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篇)关于养老调研报告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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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篇)关于养老调研报告汇编

XX区关于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有关情况的调研报告XX区养老服务保障工作调研报告XX区养老机构服务收费调研情况报告XX市城市和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现状调研报告XX市农村养老情况调研报告XX市农村养老情况调研报告XX市农村养老情况调研报告XX市农村养老专题调研报告XX市社区养老服务调研报告XX县农村养老情况专题调研报告关于XX街道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县社会养老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XX区关于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有关情况的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XX区辖17个乡镇、363个行政村,总人口95.4万,其中60岁以上(含60岁)9.5万,占全区总人口的10%;
80岁以上(80岁)1.2万人,占老年人的12%;
老龄人口大多分布在农村,空巢老人较多。全区现有各类养老机构13家,其中公建民营养老院5所、民办养老院8所,能够容纳老年人967名。目前,该区在工业园区西南区建设了“三院合一”的民政事业服务中心,住院老人足不出院即可享受初步诊疗、日常用药等服务;
慈善医院养老院在原慈善医院的基础上,配备了一定数量医疗检查仪器和化验室、药房、康复中心等设施,能够满足老年人的生活、医疗和保健需求;
永寿养老服务中心距离永洋公司自办医院仅200余米,可随时为入住老人提供日常诊疗、急救、康复等服务。全区养老机构中医疗卫生服务覆盖率达100 %,60岁以上老年人签约家庭医生达5.5万。

二、存在问题

(一)医养服务资源供给总量不足。医养结合的服务重点在“医”,全区大多数养老院由于缺乏医疗设施,只能与邻近门诊合作,为入住老人提供打针、输液等基本诊疗服务,重大疾病只能转往区医院或者市医院进行救治。有的机构即便配置了医护人员,往往数量少且多为全科医生,而护理人员短缺更是养老服务领域面临的难题。

(二)医疗资源统筹配置不均衡。目前,“医养结合”机构和模式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政府型和社会型机构通常定位于服务普通基层老人,一方面由于优质医疗的门槛高、投入大,养老机构启动“医养结合”困难大;
另一方面,对医疗机构而言,参与养老服务的风险大、收益有限,其动力不大,出现了“医养”资源配置不均衡、供需不匹配的情况。

(三)医养结合制度机制不完善。一方面,民政、卫生、老龄和社保等部门政策衔接不够,有效协同不足,导致“医养结合”资源分散和服务碎片化。另一方面,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导致养老机构为居家老人提供上门诊疗服务时,面临医务人员执业窘境和人身安全等风险,签约家庭医生能提供的诊疗服务极为有限。

三、工作建议

(一)完善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制。建议健全完善卫健、民政等部门医养结合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医疗服务对养老服务的支撑作用,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依法开设养老服务,设立养老护理床位,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临终关怀等服务。

(二)鼓励支持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建设。加强政策引导、资金扶持,通过新建、转型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加快标准化医养结合机构建设,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并在土地供应、医保定点、税收优惠、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养老服务能力。建议在乡镇卫生院设置老年病床,配备老年病医护人员;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家庭医生上门服务制度,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咨询、健康教育、常见病防治。建议基层医疗机构为社区(村)高龄、重病、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保健护理、健康管理等服务。

(四)提高老年人医疗及康复护理保障水平。完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符合规定的医疗、康复和护理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含医养结合机构)符合基本医保定点机构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定点范围。将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认知知觉功能康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范围,为失能、失智、部分失能老年人治疗和康复提供相应保障。

XX区养老服务保障工作调研报告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破解养老服务保障工作中的堵点、痛点、难点,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围绕今年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养老服务保障情况报告的议题,以“七有”“五性”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中“老有所养”指标为切入点展开调研,着重了解我区养老床位状况和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情况,研提养老服务保障的有效途径和举措,为助力我区养老服务保障能力建设和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参考。

一、开展调研情况

调研组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结合20XX年重要民生实事、养老方面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和“幸福XX”建设等内容,采取视察、座谈、主任接待人大代表、查阅资料、学习借鉴、发函了解、电话咨询等形式,紧扣我区养老服务保障工作的短板弱项进行调研。一是吃透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指导调研工作。将会前学习作为视察调研的“第一议题”,全面系统的学习国家、北京市层面关于养老服务保障方面的政策文件,作为开展调研的依据和遵循。二是瞄准存在问题,丰富调研内容。抓关键问题调研,调研组协调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组织开展了以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和养老服务保障人员队伍建设两次专题调研,有针对性地了解我区“七有”“五性”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中“老有所养”指标在全市排名靠后的情况,寻找问题症结;
抓普遍问题调研,了解街道层面养老服务保障工作情况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情况,共整理问题及建议80余条,寻找短板弱项;
抓差距不足调研,学习了解西城区在养老服务保障工作方面的经验做法,特别是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工作的开展情况,从制定政策到签订养老照护床位协议进行了深入了解,并提供给区有关部门参考。三是注重资源整合,拓宽调研渠道。鉴于我区地域狭小、空间资源紧张的实际情况,调研组向区文旅局、区国资委、区卫健委等部门了解可能转为养老服务保障资源或融入养老服务保障元素的情况,拓宽我区养老服务床位和人员队伍建设的思路,助力调研成果转化为实际成效。

二、我区养老服务基本情况及工作成效

XX区常住老年人口18.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26.4%,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约1.8万人。登记养老护理员人数224人,万人护理员数13.1人,其中初级等级19人、中级等级6人、高级等级4人。目前,全区共有养老机构18家,其中包括15家街道养老照料中心,实际运营床位1271张,床位使用率75%,54家养老驿站共有日间照料床位186张,实际每千人养老机构床位数约为1.8张。

(一)顶层设计日益完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关于养老服务保障工作的指示要求,结合XX区实际,建立了以《XX区委关于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为统领,以《开展居家照护服务工作实施细则》《关于多元主体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配套文件为补充的“1+N”政策制度体系,先后出台区级养老服务保障政策文件21个,为我区养老服务保障工作做实做细提供了依据。编制《XX区养老及福利设施专项规划》(20XX -2035 年),将养老服务设施点位布局纳入总体规划。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建立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和高龄津贴制度,20XX年至今,三项老年人服务补贴津贴共发放71746人共计9606.05万元。落实养老机构、社区养老驿站运营扶持政策,20XX年以来,拨付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连锁运营补贴、疫情防控补贴、租金补贴等各类支持近2000万元。

(二)构建养老服务体系,打造XX特色模式

扎实推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20XX年以来,建设运营“医养结合型”、“老残一体型”等特色养老驿站,累计投入5000余万元,满足驿站服务辐射区内老年群体需求。推动多元主体参与养老服务,以朝阳门街道为试点,在全市率先建立“区域养老服务联合体”,实现家庭、社区、志愿者、养老机构、辖区内外企业、公益机构联动,推动公益服务、志愿服务、低偿服务和市场服务有效落地。疫情期间,建立“社工+驿站+志愿者”联动模式,累计提供巡视探访、送餐、代取药、家庭照护、维修等各类服务26万余人次,有力保障了老年人特别是重点人群的基本生活和居家安全。聚焦重点保障的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开展巡视探访、适老化改造等为老服务,20XX年至20XX年,完成317户经济困难且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加强异地养老战略合作,拓展养老服务新路径,与唐山市形成了《北京市XX区民政局唐山市民政局养老服务战略合作协议》,从协作发展、资源共享、需求对接、服务保障等方面加强合作与发展,加大养老服务保障供给。

(三)扎实推进医养结合,缩小医疗服务短板

加强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融合联动,探索建立“紧密型、融合型、联盟型、居家型”医养结合服务模式,4家驻区三级医院、6家区属医院和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老年友善医疗机构”验收;
区属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驿站对接率达100%,20XX年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宣教指导、应急处理等服务率达71.44%;
2家特色养老驿站实现医保实时结算,方便老人就近就医。通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细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分类制定个性化签约服务包,重点人群签约170131人次、签约率95.79%。6家区属公立综合医院全部试点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打造“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护理服务模式,依托XX区老年医疗综合评估信息平台,对经评估后有需求的重度失能老年人提供入户医疗服务,共评估1986人次,累计入户11929人次。

(四)注重养老服务人员培训,提高为老服务能力

充分发挥社区养老驿站、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及区级信息平台作用,定期开展“驿站增能系列培训”,围绕驿站可持续运营、老年活动策划与组织等主题,举办座谈会;
组织开展老年人益智游戏技能、老年人心理特点及沟通技巧、居家服务实践经验分享、国外养老服务经验分享、应急救护能力等专题培训,为养老机构提高经营与服务能力提供智力支持。组织全区在册养老机构负责人参与北京市养老机构院长培训,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管理人员业务素养。疫情期间,探索创新“互联网+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模式,拓宽培训内容,丰富培训形式,充分保障了培训的专业性和实效性。20XX年共培训护理员206名,完成培训并考核合格190名,培训满意度达到100%。

(五)加强养老服务监管,以监管促服务质量提升

建立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机制,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实地联合检查的方式,加强对新建、备案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安全生产、财政资金、疫情防控等方面的监管力度,确保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平稳运营。成立区级养老行业协会,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委托专业机构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定期对养老机构及驿站服务质量开展星级评定,促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实行“互联网+”服务信用管理,发挥区级养老服务大数据信息平台作用,加强养老服务事中事后过程性监管,配合区级养老服务热线服务满意度回访,实现服务“留痕迹、有记录、可追溯”。

三、我区养老服务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工作机制落实有差距

一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主动参与养老方面,相互协作力度不强、力量发挥还不够充分,“大养老”服务格局还需完善。二是部分政策在贯彻落实中,存在“最后一公里”未落实的问题。如《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规定“经民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认定为养老服务机构的,实行水电气热收费与居民用户同价”,目前康馨园养老院和海运仓养老驿站一直使用商水商电。三是养老机构综合监管不到位。我区养老服务运营商能力参差不齐,对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全过程监管、退出及交接等工作缺少健全的标准体系。四是政府在开展养老服务保障工作中职能定位边界不清晰,没有与市场形成相互支持、良性互动的局面,参与养老的企业自身造血功能不足,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和优惠政策的依赖程度较高,缺乏可持续生存的能力。

(二)养老服务保障供需有弱项

一是市级考核指标难达标。按照“七有”“五性”监测评价指标要求,到2025年千人常住人口养老床位达到7张床。XX区地域面积小、土地资源有限,目前4个街道没有设立养老照料中心,缺口床位3692张,现有床位数与考核指标存在明显的差距。二是养老机构入住率不均衡。全区养老机构平均入住率约为75%,但有的养老照料中心入住率仅为16.6%和20.8%,养老驿站内日间照料和心理慰藉等基础功能使用率较低,站内空间浪费、部分设备闲置。三是养老服务供给与实际需求不匹配。社区养老驿站提供服务内容趋同,停留在日常生活服务、提供活动场地等方面,比如,政府购买服务为独居老人开展巡视探访,仅能提供健康询问等有限基本服务,而老年人特别是特殊老年群体亟需的上门看病、老年餐桌服务、康复护理、陪同就医、心理慰藉干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等专业化、个性化服务供给存在较大缺口,难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的服务需求。四是适老化改造需加强。家庭适老化设施改造方面还没有统一的改造标准;
老年人在“数字化生活”中遭遇“数字鸿沟”。

