、儿童健康管理率、早孕建册率和产后访视率均达90%以上。

  二、实施范围

  长顺县、龙里县、三都县。

  三、工作措施

  (一)整合队伍,组建团队,实现医防人员融合。

  1.调整管理方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管理方式上要树立医疗和公卫“两手一起抓”的思想,做到医疗和公卫工作同步安排、同步培训、同步服务、同步督导、同步考核。

  2.优化科室职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根据医防融合工作需要,规范慢性病门诊的设置,整合公共卫生和门诊服务科室的职能职责及人员,实现

  公共卫生服务和门诊服务在科室得到整合,人员上得到融合。

  3.组建服务团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由乡级和村级人员组成的服务队,明确服务范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对健康服务团队的任务分配、绩效考核等团队管理工作。服务团队设立队长,负责对团队队员的任务分配、业务培训、绩效考核等团队内部管理工作,团队成员负责按照任务分工规范提供服务。在任务分配时,按照“应分尽分”原则,工作量要向团队中的乡村医生倾斜,确保乡村医生的收入稳步上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不低于48%。(1)乡级队员组成: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的所有医疗、公卫人员分别划入具体的服务团队中。负责团队的沟通协调,对村级队员培训指导,在本机构提供具体的服务,参与村级服务。

篇八: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

  

  [健康报]公卫体系建设要尽快补齐短板公共卫?体系是医疗卫?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建设健康中国的新发展阶段,卫?健康系统要紧扣推动?质量发展的主题,进?步加强公共卫?体系改?发展,全?位全周期保障?民健康,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贡献卫?健康?量。要把加强公共卫?体系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地位。公共卫??作者是疾病预防的主?军,也是重?突发公共卫?事件处置的尖?和先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争表明,没有强?的公共卫?体系,就难以真正保障?民的健康。在新的发展阶段,贯彻落实好健康中国的战略决策,必须要从保障国家安全、维护?民健康利益的政治?度,把公共卫?体系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要推进公共卫?体系改?发展。要紧紧围绕“从以治病为中?转向以健康为中?”这?新理念的要求,以提升能?、系统协作、增强活?为重点,主动适应服务模式的转变。?要强化政府责任,强化公共卫?公益属性,建?稳定的投?机制,持续加强公共卫?体系能?建设。?要优化管理体制,强化归?管理,探索疾控、监督等重要机构实?业务上的垂直管理,确保战线业务指挥顺畅。三要健全基层?络,探索在乡镇(街道)和村设?相应的公共卫?管理机构,形成以专业机构为主体、乡村基层?络为补充的五级公共卫?体系。四要创新医防协同,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责任,加强疾控中?对医疗机构防病?作的监督与指导,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推动公共卫?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同时探索公卫参与临床的新途径。五要探索“公益?类财政保障、公益?类绩效管理”的薪酬制度改?,进?步改?完善激发公共卫?体系活?的配套政策。六要以“互联?﹢”、?数据等技术为?撑,推动公共卫?服务和管理模式创新,推进公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现代化。要进?步提?突发公共卫?事件处置能?,筑牢公共卫?安全屏障。?要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实验室检测?络建设,强化省级传染病检测“?锤定?”的能?。?要建???平应急指挥平台,推动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格化管理的公共卫?应急指挥体系。三要加强重?疫情救治体系建设,强化传染病及相关专科建设,统筹规划建设发热门诊,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建?区域性重?传染病救治基地,进?步强化应急医疗队建设。四要健全实物储备、能?储备和社会责任储备等多种形式的公共卫?应急物资储备体系。五要进?步完善重?突发疫情法律法规,明确中央和地?卫?应急管理权责,健全应急状态下的群众动员机制和社会参与协调机制。王?南

  辽宁省卫?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

篇九: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

  

  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健全公共卫生体系

  《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健全公共卫生体系》

  在当今的卫生公共服务环境中,整个公共卫生体系处于一种非常复杂的协同关系之中,涉及众多利益相关者并形成联盟,以实现公共卫生的目标。为了以最好的方式来改善卫生保健服务,我们必须搭建一个医防协同融合机制,以健全公共卫生体系。

  首先,必须加强医政、商政和社区政策协调,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作用。举例来说,医政部可以负责监督医疗卫生质量,发放医疗保健津贴,并支持社区和乡村卫生服务。商政部可以为医疗和卫生服务设立政策财政支持,以及相关的行政支持;而社区政策则专注于制定有利于社会的有价值的参与机制,提升支持服务和服务提供商的素质。

  其次,建立促进卫生政策融合的平台。我们可以通过网络分享技术,借助于健康智能大数据分析,创建一个智能的卫生政策平台,促进公共卫生政策的合理明智应用。这种平台可以支持卫生政策的创新,支持不同的利益者之间的合作共赢,以促进公共卫生体系的发展。

  此外,为了实现卫生政策融合,我们还需要建立完善的互动机制,及时发现和提供信息,以及改善服务质量。因此,建立一个透明、可追溯的、联网共享的信息系统,对于促进公共卫生政策融合是非常重要的。

  最后,应当强调的是,公共卫生政策的融合不仅涉及到政策制定,而且还涉及到政策的实施、监督与评价。多方的努力,建立更好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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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和政策,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只有形成良好的协同机制,搭建完善的公共卫生政策融合机制,才能使公共卫生体系得到充分发挥,实现健康共赢。

  总之,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是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卫生公共服务的重要保障,是必要的。加强医政、商政和社区政策协调,建立促进卫生政策融合的平台,建立透明且可追溯的联网共享信息系统,在政策制定、实施、监督和评价方面提出合理切实的解决方案,都可以有效地推进公共卫生体系的健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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