(三)医养结合推进有难度

带病养老现象普遍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衔接。一是机构改革后原老龄办划转到区卫健委,但基本养老服务职能仍在民政部门,两部门间衔接不紧密造成医养结合工作推进不畅。二是虽然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与医疗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但大多数并未开展实质性合作。经了解,目前仅有9家养老机构和13家社区养老驿站能够提供有限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缺少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型、康复型养老机构。三是家庭医生在居家养老中的作用发挥不明显,签约率很高但在居家养老中的作用发挥不明显。目前对社区和居家层面的医养结合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相应支持政策,医生和专业护士受职业场所限制,难以真正到百姓家中提供有效的医疗服务。

(四)为老服务人才有短板

一是养老护理人员存在缺口。我区拥有养老护理员数与1.8万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实际需求有差距,平均每个社区养老驿站养老护理人员为2-3人,在满足驿站基本服务项目基础上难以保障养老家庭照护床位的服务质量。二是稳定人才的长效机制不健全。我区职业学校没有养老护理专业,全区仅有2家养老护理员培训机构,专业型管理和服务人员力量储备不足;
缺少人才吸引路径,未与对口扶贫地区、北京市专业学校等建立长期人才合作机制;
人社部门已取消对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技能提升激励措施难以落实。三是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综合素质亟待加强。养老服务人员普遍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专业素养不足,特别缺少医养结合技能的长期护理一线服务人员。

四、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夯实养老服务保障基础

一是建立牵头部门负责、有关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参与、广大群众响应的工作机制,以12345市民热线反映问题为导向,定期分析研判养老服务保障工作形势,进一步压实有关部门的养老服务保障责任,把完成“老有所养”监测指标和解决接诉即办问题与“十四五”规划养老服务保障目标紧密结合,挖掘整合我区养老服务保障资源,积极构建统筹协调、功能完善、服务多元、监管到位的“大养老”发展格局。二是按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及“十四五”规划纲要要求,加强与市有关部门对标对表,吸收借鉴其他省市区的经验,落实国务院、北京市有关养老服务保障政策文件,完善我区“1+N”养老制度体系;
宣传贯彻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三是坚持政府引导,加强对购买服务的绩效管理和评估,确保实现养老服务数量、任务和效果,引导和激励养老服务机构诚信守法经营,持续优化服务。四是厘清政府、市场、社会各自的职能、边界,引导社会力量、家庭、志愿部门等多重角色成为主要参与主体,适当放宽企业经营范围和管理限制,鼓励养老机构、驿站市场化运营,提供差异化、多层次的为老服务,提高养老机构、驿站的运营能力。

(二)进一步强化供给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为老服务保障功能

一是将养老工作列入我区老年事业发展整体规划,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下功夫,针对养老服务保障工作中的痛点、堵点、难点,特别是孤寡、失能、高龄老年群体,注重创新服务机制,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优先安排保障。探索区属国有企业转型养老产业。经调查,我区国有企业从事住宿业的约34家,共有房间5357个,床位8460张,结合《XX区住宿业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XX年-2022年)》的贯彻实施,如将部分床位转为养老服务设施,可大幅提升我区养老服务能力保障水平。二是随着老年人养老观念的转变,未来“候鸟式”异地养老人群可能会大幅增加,建议引进养老服务品质好的品牌龙头企业,增加异地养老资源供给。三是精准施策,将养老需求与服务供给有效衔接。注重5G、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深度应用,通过区级信息平台链接老年人基础数据、全区养老机构床位使用情况、医疗资源等信息,引导养老床位使用率、满足养老服务对象需求等方面更加平衡、充分。重视数字产品的适老化技术研发与应用,让老年人生活更便利。四是积极争取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丰富我区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产品。

(三)进一步深化医养结合,提升健康养老服务保障水平

一是进一步发挥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在医养结合中的作用,加大医养结合的宣传力度,营造医养结合的社会环境,树立广大群众正确的“医养结合”观念。二是聚焦医养服务资源配置。推动开展区级医养结合试点,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构建科学完备的医养服务资源共建共治共享模式。三是探索卫健系统与民政系统在医养结合方面的衔接机制,积极向市有关部门呼吁建立“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考核指标间的融合互通性标准,规范公立医疗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内容、项目及收费标准,实现在册医生、护士能够登门入户,满足养老家庭照护床位与居家医养结合需求的有效对接。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养老的就医结算力度。四是加快推进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建设。制定行业标准,将养老家庭照护床位纳入养老服务支持政策和综合监管范围,把养老机构的专业化服务延伸到家庭,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五是探索药店融入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模式,据调查,我区共有药店170家,建议将符合条件的药店纳入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发挥就近且及时上门送药、药品种类丰富及药学服务专业人才等优势,进一步拓展医养结合形式。

(四)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助力养老服务保障可持续

一是结合《北京市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毕业生入职奖励补贴、养老护理岗位奖励津贴等方面政策的激励作用,引导高校毕业生以及专职从事养老护理服务的人员参加入职培训及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培育一批专业能力强、梯次分明、结构合理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二是建立专门人才培养长效机制,积极呼吁有关部门支持引导高校、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在招生、收费、就业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与对口扶贫地区及北京市专科院校对接,建立长期人才输送机制,探索设立实习基地,实现校企共建合作。三是呼吁市级部门尽快出台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标准,建立并扩充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做好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四是制定激励措施,发展社会工作者、退休的医务工作者加入为老服务队伍,探索“时间银行”互助式养老模式,由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待低龄老人年老后可以享受其他人为其提供服务。五是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数据库,对打骂、虐待、伤害老年人等行为严惩严罚,与个人诚信体系挂钩。

(五)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形成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

一是进一步加大养老服务相关政策和新型养老模式的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养老事业发展,提高老年人对养老机构和驿站功能、性质、服务内容的了解,逐步转变老年人消费观念和养老方式,提升驿站知晓率、服务率和使用率。二是利用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敬老爱老养老的先进典型,关注老年人心理健康;
普及养老护理常识,提高家庭照护者的基本家庭照护能力,形成敬老养老的社会氛围。三是将中华优秀孝亲敬老传统文化融入小学课程体系和课外实践,通过系统化的教育培养,深入了解我国老龄化社会的特征和趋势,将孝亲敬老文化内化于心,为实现“有备而老”储备重要新生力量。

XX区养老机构服务收费调研情况报告

此次调研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区养老服务行业发展现状、养老服务收费情况、养老服务的亮点和特点、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进一步改善养老服务及加强收费管理的意见建议等,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养老服务行业基本情况

(一)机构数量。 通过摸底调查,我区现有养老服务机构24家,其中,19家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分别是XX市XX区涓桥镇养老服务中心、XX市XX区牌楼镇养老服务中心、XX市XX区乌沙镇养老服务中心、XX市XX区墩上街道养老服务中心、XX市XX区棠溪镇养老服务中心、XX市XX区墩上街道茅坦养老服务中心、XX市XX区梅村镇高坦养老服务中心、XX市XX区里山街道养老服务中心、XX市XX区唐田镇养老服务中心、XX市XX区秋江养老服务中心、XX市XX区梅龙街道观前养老服务中心、XX市XX区梅龙街道养老服务中心、XX市XX区殷汇街道观前养老服务中心、XX市XX区梅村镇养老服务中心、棠溪镇曹村养老服务中心、XX市XX区牛头山镇养老服务中心、XX市XX区马衙街道养老服务中心。3家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分别是XX市XX区秋浦颐养照护中心、XX市悦享年华养老服务有限公司、XX市XX区康寿养老院。2家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分别是XX市XX区秋浦养老护理中心、XX市XX区红旗养老护理中心。

(二)收费情况。经调研各家养老服服务中心根据入住老人身体状况来进行收费,其中完全能自理2000元/月/人;
半失能老人3000元/月/人;
完全失能老人4000元/月/人。

二、养老服务的亮点和特色

(一)进行适老化改造提升。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区41户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住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等五个方面,通过一户一评一调查,设计一户一档一方案,同步推进、高效施工,截至目前,已完成改造41户,改造完成率达100%,进一步保障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全,提升居家生活品质。

(二)加强智慧养老平台建设。正在积极推进养老领域数字化改革,依托XX市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开展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等业务。对有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可随时随地预约家政护理服务,操作方便快捷,订单全程跟踪,保障服务质量。截止目前,我区已完成3个养老服务机构智慧化建设,XX区秋浦颐养照护中心获得安徽省第二批智慧养老示范单位,XX区池阳街道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获得安徽省第三批智慧养老示范单位。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村社区设施配套存在不足,群众无法感受到社区带来的生活方式的转变。 

(二)部分养老机构仍然存在着设施设备短缺、内部管理滞后、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缺乏专业型护理人才,制约着兜底保障功能的充分发挥。

四、进一步改善养老服务及加强收费管理的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改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

1.是降低养老服务机构准入门槛。整合社会资源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取消申办养老服务机构不合理前置审批,鼓励民营企业家投资养老服务业,大力营造民营养老机构与公办养老机构公平竞争、协调发展的政策导向。构建以居家为基础、渔村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服务优良、运行规范、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2.是深化居家养老政府埋单政策。发挥公办机构对海岛养老服务的托底功能,对高龄、独居等困难老人,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拓宽居家养老渠道,探索鼓励渔农村圈子养老、同居式养老、AA制养老等自助服务模式。利用渔农村闲置住宅,通过改造成为家庭化、小型化养老机构,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居家服务。鼓励并扶持社会组织参与建设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组织志愿者开展养老服务。推行老年人活动场所、农家书屋、学校操场等公共资源向老年人开放,充分利用乡村文化礼堂、乡村戏台组织文化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发展老年人居家网络信息服务,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建设居家服务网络平台,提供紧急呼叫、健康咨询等适合留居老年人的服务项目。

(二)、建立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机制

1.民办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由市场形成。民办营利性养老机构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均由经营者自主确定,政府有关部门不得进行不当干预;
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合理确定,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对非营利机构监管需要,对财务收支状况、收费项目和调价频次进行必要监督。

2.政府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区分服务对象实行不同收费政策。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主要发挥保基本作用,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其中,“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和扶养能力)老年人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实行免费政策;
对其他经济困难的孤寡、失独、高龄老年人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等提供养老服务,其床位费、护理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伙食费等服务收费项目按照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

3.积极探索公建民营等方式运营的养老机构收费管理模式。以公建民营方式运行的养老机构,应采用招投标、委托运营等竞争性方式确定运营方,具体服务收费标准由运营方依据委托协议等合理确定。鼓励政府通过向民办养老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承担保障对象养老服务,相关收费政策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XX市城市和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现状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七普人口数据,我市常住人口3624750人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594188人,占比达到16.39%,较20XX年上升5.71个百分点,我市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但低于全国(18.7%)和全省(19.2%)老龄化水平,居全省第8位。我市65岁及以上人口为403266人,占比11.13%,较20XX年上升3.73个百分点。

全市老年人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数量约有5万人,占比约8%左右;
经济困难的失能、失独、空巢、留守、高龄老年人(简称“特殊困难老年人”)有24000多人,占比 4 %左右。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将发展养老服务工作摆在全盘工作的突出位置予以重点推进,不断满足全市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基本构建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截止目前,全市共有公办养老机构29所、民办养老机构53所、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92所、农村互助幸福院2388所,全市建成养老床位2.55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了43张。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制度,11个县区开展了智慧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累计培训培养养老护理员3000多名。基本构建起了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主要情况是:

一是政策基础逐步健全。20XX年以来,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XX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XX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关于制定和实施照顾老年人服务项目的意见》、《XX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补助管理办法》等20多项政策法规,进一步明确了发展规划、目标任务、保障措施以及土地支持、税费减免、资金补助等优惠政策。

二是机构养老提质增效。全市共有公办养老机构(敬老院、社会福利院)29所、民办养老机构53所(其中医养结合养老机构15所)。持续开展了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和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升级改造三年行动,启动了民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升级改造计划,积极实施了福利院、敬老院等托底保障性养老服务机构基础设施转型升级改造计划,有力提升了政府兜底保障对象的供养服务能力和社会化养老服务水平。

三是城市养老能力提升。围绕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建设城市嵌入式养老服务体系,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提升至了72.7%(截止2022年底,全市共有264个城市社区,192个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城市街道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8所。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闲置资源,采取购买、置换、新建和租赁等方式,加快推进城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标准化建设,共资助建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84个。

四是农村养老稳步发展。着力打造以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为主要模式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互助交流、餐饮临休、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日间照料服务。共资助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2388所,覆盖率80.5%。同时,以农村互助幸福院规范管理和绩效评价为抓手,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率先在全省建立健全了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补贴制度,有效解决了农村互助幸福院盲目布局、管理粗放、运营艰难等方面的问题。

五是医养结合日趋完善。20XX年以来,进一步挖掘总结榆阳区“医养结合 集中供养”试点经验,推动全市12个县市区先后开展了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确保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有尊严、有质量地生活。全面建立了医养结合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机制,每张床位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2万元,同时按照入住老年人数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运营补贴。同时,启动实施了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升级改造三年行动,全面提升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的照护服务能力,确保有意愿入住的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基本实现集中照护服务。持续推进乡镇敬老院、乡镇卫生院、农村互助幸福院和村卫生室医养融合改革试点工作,持续推动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面建立签约协作关系,先后建立了43所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医养融合示范试点。同时,建立家庭签约制度,组建全科医生团队996个,签约服务116.5万人,其中老年人群签约率达到 68.9%以上,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9.7%。

六是智慧运用逐步扩大。通过运用互联网、物联网、智能终端等先进技术,开发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发展“互联网+”居家和社区智慧养老服务,通过为老年人配戴智能手表、安装一键呼叫终端系统等,为广大居家和社区老年人提供线上信息化、线下实体化服务,为老年人开展健康管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服务预约、物品代购及其他个性化服务,打造高效、便捷、安全的“虚拟养老院”。到2022年底,我市开展智慧养老试点的县市区将达到11个。

七是家庭养老强化巩固。制定出台了《XX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孝老敬老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成立孝老敬老理事会、设立孝老敬老基金、开展孝老敬老评选活动等一系列新举措,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引导约束作用,引导家庭子女承担赡养义务,不断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目前,全市已有5个县区设立了孝老敬老基金会,积开展了孝老敬老工作,示范引领家庭子女孝老敬老、争孝比顺。

八是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我市持续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市、县(市、区)和养老机构多层次养老服务队伍培训体系,有效实施了养老护理员职业能力提升行动,先后培训养老护理员3000多人,努力为各类养老服务机构输送专业人才。并进一步健全完善养老护理员薪酬激励机制,率先在全省建立了岗位补贴制度。

二、现状分析

目前我市人口老龄化面临的主要形势是:农村人口空心化严重,留守老人数量剧增;
城市空巢老人、独居老人现象普遍;
失能失智老人加也在不断增加;
家庭规模小型化,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
人口老龄化进程明显加快,养老服务需求急剧增长,发展养老服务事业任重道远。近年来,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处于较低水平运行状态。

一是养老服务认识不够。全社会对发展养老服务事业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对老龄化带来的经济发展、社会保障、社会服务、城市建设等一系列问题认识不够。受传统家庭养老观念的束缚,群众对社会养老助老不够认可,养老观念有待转变。

二是机构养老发展艰难。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全市公办养老机构拥有床位4612张,入住老年人2767人,入住率为62.1%。民办养老机构拥有床位4684张,入住老年人2046人,入住率为43.7% 。)普遍空闲大量养老床位,入住率不高,导致公办养老机构财政负担压力大,民办养老机构运行举步维艰。究其原因有四点:一是部分生活能够自理的特困人员不愿意进入机构养老;
二是部分社会老年人认为进入机构养老会给子女带来负面影响;
三是低收入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有意愿进入医养结合机构养老,但是难以长期承担养育费用;
四是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不高、服务能力不足。

三是居家养老能力不强。居家养老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占基础地位,我市目前尚未制定出台完整的普惠型居家养老服务政策支持体系,居家养老服务处于试点探索阶段。近几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了智慧养老模式,试点为城市居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上门服务,但是由于服务群体特殊、人数较少,社会养老年人自费购买养老服务的意愿不强,且大多服务局限于家政类服务,老年护理、康复等服务基本空白,难以发挥关键性作用。我市虽然建立了居家探访探视制度,但是激励机制和刚性约束机制不强,效果不明显。

四是社区养老供给不足。目前全市城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覆盖率仅为44%,是全省覆盖率最低的地市之一,与全省“十四五”规划城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达到90%的要求差距很大。同时,农村互助幸福院覆盖率虽然提升到了78.5%,但是各县区运营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农村互助幸福院基本处于瘫痪状态,供给服务能力不足。

五是医养结合水平不高。一方面,在公立医养发展医养结合的积极性不高,大型医疗机构认为兴办养老机构会导致医疗资源分散,得不偿失。基层医疗机构多为政府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缺乏应有的绩效激励机制和运营自主权。另一方面,部分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虽然与周边医疗机构签订了“双向转诊”或“绿色通道”合作协议,但普遍未开展实质性合作。

六是社会参与度不够。由于养老服务业属于前期投入较多、回报周期较长、专业人才需求大的行业,加上现阶段老年人实际消费与支付能力有限,致使民间资本参与意愿不高。同时,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帮扶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发展等政策机制还不够完善,能参与提供养老服务的非营利社会组织力量仍然比较薄弱。助老志愿者服务队伍也相对单一,存在总量不足、来源渠道不畅等问题。目前大部分养老机构经营状况只能持平或微利运营,有些甚至亏本运行,导致其他有意愿进入养老服务市场的社会资本也持等待观望状态,参与养老服务事业的积极性不高。

三、问题困难

当前,我市发展养老服务还面临着一些体制机制性问题和困难,亟待予以解决。

一是养老服务工作力量薄弱。中、省、市将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列入十四五规划重大目标,发展养老服务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面临的重大课题。为了强化养老服务工作力量,全省各地市普遍在市县两级层面成立了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在村(社区)层面设立了爱心助老员。我市相比工作力量十分薄弱,市级层面仅靠市民政局内设的养老服务科推进工作,且只有一名正式工作人员,县级层面只有少数几个县成立了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村(社区)层面虽然为了贯彻落实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制度,设立了爱心助老员的工作机制,但是由于没有相对应的激励机制,爱心助老员工作热情不高,对于做好子女长期不在身边且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独居老年人等重点对象的关爱服务工作推动较为困难。

二是养老服务政策落实困难。中、省政策明确要求,在制定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完善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工作规则,配套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要及时交付当地民政部门或街道用于养老服务。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的刚性约束机制和监管落实机制,这项政策迟迟难以落实,普遍存在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成为阻碍我市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瓶颈和障碍。

三是养老服务资金投入不足。近年来,市级财政对于我市养老服务资金的投入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从2019年的6000万元到20XX年对养老服务的投入只有2000万左右,与教育、卫生、交通投入动辄几亿、几十亿相比,捉襟见肘,难以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各县市区普遍没有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有些县市区连中、省、市明确的资金补助政策也没有落实到位。难以满足我市养老服务发展需求。当前,我市养老服务正处于发展关键期,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改造、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以及开展购买服务等均需要充足的资金保障,政府投入不足严重制约了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四是长效运行机制不健全。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补贴制度已经基本建立,但是补贴标准普遍过低,难以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事业的积极性。主要体现在: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标准偏低,在全省地市处于较低水平;
民办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等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行补贴均执行的是6年前的标准,与实际支出成本相比杯水车薪,尚未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动态增长机制,运行艰难的问题尚未彻底解决;
公办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工资薪酬执行的是8年前的标准,难以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补贴只针对特殊人群,未能实现普惠性,受益群体少等等。

四、调研启示

近年来,我们先后对银川、西安、鄂尔多斯、上海、南京、苏州等几个地区养老工作的考察,这些地区均取得了很大成功,各地运行的模式也各有特点、各有所长,是我们学习和效仿的榜样。对比我市养老工作的现状,我们无论在理念方面还是实践层面的差距都很大,启发也很大。

启发之一: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非常关键。各地都非常重视政府在促进养老事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积极出台扶持政策,特别是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扶持引导作用,投入资金量大,涉及范围广,精准化程度高。如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投入养老事业的资金涉及四大类26项,且资金补助全面、科学、精准。南京市、苏州市等地政策支持力度也非常大,财政补助资金涵盖了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居家服务组织、老年人等各个方面。相比,我市政策出台难、落实难,财政投入不足、使用不精准的问题也非常明显。

启发之二:建立规范的标准体系刻不容缓。上海、南京、苏州等地对养老机构、居家服务组织等均有一套完整的服务管理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并将财政补助资金与评价等级挂钩,有力提升了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充分满足了老年人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相比,我市缺乏统一的行业管理标准规范,养老服务管理比较粗放,养老服务质量不高,成为影响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瓶颈问题。

启发之四:推进医和养融合发展势在必行。所考察各市“医”和“养”的的融合发展成效都非常显著,上海市浦东新区各所养老机构均设有医务室或小型医院,苏州、南京、扬州等地的互联网+智慧养老模式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均将“助医”列为重要服务内容。医疗卫生对养老服务具有积极的支撑作用,发展医养融合,能够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健康管理、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能够有效解决失能半失能老年进入养老机构“养老难”问题,能够有力提升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目前,我市医养融合工作还处于试点层面,虽发展建设了一批医养结合机构,但是覆盖面低,运行质量也不高。

五、对策建议

***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这是我们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行动纲领。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应当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的基本原则,按照“保基本、建机制、抓监管”的总体要求,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契机,全面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市县两级成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配齐人员编制,以全面加强工作力量。强化村(社区)爱心助老员工作机制,建立岗位补贴制度,落实工作责任。

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将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等纳入财政预算。修订完善《XX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社会化养老服务资金补助政策,合理提高各类补贴标准,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充分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的活力。并督导各县市区将养老服务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增强财政支出的约束力。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福利彩票公益金55%以上用于养老服务业的政策规定。

三是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建立刚性约束机制,全面落实新建小区“四同步”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政策,老旧小区改造也必须按照要求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标准的,要通过购买、置换、租赁等方式配备养老服务设施。推动“15分钟养老服务圈”建设,支持在城市街道建设一院(社区小型养老院)、在社区建设一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在居民小区建设一站(养老服务站点)的嵌入式养老服务网络,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力争在“十四五”内有条件的街道至少建有一个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四是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健全完善以农村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互助幸福院等为网点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村委会、老年协会等作用,积极培育为老服务社会组织,依托农村互助幸福院、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为老年人提供托养、文化娱乐、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在乡镇驻地推进农村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做好摸底统计和科学规划,针对部分老年人口集中、养老服务需求大的村,继续支持建设一批农村互助幸福院。重点健全完善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长效机制,建立与运行成本相适应的运营补贴机制,运营补贴资金实行绩效管理和分档分级补助办法,有效解决运行艰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五是提升机构养老能力。加快实施公办养老机构(特困供养机构)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提高保障服务能力。在优先满足辖区内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专业照护需求和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的前提下,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托养服务,其余床位允许向社会开放,提高床位利用率,所收费用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返还用于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支持榆阳区国家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推出一批养老服务地方标准。持续深化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建立养老机构星级等级评价制度,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达标工程,完善社会化养老优惠政策,加强养老院院长的专业化培训,探索建立养老院长考核评价机制,提升养老机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养老服务商标品牌。

六是全面推进医养结合。推动中医药健康养老,鼓励护理院、疗养院、社区居家老年医养照护中心,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康复)诊室,开展融合中医特色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持续推进乡镇敬老院、乡镇卫生院、农村互助幸福院和村卫生室医养融合改革试点工作,全市所有敬老院、有条件的农村互助幸福院要不同程度实现医养融合。有条件的村应积极推进农村互助幸福院、村卫生室统筹规划、同步建设。有闲置场所且符合村卫生室设置条件的农村互助幸福院内可规划建设村卫生室,实现闲置资源共享和医养的充分融合。已经投入运营的城市日间照料中心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面建立签约协作关系,开展医养融合。推动基层医疗服务延伸到社区和家庭,建立家庭医生与居民家庭签约服务制度,全面建立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疗和护理项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鼓励基层医疗机构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半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保健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支持市、县级公立医院或民营医院创办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或开设老年专护病房,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实现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有效共享和无缝对接。县级中心敬老院、乡镇区域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应留出足够场所设置卫生室,用于开展医养融合工作。不具备设置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能力弱的养老机构,可与周边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因地制宜采取签约、托管、对口支援、合作共建等多种模式开展医养结合,由协作医疗机构协助开展稳定期生活照料及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并选派医护人员为入住老年人开展医疗服务。医养结合机构要重点面向和解决失能半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加大护理型床位供给,提升养老机构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照护服务能力,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55%。

七是推进居家关爱服务。制定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机制,明确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举措。全面建立居家探访制度,依托村(社区)爱心助老员工作机制,落实定期巡访探视独居、空巢、留守、失能老年人工作。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依托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专业组织,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独、空巢、留守、高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优质养老服务,逐步免费或低偿拓展到其他低收入老年群体。应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经验,加快试点探索“老年餐桌”服务,解决老年人的吃饭难问题。

八是推动养老服务智慧化。市、县两级联动,通过互联网、物联网、智能终端等先进技术,整合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服务、家政服务、志愿服务等资源,发展“互联网+”智慧养老服务,建设没有围墙的“虚拟养老院”,为广大居家和社区老年人提供线上信息化、线下实体化服务,精准对接需求与供给。市、县两级级层面建成互联互通的智慧养老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养老服务信息化、智能化。

九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和“1+X”证书试点推广工作,常态化开展养老护理人员岗前培训,“十四五”内培养培训3000名养老护理员。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人员薪酬激励机制,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待遇,适当提高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逐步形成结构合理、技术达标、爱岗敬业、相对稳定的养老服务工作队伍,不断提升规范化服务水平。

十是健全综合监管制度。加强对各类养老机构、入住社区的养老服务网点、日间照料中心、上门服务等的服务价格、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的政府监管。加强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养老服务信用责任清单,依法依规进行公开,加大查处惩戒力度,建立健全联合奖惩机制。提升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能力,建立发改、民政、公安、市场监管、卫健、人社等部门的联动协同机制,依托“金民工程”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加强风险监测与防控。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要方式的监管手段,积极推广“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强老年人群体教育宣传,增强识别防范能力。组织开展老年人产品和服务消费领域侵权行为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面向老年人的非法集资、保健品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曝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十一推动适老化改造。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规定,住建、民政、卫健、残联、金融、商业等相关部门应严格落实公共设施的无障碍改造要求。民政部门要持续推动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开展摸底排查,统计筛选所有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的适老化需求,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给予最急需的适老化改造。

十二是推进社会化养老。进一步整合原有文件,出台更加具有操作性的扶持政策和具体的实施细则并严格兑现,鼓励采取公益创投、委托运营、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发展养老产业,吸引更多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在确保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作用、国有资产不流失、养老用途不改变及服务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可将公办养老机构通过面向社会招投标方式,转给具备相应运营资质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经营。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优先发展医养型、护理型、颐养型等突出床位功能的养老机构。可通过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管理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养老机构和日间照料中心等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撑。可采取政府补贴、购买服务、评估认证等方式,培育和发展养老服务专业组织,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养老服务,每个社区要引进或培育至少1家“社工+志愿者”服务队伍,建立“社工+志愿者”服务队伍,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独、空巢、留守、高龄老年人开展志愿服务。同时,应积极探索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支持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创新和丰富养老服务产业新模式与新业态,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型消费领域。

XX市农村养老情况调研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了解我市当前农村老年人养老状况,XX市统计局深入农村,访民情、探民意,组织开展关于农村养老情况的调研。通过实地走访部分村及农户了解其养老现状,深入人社、民政等部门及农村养老机构走访了解当前农村养老总体情况、基本政策,分析农村养老存在的一些问题,以探索改善农村养老现状的新途径,让更多的农村老年人一起共享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进步的成果,度过美好的老年时光。

一、XX市农村养老情况

(一)总体情况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显示,20XX年末,XX市常住人口197万,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32.44万人,占比16.46%,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6.49万人,占比13.44%。20XX年,全市城镇常住人口126.4万人,城镇60岁及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分别为19.4万人和15.3万人,占城镇总人口的比重分别为15.3%和12.1%;
乡村常住人口70.6万人,乡村60岁及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分别为13.1万人和11.2万人,占乡村总人口的比重分别为18.5%和15.8%。乡村60岁及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分别高于城镇3.2个百分点和3.7个百分点。

分城镇乡村的老龄人口占比

单位:%

城乡

60岁及以上

65岁及以上

城镇

15.3

12.1

乡村

18.5

15.8

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城镇,农村养老需求远远超过城镇,老龄化问题的难点、重点都绕不开农村。新时代,“城强乡弱、重城轻乡”的二元经济体制阻碍了农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城乡养老保障存在较大差异,农村老人养老保障长期游离在社会保障制度的边缘,农村养老服务供非所需、供需不匹配,养老现状不容乐观。

(二)农村老年人养老状况调查

本次调查共涉及三区一县10个乡镇的农村老年人50人(60岁及以上),其中,男性30人,女性20人。年龄层从60岁到80岁以上均有分布,其中,60-69岁年龄段有15人,占30%,70-79岁年龄段有19人,占38%,80岁及以上有16人,占32%。

1.农村老年人以居家养老为主。从居住状况来看,54%的老年人独自居住或与老伴居住,14%的老年人与子女共同居住,32%的老年人在农村养老院等养老机构居住。72%的老年人至少有一个子女在本地工作,10%的老年人所有子女均在外地工作,18%的老年人没有子女。在有子女的老年人中,有78.1%的子女能做到至少每周探望一次。

2.农村老年人依靠子女赡养、养老金等政策性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养老保障的核心在于经济保障。本次调查结果反映,农村老年人收入来源于子女赡养的占比48%;
农业生产收入的占比24%;
养老金、低保等政策保障转移性收入的占比66%;
务工收入的占比18%;
其他收入的占比6%。月收入水平在500元以下的农村老年人占30%,每月收入水平在500-1000元的占48%。由此分析,农村老年人经济来源主要是子女赡养及养老金、低保等政策性收入,且收入水平较低。

3.农村老年人多数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生活满意度较高。在受访的农村老年人中,八成老年人身体健康,能照顾自己, 70%的老年人对生活表示非常满意,26%的老年人表示比较满意,不太满意或非常不满意的只有4%。

4.农村老年人养老意愿倾向于家庭养老。养老方式意愿调查汇总结果显示,54%的老年人倾向于由子女照料的家庭养老,2%的老年人倾向于由养老服务点提供服务的居家养老,36%的老年人倾向于在敬老院、养老院等养老机构养老,12%的老年人倾向于邻里之间互相照顾的农村互助养老。子女照料的传统家庭养老仍是农村老人首推的养老方式。

5.传统观念是影响养老方式选择的主要原因。调查显示,在影响农村老年人选择养老方式原因上,选择养儿防老的占54%,选择服务收费价格的占46%,选择生活便利程度的占50%,选择服务专业程度的占22%。

6.政府宣传是获取农村养老服务信息主要渠道。选子女帮办占29.2%,邻里或亲戚推荐介绍占29.2%,村委会或者政府宣传介绍占62.5%,自己实地了解占29.2%。由此看出村委会或者政府宣传推介养老知识极为重要。

7.农村老人家政、医疗、精神等服务需求情况调查。在想获得的服务方面,有83.3%想获得起居饮食及家政服务,66.7%想获得医疗护理服务,45.8%想获得文化娱乐休闲服务;
在负担价格方面,大多数老年人可以负担1000元/月的养老服务价格。

(三)农村养老机构调查情况

本次调查涉及濉溪县6家、杜集区2家、烈山区2家、相山区1家,共计11家养老机构,其中福利院、敬老院8家,养老院1家,老年公寓1家,老年服务中心1家。调查问卷结果显示,受访老人所在村有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的占8%,有福利院、敬老院的占28%,有养老院的占36%,有老年公寓(社会机构)的占14%;
所在乡镇有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的占8%,有福利院、敬老院的占58%,有养老院的占44%,有老年公寓(社会机构)的占20%。

1.养老机构规模小,服务人员少。调查的11家养老机构中,6家养老机构老人数在50人以下,占54.5%,4家养老机构老年人数在50-100人,占36.4%,仅有一家养老机构老年人数在100-200人;
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在5-10人的有6家,占54.5%,在10-20人的有4家,占36.4%,20人以上的仅有一家。在提供服务方面,所有养老机构都提供起居照料、餐饮服务及文体健身活动,提供医疗保健的养老机构有7家,占63.6%,但提供上门照料服务的仅有一家。

2.农村养老机构收费总体偏低,多数依靠政府补贴。调查的11家养老机构中,月收费在500元-1000元的1家,占9.1%;
在1000-1500元的有3家,占27.3%;
在1500元以上的仅2家,占18.2%;
政府公益,面向特定老人的有5家占45.5%。在主要收入来源方面,入住老人缴纳占36.4%,政府补贴占63.6%。由此可以看出,农村养老机构收入以1500元以下及面向特定人群为主,收入偏低。

3.养老机构专业人员短缺、运营成本高、压力大。调查显示,专业人才不足的占63.6%;
资金压力大,运营成本高的占45.5%;
养老设施不健全占9.1%;
运营场地不足,缺少政策支持占27.3%;
床位空置率高的占45.5%。其中,床位空置率高的5家均为政府公益,面向特定老人的公办公营敬老院。

4.农村家庭面临外出务工与照料老人难的矛盾尴尬局面。调查结果显示,有40%的老年人和90.9%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认为子女为增加收入外出务工,家庭照料老人困难;
64%的老年人和63.6%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认为农村老人收入低生活困难,养老没有保障;
有42%的老年人认为养老机构医疗条件差,看病护理难。

二、农村养老存在问题

(一)居家养老效能式微

随着现代家庭结构的小型化,核心家庭增多,使得家庭养老负担沉重、居家养老功能弱化。与此同时,建立在道德伦理基础上的赡养法律制度约束力较弱,老龄法律法规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老龄工作的一些关键领域、重要环节的立法没有突破,缺乏充足的社会支持,不能很好地解决农村养老问题。在子女收入、健康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下,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引致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养老主体缺失,农村老人处境尴尬,成为被现代化“抛弃”的群体。

(二)机构养老能力较弱

一是农村养老机构数量少、场地缺乏、分布不均,存在“远、小、散、弱”等突出问题。与城市相比,农村机构养老还处于起步阶段,服务市场尚未形成。截至目前,我市镇级养老服务中心18家,村级服务站85家,其中包含今年新建的24家村级养老服务站(民政部门提供),农村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低,且较为分散,规模多数偏小,在调查的11家农村养老机构中,入住老人在100人以上的仅孙疃镇永安老年公寓一家。

二是养老机构资金薄弱,运营维艰。政府资金支持不够,老人收入水平与养老院的收费水平之间存在差距,普遍无力支付,造成养老资金短缺、运营状况不佳,甚至出现亏损倒闭现象。调查显示,50名受访者中月收入水平在500元以下的农村老年人占30%,每月收入水平在500-1000元的占48%;
有64%的老年人和63.6%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认为收入低生活困难,养老没有保障是当前农村养老面临的突出问题。

三是养老服务存在医疗条件不足、服务人员专业化程度低等问题。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工作量大,待遇不高,服务队伍不稳定,专业能力不强,专业志愿者在多数农村空缺。机构养老组织建设还不完善,设施短缺落后,存在着管理混乱等现象。调查结果显示,42%的受访者反映养老医疗条件不足、养老服务项目不全,34%的受访者反映养老服务人员专业能力不足,38%的受访者反映养老服务设施短缺落后。

(三)养老制度不健全

一是农村养老制度建设起步晚,仍处于不断完善中。农村养老政策性强,与城市相比,制度不够健全。城镇退休职工每月2000~6000元退休金,农村老人每月仅一百多元养老金。由于农村老人没有退休金,养老金被赋予了较高的期望。

二是农村养老保障方式单一。当今的农村养老保障方式主要是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居家养老、土地养老,养老保障方式单一。对农民养老保险金也缺乏集体补助运行筹资机制,完全变成了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的一种模式。

三、建议

解决农村养老问题,要遵循“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从农村实际出发,让各类要素融合起来,加大城乡间的自由流动,推进养老服务普惠共享。

(一)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当前影响农村养老问题的“痛点”是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先发展农村经济。农村经济发展壮大,农民收入得到提高,不仅可以满足农民对商业保险的需求,而且可以提高新农保的缴费档次,增加地方政府对参保农民财政的补贴力度。因此,必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让农民腰包鼓起来,变未富先老为未老先富,这样农民才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应对养老中遇到的问题。

(二)宣传弘扬敬老爱老传统美德

百善孝为先,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当前,农村中存在部分赡养人的法治意识和道德观念较差,无视甚至不履行对老人的赡养义务。因此,要大力宣传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形成敬老养老的良好道德风尚。

(三)完善农村社会保障

一是加快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农村社会救助制度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防线”。要强化农村特困老人专项救助、临时救助,使农村贫困老人“病有所医、困有所帮、难有所助”。

二是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目前,我市农村地区的基础养老金仅一百三十元左右,标准较低,难以满足农村养老需求。应建立农村居民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给予农村老人基本生活保障。

(四)构建多元养老模式

城乡融合中农村养老,要点在“融合”,应统筹农村养老资源,联合城乡养老服务,因地制宜采取多元化养老模式。

一是推进居家养老。虽然家庭结构小型化、核心化,弱化了家庭养老功能,但作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基础,家庭提供养老服务的主体地位没变,居家养老服务一直是中国养老服务发展的核心和重点,也是解决中国养老问题的重要举措。要完善居家养老的相关法律法规,形成居家养老的政策支撑体系,加快实现乡村内生社会组织市场化、制度化、组织化、法人化,注重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健全日间照料网格管理制度,积极培育、引导志愿服务组织,不断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机制创新。

二是探索“以地养老”。目前,种地收入仍然是大多数农村老人主要经济来源。然而随着年龄增长,农村老人身体状况越来越差,难以承担繁重的农业生产劳动,故而可以效仿城镇居民“以房养老”模式,探索“以地养老”。将老人承包经营的土地抵押或者流转,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享受老年公寓服务。

三是推进医养结合。有效依托医共体,与养老机构签订服务协议,选派医护人员到养老机构坐诊值班,指导村卫生室(卫生站)人员为老人检查、治疗、记录健康状况、指导康复训练、开展健康宣教。拓宽养老服务中心内容,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上门居家养老服务,将基本医疗服务、护理康复服务和社会支持性服务有效整合,满足老人养老服务需求。

(五)打造专业化农村养老服务队伍

一要培养一批有技术、会管理、尊老服务人员。政府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高校设立养老服务专业,注重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培养,提高从业人员的工资待遇,壮大和稳定老年社会工作者、专业人才、老年人家庭照料者、养老服务志愿者养老服务队伍。

二要加强对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定期开展养老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培训应注重实效,避免“蜻蜓点水式”表面文章,实现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建立养老服务人员的技能等级、职称评审制度,拓展养老服务专业人员的发展空间。

XX市农村养老情况调研报告

为深入了解当前全市农村老年人生活状况、养老需求和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情况,根据国家、省统计局调研工作安排,XX市统计局成立了专题调研组,采用重点调研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于8月8日-10日实地走访了XX县、祁东县、常宁市等3个县市的部分农村养老机构,并面向全市农村老年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发放了调查问卷92份。

调研结果显示,XX市农村养老体系健全,养老服务创新发展,为农村养老事业贡献了XX智慧。

一、调研基本情况

(一)农村老年人基本情况

这次调研活动向农村老年人发放调查问卷69份,其中男性老年人39人,女性老年人30人。

从年龄上看,60-69岁老年人30人,70-79岁老年人27人,80岁及以上老年人12人。

从居住状况上看,独自居住或与老伴居住的老年人28人,与子女共同居住的老年人20人,在农村养老院等养老机构居住的老年人21人。

从子女情况看,至少一个子女本地工作的老年人38人,所有子女均在外地工作的老年人18人,没有子女的老年人13人。

(二)农村老年人基本情况

这次调研活动向农村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发放调查问卷23份,其中福利院、敬老院工作人员18人,养老院工作人员5人。

二、XX市农村养老服务主要特点

(一)农村养老体系健全

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市常住人口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约134.2万人,占20.2%,其中90周岁以上老年人21182人,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287人。我市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并且呈现出老年人口规模大、高龄化等特征。

为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将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和农村小型养老设施纳入乡村规划。目前农村养老体系健全,全市145个乡镇中有143个乡镇建有敬老院,基本做到全覆盖。农村养老体系主要有三种模式:居家养老、公办敬老院、社会化养老。调研中不少老人更多地倾向于居家养老,调查的69位老年人,有45人倾向于"由子女照料的家庭养老",有7人倾向于"由养老服务点提供服务的居家养老"。

(二)养老服务不断创新

XX市作为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区块链+民政")地区,始终坚持"三个导向"(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着力解决好老与新、供与需、统与分的矛盾,通过区块链发展民生事业,在基本民生保障方面做足改革创新文章,为老年人提供更精准、更有效、更贴心的养老服务;
聚焦养老监管体系,实行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牢牢守住质量和安全底线;
聚焦养老产业发展,引导和鼓励更多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养老产业。

(三)基础设施全面改善

XX县新建了县福利院养护楼和县养老中心项目,将新增养老床位500张;
投资8800万元对部分乡镇敬老院进行修缮;
开展"智慧敬老院"建设。常宁市通过真抓实干和乡村振兴考核等措施,指导各乡镇狠抓村级养老设施建设,新增19个村级示范养老点、四有功能(助餐、休息、娱乐、阅览)的村级养老设施达到140个。耒阳市全面提高特困集中供养服务水平,对部分敬老院进行迁并,迁并后的敬老院日常生活设施一应俱全;
厨房、餐厅、储藏室等公共服务设施全部配备到位。

(四)民办养老方兴未艾

全市引进社会资金大力发展农村养老机构建设,民办养老服务方兴未艾。衡东县旭达养老养生项目总投资10亿元,占地面积580亩,第一期总投资2.1亿元,建筑面积5.9万平方米,建设普惠养老床位1340张。祁东县同乐颐和老年服务中心投资1500万元,占地面积40亩,建成养老床位200张。祁东县现有民办养老机构17家。

三、农村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缺乏

养老服务的健康发展离不开人才支撑,由于养老服务工作发展起步较晚,虽然加大了对养老护理员的培训与支持力度,但专业化服务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之间还存在着较大的距离。专业化服务供给受到人才瓶颈制约,服务人员少,专业化水平低,多以"50、60"人员居多,相当一部分人员未经系统的专业化培训。由于薪资及待遇原因,专业人才"留不住",获得职业资格的养老护理员更倾向于在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护理服务。

(二)养老投入与收益冲突

经济全球化的步伐明显放缓,特别是受到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全国经济将会面临下行的严峻考验,各级财政收入增长会明显放缓,这意味着投入养老事业的资金压力会加大,而社会资金的投入主要是追求经济效益,兼顾社会效益。

从调研的情况看,23位养老机构工作从员中有19人认为目前养老机构运营存在的问题是"资金压力大,运营成本高",而69位老年人中有36人认为在农村养老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是"收入低,生活困难,养老没有保障"。这意味着

农村养老机构经营成本与广大的农村老年人经济承受能力矛盾突出。

(三)养老服务供需矛盾明显

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快,高龄老人、失能或部分失能老人、空巢老人和留守老人的数量增加,加之面临家庭规模小型化和家庭照料功能弱化的双重挑战,人们对养老公共服务供给充满期待。由于农村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起步晚,缺乏适老化、无障碍设施,特别是护理型床位建设不足,造成农村养老服务供给跟不上实际需求快速增长和服务质量有效提升。同时,民办养老机构多分布在县城周边的农村,所处地段公共交通较为不便,家属探望老人较困难。

四、做好农村养老服务的对策

(一)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受传统观念、养老服务费用以及生活便利程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农村老人更倾向于居家养老。因此,积极推动居家养老服务点建设,建立家庭养老床位,推行农村互助养老机制,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关爱保护机制。加强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和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采取合同外包、委托运营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或企业运营和管理,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和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助急等上门服务。

(二)推行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

调研了解到,多数公办养老机构床位空置率高,入住人数不多。因此,要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前提下,推行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服务改革,重点为辖区内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和计生失独老年人提供低偿托养服务。其余床位向社会开放,探索基本养老服务创新和向社会化开放,培育一批能够承担基本养老服务任务的连锁化、品牌化的市场运营主体。推动机构养老、村级养老、居家养老融合发展。

(三)开辟医养结合特色养老服务

建立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与专业医疗机构合作审批绿色通道,支持养老机构与专业医疗机构合作开办老年病院、康复院、医务室等医疗卫生机构,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社区老年照料机构内设的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推进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对接,为老年人提供便捷医疗服务。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切实解决老年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问题。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形成多元化的保险筹资模式,推动解决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相关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问题。

XX市农村养老情况调研报告

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是完善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一个关键。为全面掌握当前我市农村养老现状,了解各地在对于更好地赡养老人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如何解决农村老人赡养方面问题和困难,我们前期开展了农村养老问题情况调研,现将调研情况简述如下:

一、调研对象基本情况

我们在对全市5个镇街道总体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共对5个村,13个村干部和20个村民开展了问卷调查。20个村民中,普通村民10人,低收入农户10人。其中20-59岁10,60岁以上10人。

二、目前农村养老服务的主要模式

目前农村养老服务的主要模式是提供活动场所和简单的日常生活服务,节假日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各村都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内有免费开放的老年活动室,村辖区内所有老人均可到服务中心观看电视节目,开展棋牌阅读等休闲活动。逢年过节都会举办活动,例如中秋、国庆等都会举办。每月安排老年人专属生日会,给过生日的老年人免费提供蛋糕和礼物。服务中心由第三方日常管理,资金由市、镇街道和村三方承担。

以沈家弄村为例:沈家弄村现在有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助餐点、老年活动室等,并以免费的形式对老年人开放。同时在村范围内开设民情茶室5个,全部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开放,里面的茶水等物品都由村集体负担。每月为当月70岁以上的老人免费开展庆贺生日活动,逢年过节为困难老年人送上慰问品。平时也开展一些服务村民的公益活动,如为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每月提供一次免费理发服务,日常提供上门送餐服务(自愿参加)为特殊条件(计生特困,高龄低保户,多重残疾老年人)的困难老人提供1元午餐,其余资金由街道补贴。

在对本村提供的养老服务质量满意度的调查中,77%人认为很好,23%的人表示一般。

三、农村养老走向市场化已经起步

以政府为主导,引导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参与到农村养老事业中,通过社会资金以市场化的方式进行运作,是为农村养老提供服务的有效途径之一。鼓励社会力量创办养老机构为农村养老提供服务在我市已经起步。目前,五个镇街道中已有一家民营的住宿制养老院已建成并投入运行,另一家在新建中。

四、农村养老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家庭养老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农村老年人绝大多数都受“养儿防老”和“多子多福”的传统观念影响,乡土观念比较浓厚,思想上无法一下子转变,短时间内接受新型养老方式比较困难。有部分老人由于受传统观念影响,喜欢农村生活,宁愿独居也不愿跟随子女去市区居住或者入住养老院。

(二)空巢老人增多,缺乏生活照料。近年来,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都在城里或企业打工,为了工作和下一代的求学,在市区购房居住不常回家,导致农村空巢老人增多。他们日常生活缺少沟通交流,从家人、亲友等处获得帮助的比较少,缺乏较周全的生活照料。

(三)农村老人收入相对较低。农村老人收入主要来源为基础养老金,农活收入和子女赡养收入,总体收入有限。因此很多老人舍不得参加村里提供的上门送餐服务。社会创办的住宿制养老院,虽然政府给予了补贴,但还是要根据为住宿对象提供的不同服务,每月收取好几千元的服务费用,导致大部分农村居民难以负担,还是选择居家养老。这导致了农村地区的养老院入住率不高,规模和服务水平上不去,而老人又得不到应有的照顾。

五、完善农村养老的需求方向

在“哪些措施对于更好地赡养老人行之有效”的调查中,有69%的人选择了切实提高困难群体收入水平增强赡养能力;
各46%的人选择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为老年人的生活消除后顾之忧和加强老年人文化体系建设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38%的人选择了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提高服务质量多样性等;
31%的人选择了健全老年人法规体系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权益;
23%的人选择了加强“孝道”文化宣传提高村民养老意识。

在“您最希望政府在农村养老方面做哪些”的调查中,80%的人选择了提高农村养老金待遇,40%的人选择了提高医疗报销比例扩大特殊病种保障范围,20%的人选择了提供助餐送餐家政服务日常起居等生活照料服务,各10%的人选择了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养老院等机构建设和帮助落实子女的赡养责任。

在“您希望子女在哪些方面能做得更好一些”的调查中,60%的人希望能经常联系陪着聊聊天,各有10%的人希望多照料关心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和在吃穿用度上能主动帮忙。

六、完善农村养老的几点建议

(一)大力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老龄政策法规教育,家庭美德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的关爱意识,把孝亲敬老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建设具有地方特色、时代特征的孝亲敬老文化。同时要加大农村新型养老方式的宣传,推动农村老人更新养老观念。

(二)切实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增强赡养能力。围绕高质量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要求,坚持扶贫开发、社会救助并重,落实低收入农户就业创业、产业帮扶等政策,挖掘一批产业帮扶主体,增强低收入农户创业增收能力。抓好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理赔工作,注重实效性。按照上级要求逐步提高低保标准,提升政策兜底保障水平,确保低收入农户收入持续增长。

(三)努力构建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农村养老体系。以家庭养老、互助养老等农村养老模式为基础,保障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为前提,积极探索为低收入、高龄、失能等农村老人提供养老服务新模式。推动构建全面满足农村各种养老需求为目标,以家庭养老为主,互助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覆盖农村的养老服务新体系。

(四)加强养老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一方面要不断推动养老服务市场化,出台土地供给、税费优惠、财政补贴等优惠扶持政策,实施居家养老服务改革、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敬老院改造提升等;
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提高养老服务水平,让老年人在养老服务机构中来得了,留得住,生活得安心、舒心。


XX市农村养老专题调研报告

养老是民生之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市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达到16.9%。为深入了解我市农村老年人生活状况、养老需求和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情况,根据省统计局《关于开展农村养老情况专题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局开展了问卷调查并进行实地走访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研样本情况

此次调查采取问卷调查和座谈交流的方式,以颍泉区宁老庄镇和闫庙镇为调查对象,调查样本涵盖23个老年人和10个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调查的23个农村老年人样本中,20个样本为宁老庄镇村民,3个样本为敬老院和怡康养老公寓的老年人。其中男性老年人占83%,女性老年人占17%;
60-69岁之间的占43%,70-79岁之间的占48%,80岁以上的占9%。

调研的养老机构样本为闻集镇田楼敬老院和怡康养老公寓的工作人员。闻集镇田楼敬老院属于2013年民生工程新建敬老院项目之一,现入住老人26人,工作人员5人;
田楼敬老院院内设有办公、住房、厨房、餐厅、会议室、娱乐活动室、洗浴室、卫生室等配套设施齐备,住室设施配备宾馆化,院内其他设施齐全。闻集村怡康养老公寓2021年2月运营,现已入住76人,在着力打造内居环境宾馆化、外部环境公园式养老的同时,重点打造智能化管理系统,建立健全老年人健康信息智能库。目前正在积极筹建护理院, 把项目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医养结合”、“康养结合”。

二、调研结果

1.养老意愿偏向家庭养老。调研显示农村老年人的养老观念依然较为传统,养儿防老观念根深蒂固,这一现象符合我国家庭养老传统习俗,老人在熟悉的环境里生活的更舒适自在一些,同时也方便子女照顾。在居住方式方面,70%的老年人选择自己居住或与老伴居住,17%的老年人选择与子女一起居住,仅有13%的人选择养老机构居住。在养老方式方面,65%的老年人倾向于子女照料的家庭养老,13%的老年人倾向于养老点提供服务的居家养老,仅17%的的老年人选择养老机构养老。在养老选择方面,70%的老年人目前不考虑农村养老服务,23%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认为养老机构床位空置率高。经实地走访观察,身体健康能够生活自理或者孩子能照顾的老年人基本选择家庭养老,身患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同时子女无暇照顾的老年人大多选择养老机构养老。

2.对生活现状满意度较高。随着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推进,农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近些年,国家大力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积极加大民生投入,这也有助于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调研显示农村老年人大多对生活现状比较满意,30.4%的老年人对目前的生活非常满意,56.5%的老年人对目前的生活比较满意。子女在本地工作,子女探望次数较多的老年人生活幸福感更高。56%的老年人满意目前的农村养老服务现状,对农村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比较满意的地方中,安全感、归属感、幸福感得到满足的占38%,空闲生活得到丰富的占23%,日常起居餐饮及家政服务得到满足的占19%。

3.农村老年人收入水平较低。农村老年人大部分因为丧失劳动力而导致收入来源较少。调研显示,22%的老年人身体较差,需要他人照顾,或者身体很差,完全需要他人照顾。依靠养老金、低保等政策保障转移性收入为收入来源的占41%,依靠农业生产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占29%,靠子女赡养的占27%。83%的老年人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
35%的老年人因为服务收费价格影响养老方式的选择;
所有老年人可以接受的养老服务价格是1000元/月以下。

4.期待更优质的养老服务。虽然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基本能够满足 养老需求,但是服务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农村老年人期待优质的养老服务。调研显示,目前农村的养老机构主要以福利院、敬老院和老年公寓为主,25%的老年人认为养老医疗条件存在不足,23%的认为养老服务项目不全,23%的认为养老服务人员专业能力不足,19%的认为政府对养老服务投入不足。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中基本没有上门照料服务,没有专业的医护人员提供基本诊疗,健身设备和网络设备等一些设施还不完善。

5.渴望陪伴和精神慰藉。农村老年人大多缺少兴趣爱好,再加上子女无暇陪伴,容易出现精神空虚、渴望陪伴的精神状态,这一现象在独居空巢老人和在养老院养老而子女探望次数较少的老人身上更加凸显。精神上缺乏关爱,极大降低农村老年人的生活幸福感,甚至会造成一系列精神问题,诸如焦虑、失落、抑郁、食欲不振等。调查显示,26%的老年人认为农村养老娱乐文化生活少,精神生活匮乏,25%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认为农村养老存在子女外出等家庭照料困难问题。

6.养老机构面临资金压力。公立性质的养老机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补贴,面临的资金压力较小;
而私立性质的养老机构主要收入来源是入住老人缴纳的资金,运营成本居高不下,导致面临的资金压力较大。23%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认为养老机构运营资金压力大,运营成本高。

三、存在的问题

1.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较为匮乏。一方面农村养老服务机构文体娱乐设施不健全,或者利用率不高,导致老年人精神生活较为匮乏。另一方面子女陪伴较少,亲情关爱缺失,再加上部分老年人身体状况较差,根本无法开展一些娱乐休闲活动,导致精神孤独空虚。

2.养老服务水平有待提升。一方面农村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需要增加一些文体娱乐设施、健身设施和相应的医疗设施。另一方面农村养老服务机构需要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部分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偏少,知识水平不够,无法提供较为优质的养老服务。

3.政策宣传有待加强。一方面政府对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的宣传不足,大部分老年人通过子女或者亲戚来获取农村养老服务信息,甚至还有很多老年人对养老服务机构不了解,存在排斥心理。另一方面在孝老爱亲文化宣传方面明显不足,没有形成浓厚的尊老、爱老、敬老氛围。

四、对策建议

1.加强政策宣传,扭转观念。一要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的宣传,以村为单位开展养老服务宣讲,整理收集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清单,转变老年人传统养老观念,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的了解度和接受度。以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为契机,利用新闻媒体、报刊、微信公众号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健康养老服务和认可,从思想上得到改变。二要加大对养老服务政策的宣传,常态化开展政策宣讲,邀请相关专家深入农村开展政策解读,让国家养老政策福利真正福泽每一位老年人。三要加大对孝老爱亲文化的宣传。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以孝善文化浸润人心、凝聚力量,选树一批优秀典型,加快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惩治欺老虐老弃老行为。

2.强化要素支撑,优化服务。一要完善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医疗、文体、健身等设施建设,提高设备设施利用率,切实以设施的大提升换来养老服务质量的大跃升。二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更好发挥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养老服务,提供多样化、便利化的服务选择。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加大信贷支持,降低养老服务成本。三要强化专业人才队伍支撑。加大对养老服务人才培训,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养老机构就业,将养老服务人才的培养纳入中长期规划,强化卫键、民政、人社等部门的通力合作,严格按照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标准,加大对现有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与拟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促进养老行业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

3.呼吁多方关爱,慰藉心灵。一要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养老服务机构要定期开展下围棋、观影、书法绘画、跳舞等娱乐文化活动,促进老年人的交流。二要形成社会关爱的氛围。呼吁社会各方力量关注关爱农村老年人,对失独、丧失经济来源和重病老年人加大关怀力度,动员慈善机构、企事业单位开展结对帮扶。基层党组织要发挥先锋模范和战斗堡垒作用,经常性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让老年人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三要促进家庭氛围和谐。惩治弃老虐老行为,促进形成孝老爱亲家庭氛围,呼吁子女多陪伴老年人,推动落实探亲假。


XX市社区养老服务调研报告

据20XX年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显示,XX市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为28.6%,远远超过了步入老龄化社会占比10%的标准。老龄化社会状态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无疑是养老方式的一种新业态和创新模式。为深入了解当前社区养老服务现状,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推进XX市养老服务体系迈向高质量发展。针对本市实际情况,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调研,从养老供给和需求两方面对社区养老服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调查分析,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调查样本情况

全市共抽取12个社区,分布在古塔区、凌河区、太和区和高新区。共选取样本158个。

老年人样本共选取120个,男性占比42.5%,女性占比57.5%。从年龄分布看:60-69岁占比45.0%;
70-79岁占比45.0%;
80岁及80岁以上占比10.0%。从教育程度看:从未上过学3.3%;
小学或初中53.3%;
高中或者中专21.7%;
大专及以上21.7%。

社区工作者样本共选取38个,男性占比13.2%,女性占比86.8%。从年龄分布看:18-25岁占比13.2%;
25-40岁占比50.0%;
40-60岁占比36.8%。从人员编制看:正式编制人员60.5%;
借调人员5.3%;
聘用人员28.9%;
外包服务人员5.3%。

二、社区养老基本情况

(一)老年人生活现状。调查结果显示,有62.5%的老年人身体健康并且可以照顾自己以及家人;
有29.2%的老年人身体一般只能照顾自己;
有5.8%的老年人身体较差需要家人或其他人适当的照顾;
仅有2.5%的老年人身体很差完全需要家人或其他人的照顾。因多数老人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所以有七成以上老年人认为目前所居住的环境舒适,对社区养老服务需求不高。

(二)社区养老服务情况。从调查的12个社区来看,全部社区均有社区文体活动和室外健身设施;
75.0%的社区有法律咨询服务;
41.7%的社区有医疗保健服务;
25.0%的社区有饮食服务;
16.7%的社区有老年“日托”服务;
8.3%的社区有上门照料服务。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既能充实老年人的精神世界,又能在生活中予以照顾。

(三)老年人需求多元化。调查发现在社区养老服务中,58.3%的老年人最想得到日常生活及家政服务;
41.6%的老年人最想得到医疗康复服务;
30.6%的老年人最想得到精神文化服务。通过实地走访和座谈,社区内多数老年人对社区医疗机构、卫生所(室)需求较大;
部分偏远小区的老年人表示,老年人行动不便,迫切需要在小区内就近建立老年活动室,便于开展文化娱乐活动。

(四)多数老年人对社区养老方式评价良好。调查样本中,有60.8%的老年人对所在社区目前所提供的养老服务表示满意。其中,有68.5%老年人归属感、幸福感得到提升;
21.9%老年人满意于老年食堂、餐饮服务;
28.8%老年人满意于养老设施进一步完善;
6.8%老年人满意于家政清洁定期服务;
6.8%老年人满意于日间照料提供方便。

三、社区养老服务亮点

(一)新建社区有设施齐全的大型养老服务中心。比如桥南社区坐落在XX市新城区——XX高新技术产业区内,60岁以上老年人超过1600人,空巢老人占10%左右。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共三层,内部设施功能完善。中心内设健康理疗室,有沙盘、艾灸仪器、棋牌桌、健身器材和养生器具等设备;
依托养老服务平台,汇总老年人信息,逐步推广手环定位功能;
配备轮椅等辅助器械,和连接北京专科医院的远程问诊设备,方便老年人咨询就医;
还低价售卖、代购老年人必需的日常用品;
经常组织开展舞蹈和模特训练等。养老功能设计合理,老年活动空间多元化。可满足休闲娱乐、医疗服务、营养饮食服务等多种需求。

(二)社区活动灵活多样。例如:太和区星河社区常住居民中老年人795人。其中失能、行动不便的老年人39人,均与家庭其他成员同住。社区积极开展关爱老年人的相关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老年人宣传网络电信诈骗的防范案例、新型冠状肺炎的防治措施等相关知识;
给予老年人精神疏导和陪伴,满足老人的精神慰藉,鼓励老年人多参加社会活动,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指数;
重点关注孤寡老人和失独老人,加强日常生活中的关心和帮助,提供上门核酸检测和新冠疫苗接种服务等。

(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整合服务资源。凌河区松南社区与凌河区内“老爸老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张旭党员志愿者医疗服务队等组织开展合作,针对社区内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服务。对于急病、多病、肢体活动障碍、不便外出就医的居民,社区联合养老服务人员及专业医疗人员上门进行问诊和检查,给予合理化治疗方案,解决老年人的就医难题。

四、社区养老存在的问题

虽然每个社区在养老服务方面各有特色,并积极探索、尝试各种新方式、新办法,但离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和不足。

一是社区服务人员专业能力不足。调查结果表明,近七成的社区未配备为老年人诊疗的专业医护人员,其他如法律咨询、心理慰藉、健康宣讲、营养调配等具备此类专业知识技能的人才更是微乎其微。有提供相关服务的社区,也并非专业人员,老年人参与度较低。

二是老年人对社区养老服务缺乏了解。当前多数老年人对于社区养老服务了解甚少,社区养老观念尚未形成,不会主动关注社区为老年人提供的一系列服务。调查发现,有35.8%的老年人认为所在社区无养老服务机构;
有21.6%的老年人不清楚所在社区是否有养老服务机构。

三是养老服务模式尚未完善。目前,社区养老服务仍处于起步阶段,行业规范和标准化建设不够完善,运营模式也尚未成熟,部分养老服务中心仍在筹建,并没有投入运营;
部分老年人食堂也因缺乏人员管理,老年人参与少,在建成一段时间后关闭;
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因场地、维护资金、运营管理等原因不能配备或长期闲置。

五、关于养老服务的几点建议

(一)强化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以提高养老服务人员专业素养为核心,采用委托培养、机构合作、技能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服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同时开展养老服务人员技能等级鉴定,将职业技能等级与工资收入、服务价格挂钩,保障养老服务人员留得住、干得好。这样既能增加就业岗位,又能为老年人提供专业的养老服务。

(二)加强宣传提升社区养老服务曝光度。社区工作人员可根据老年人的实际情况,通过上门走访、座谈等方式与老年人沟通交流,全面了解老年人对社区养老服务的诉求,对社区养老服务进行详细讲解,宣传社区养老服务的优秀举措,扩大社区养老服务的影响力,让老年人更透彻地了解社区养老服务,从而更愿意参与其中。

(三)探索养老服务新模式。创新养老服务体系对我们来说不仅是“挑战”,更是“机遇”。充分利用老年人资源,优化营商环境,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和建设养老服务产业,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科学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新模式。形成多个社区联合体的集团化运作,促进养老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XX县农村养老情况专题调研报告

根据省《关于开展农村养老情况专题调研的通知》(农业处函【2022】9号)通知精神,从XX县抽取21户农村老年人、6个农村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发放调查问卷,范围涉及8个乡镇,有各个年龄段、各个居住类型(有独自居住的、有与子女居住的、有在养老机构的)的农村老人;
有政府的养老机构,也有民办的养老机构。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老年人养老基本情况

(一)农村老人的生活状况

1.农村老人收入以子女供养为主。从调查问卷和谈话中获知,除自已有工资收入或无子女外,农村老人主要靠子女提供生活费用,再加上政府给予的养老金,还有就是通过依靠务农获得生活费用。

2.农村老人健康状况较好。在访问调查的老人中有81%的老人认为自身健康,能够自理,19%的老人部分或不能自理。

3.农村老人对目前生活满意度较高。从调查问卷中看到,21户农户,非常满意的占比达到38%,比较满意的达到57%,仅1人表示对生活满意度为一般,其身体较差,需要人照顾。

(二)农村老年人养老需求

1.更多农村老人倾向居家养老。在访问的21户农村老人中,19户老人选择依托家庭养老,2户选择入院养老,其中一户老人没有子女的,必须在敬老院养老。而且从问卷中看到,老人大部分与子女住在一起,另有相当多的老人单独居住,而他们感情与生活上和子女有着较为密切的联系。

2.影响选择养老方式主要以传统观念为主。调研的21户农村老人中有15户明确表示受养儿防老等传统观念影响,其中有3户仅受传统观念影响,还有12户表示会受到养老院价格以及便利度等因素影响。从与农村老人交谈中,传统观念影响最大,有子女去养老院养老在农村体现成了子女不孝。对于考虑农村养老服务就不多,21户农村老人中有14户不会考虑,有6户有需求会考虑。

3.了解养老服务信息渠道不多。从17户中有选择考虑养老服务或接受过养老服务的人群中了解到,他们获取的农村养老信息主要为通过村委会或政府宣传介绍,再有通过邻里或亲戚推荐介绍,还有就是子女帮办。

(三)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情况

1.农村养老机构分布相对比较均衡。从调研中看到,有11户5个村有养老服务站点,乡镇仅洪家咀一个乡没有敬老院,但洪家咀因与玉亭镇接壤,特困户老年人在玉亭镇福利院养老。

2.农村养老机构床位数有限。从调研中了解到,乡镇敬老院均为政府(民政部门)兴建管理,床位数一般在20以下,仅个别达到50左右的床位数,主要收养的老人为特困供养户老人,服务也以照料起居饮食为主,辅以简单医疗服务和文体活动。

3.养老机构经费来源以政府补贴为主。从调研中了解到,因敬老院收养的均为特困供养户老人,其经费主要由政府拨付,一般一位特困供养户老人一月约1000元左右生活费,失能老人会增加1200元护理费。

二、农村养老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养老设施还不完善。根据调研了解,虽然在村建设了许多养老服务点(颐养之家),乡镇有敬老院,民办养老院建设速度也加快推进,目前全县有280余家养老机构,但农村养老设施配备还不完善,像养老服务点仅提供饮食服务,敬老院就增加了一项照料起居和健康护理,文体活动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有文体活动参与的老人也不多;
老活动设施及场所也仅有几个敬老院有。

2.医疗服务差距较大。目前养老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仅仅是村卫生室的医生定期为养老机构收养老人开展很简单健康检查,乡镇敬老院、养老服务点的工作人员根本不懂医护知识。如果收养老人生病了就需要机构工作人员送往县城医院治理,受敬老院收养为特困供养老人,基本上不会有出县治疗情况。

3.养老工作专业人员缺乏。当前农村养老工作人员年龄主要为50岁左右妇女,对于青年(40岁以下)都外出务工,不会在家做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而且农村养老工作人员文化水平低,普遍为小学水平,以农村养老服务点的更差。这类工作人员即使参加养老业务培训,能不能合格都还是一个问题。尤其是对于失能人员的护理工作,对于护理人员的要求更高。

4.高龄独居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无法得到及时回应。通过调研了解,存在许多老人因子女长期不在身边、无子女照料,无奈独居的老人,这些老人不同程度存在没人陪护、无人慰藉、就医困难等问题。

三、更好保障农村老年人养老的意见和建议

1.加大力度推动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由于生活水平改善,农村房屋95%以上为楼房且装修地面砌地砖,高质量住房保障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会使得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容易成为摔伤群众。政府需要加快完成特殊困难的高龄、失能、残疾等老年人家庭的适老化改造。

2.推动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对于失能老年人来说,专业的生活照护是他们的基本需求,养老护理员尤其是受过专业培训的养老护理员紧缺是整个养老行业普遍面临的难题。建议人社部门充分发挥部门的作用,利用养老人员职能机构,积极开展养老护理员的招生培训工作,扩大养老护理员队伍,探索实行“定点招生、定向培养、保障就业”的养老服务人才定向培养模式;
民政、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尽快制定并落实养老服务人才入职补贴、就业补贴、持证奖励、优秀护理员评比等措施,以吸引更多的人员愿意投身到这一行列当中来。同时除了有效的提高这个群体的工资收入之外,更应倡导全社会对养老护理人员职业的尊重,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如护士有护士节,是否可以设定一个护理员节?让全社会更加了解养老护理员的工作,让更多的年轻人愿意从事养老护理员的工作,为养老行业的良性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3.深化养老设施改革。如XX县建设有253个颐养之家,为农村老年人解决了基本的就餐问题。但高龄独居老年人缺乏亲人的陪伴与交流,医疗及心理慰籍等方面的需求无法得到及时回应。由于颐养之家目前功能较为单一且由于经费和疫情防控原因,现均处于停滞状态,建议是否可由社会专业机构对其进行承接,由政府购买服务,充分发挥颐养之家的功能,对高龄、独居、失能家庭展开服务。

4.加快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建设,推动”一刻钟”社区养老服务圈。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居家养老需依托社区养老服务站点,提供专业化的居家上门服务。

5.积极制定及落实相关奖补政策。国家已将养老服务纳入政府重要民生工程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并要求保障养老服务财政投入。一是落实好省市县的《三年行动计划》及上饶市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1月25日下发的《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对民办养老机构接收失能、半失能养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100元标准给予运营补贴,鼓励养老机构投保综合责任保险,属地政府通过补贴保险费的方式给予支持。另外在财税优惠政策,服务场所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方面也要给予支持。

6.引导社会大众转变养老观念,正确认识专业机构养老的积极作用。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到来,失能失智人群也在增加,家庭照护的压力也随之增大,所谓一人失能全家失衡,此部分人群在专业养老机构才能接受优质照护,晚年生活才能得到充分保障,但我国传统的社会观念是养儿防老,大众对于将老年人送至养老机构接受专业的养老护理服务普遍存在抵触心理,认为是不孝的体现,建议政府通过各种传媒、宣传活动等等方式引导社会大众转变传统的养老观念。


关于XX街道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XX街道人大工委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XX街道养老服务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养老服务工作基本情况

XX是江南古镇、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温泉之乡,地处南京东郊,位于江宁区东北端,辖区面积170平方公里。2022年1月全街道常住户数26032户,常住人口75600余人,60周岁上老人16400余人,其中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2100余人,空巢、独居老人约20人。XX街道老龄化状况呈现出快速化、高龄化、空巢化和失能化特征,且“四化”叠加现象尤为明显,人口老龄化发展形势十分严峻。

近年来,XX街道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养老服务发展态势良好,发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性显著提高,政策效果逐步显现。

(一)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建设。XX街道积极探索多渠道发展模式,逐步构建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目前已建成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个(已通过南京市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6个(其中3A级以上12个),形成了以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分设服务站点的养老服务体系,加上延伸至全街道的“N”名养老护理员,老人步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功能形态。另外,为进一步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还开展助餐服务,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了便利。

(二)养老服务模式不断升级。敬老院“公建民营”模式得到推广,实现了“以院养院”,提高了床位利用率。原XX敬老院已于20XX年6月完成公建民营交接工作,现由江苏大慈怀养老产业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医养结合”模式不断扩展,在建CCRC项目“温泉康养小镇”,建成后可向街道辖区内高龄、失能老人提供老年护理、医疗保健、康复养老、休闲娱乐等专业护理服务。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机制不断完善,20XX年10月引入全国第二批“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椿熙堂,街道委托椿熙堂建设的街道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系统”,结合区民政局自主研发的“小江家护”养老服务管理系统,充分把政府引导职能、互联网技术、物联网设备、云计算和大数据等资源嵌入综置,推动建设覆盖全街道老年人全生命周期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体系,于20XX年荣获了民政部、工信部、卫健委三部委颁发的“全国智慧养老示范街镇街道”称号。

(三)养老服务投入不断增加。近年来,XX街道不断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了养老服务的基础设施,改善老人居住环境。严格按新建住宅项目规定(每百户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用房,目前已接收东泉名邸、玉兰公馆两处约230平方米配套用房,拟用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助餐点。20XX年以来,街道每年投入50万元对老年困难群体进行适老化改造工程建设,对于运行的各养老机构给予一定数额的机构运营补贴。另外,街道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长寿金,每年发放长寿金约160万元,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老年人生活压力。

二、存在不足和意见建议

随着人口老龄化日益加剧,已形成一个重要的养老窗口期。对比老人日益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还存在社会资源整合不够、市场化发展水平不高、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等不足。针对存在的不足,提出如下建议:

(一)继续抓好养老服务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各类媒体平台开辟养老服务专题,广泛宣传国家养老服务政策法规和各级养老服务产品,引导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养老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切实转变广大群众的传统养老观念,凝聚政府、市场、社会、个人等各方力量共同做好养老事业。同时,及时修编完善养老服务规划。深入开展调查摸底,掌握养老服务的需求侧和供给侧情况,根据老龄化趋势特点,抓紧修编养老机构建设规划,既要按照护理型、助养型和居养型分类要求,又要根据不同人群的需求,中低端和高端梯度配置,合理提前布局,整合资源力量,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加快规划落地。

(二)大力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要较大幅度地增加养老资金投入;
尽可能减轻养老服务税费负担;
完善养老服务机构设施供地政策,保障用地供给;
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养老服务工作奖惩考核机制。实施政校合作和岗位技能培训计划,在职业学校开设养老护理专业,打造专业化的养老人才队伍。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困难、高龄老人提供护理补贴。努力打通“堵点”,消除“痛点”,切实推动养老服务工作较快发展。

(三)突出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受传统养老文化影响,绝大部分老年人将选择居家养老。因此,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是养老工作的重中之重。要高度重视老年人生活环境的适老化改造,从老旧小区、特困老年人住房做起,进行安全性、无障碍和整洁性改造;
有计划地推进养老示范住宅小区创建。开展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情况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的法定要求,现有小区公共房屋要优先用于居家养老服务,或者周边区域有空闲的公共服务用地,要用于建设居家养老配套设施。同时,要加强对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管理指导,使其规范运作,并积极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护、营养配餐、保健理疗、康复调理、文体活动等服务,实行医养融合一体化,让老年人在社区内接受服务,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惠及城乡全体老年群体的养老服务体系,确保老年人“老有所养”,安享晚年。

关于全县社会养老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积极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扎实推进我县养老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7月上旬至中旬,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部分养老服务机构、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养老和农村留守老人关爱试点等相关工作进行了调研。通过走访了解、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基本掌握了全县社会养老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针对突出问题和我县留守老人关爱试点工作提出指导性建议。现将调研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工作成效

根据20XX年第七次人口普查,我县常住人口15.32万,20XX年底60岁及以上人口为35385人,占总人口的23.09%,65岁以上老人24993人,占总人口的16.31%,老龄人口占比超全国平均水平近5个百分点,属于深度老龄化社会。到2021年,60岁以上老人36917人,占总人口的24.09%,总体呈现出老龄人口规模大,增速快,老龄化趋势日益严重的特点,石泉县已经是一个老龄化较严重的县,养老已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重要社会问题,而且人口老龄问题将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成为制约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把社会养老作为民生保障工作的重点来抓,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服务业及养老产业加快发展,社会养老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得到提升,养老机制基本健全,老龄事业有序发展。一是建立了养老政策机制。县委、县政府加强对养老工作的领导,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聚焦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社会养老,完善有关养老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落实相关部门责任,促进了养老服务工作健康发展。二是健全了养老服务体系。立足全县老年群体养老服务需求,初步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公办养老为主体、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立体式、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三是逐步建设了一批养老服务机构。全县建立了五保供养机构15家,建成社会化养老机构2家,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68个、城镇日间照料中心13个。四是积极发展康养产业。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建成“美丽乡村”饶峰驿站、池河五爱荷塘月色生态园、中坝作坊小镇等生态健康养老项目3个。五是服务模式不断创新。“三个五”的石泉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模式已在试点中,有望在全县推广后,以结对关爱形式,为留守老人提供全方位服务。建成留守老人服务中心176个、组建24个社区老年协会,成立合唱团、广场舞队、秧歌队等文艺团体,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和文体活动,基本实现了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养老工作还未引起足够重视。一是对养老工作不够重视。承担老龄工作主责的老龄办、老干局等部门功能被弱化,相关老龄活动经费被削减,参与老龄工作的兼职部门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仅局限于五保老人供养和高龄老人补助发放等方面,没有深层次统筹推进。二是农村留守老人的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虽然我县在农村推进传统文化和新民风建设方面做出了很多努力,但农村仍然存在“不敬老、孝老”的问题,特别是易地扶贫移民搬迁后,“搬少不搬老”、“见户不见人”等,大量“空巢老人”留守问题比较严重,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三是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政策造成的养老问题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我县的独生子女家庭共计21571户64713人,在全县人口中占比达到了36%,现今这些家庭将相继步入老年行列,面临的养老问题已是一个凸显的社会问题。

(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不够完善。一是养老机构服务功能不健全。目前我县养老机构服务还停留在能满足基本的吃住水平上,缺少医疗保健、精神文化生活等配套服务,无法满足老年人养老的期盼。二是老年服务活动中心不够规范。老年活动服务中心数量严重不足,服务质量偏低,覆盖面不足是我县最突出的问题。现有的老年活动服务中心存在管理不规范,活动开展少,运转不正常等问题。三是社会养老服务缺项。在目前的社会养老工作中,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刚刚起步,仅停留在部分社区建设运营“日间照料中心”上,中高端的养老服务机构还是空白。四是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养老程度低。我县在这方面工作刚刚起步,需要进一步出台优惠政策,调动社会力量多元化参与投入养老事业,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的发展。

(三)社会养老服务保障不足。一是社会养老服务队伍服务水平不高,总体素质偏低。我县从事养老服务的专业人员偏少,城区两个养老机构只有28名从业人员,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工作由社区工作人员兼管,无专职服务人员,且养老服务机构人员工资偏低,招人难,矛盾十分突出,无法保证养老工作质量。二是农村养老服务队伍人员缺乏。我县目前开展的农村留守老人“三个五”关爱模式,养老服务队伍人员大多由村组干部兼任,由于村级干部队伍人手不足,专业知识缺乏,迫切需要一批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农村社工队伍”,夯实“县、镇、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提高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养老事业经费保障不足。目前县卫健局的老龄办公室、县民政局的“三留守”关爱服务联动中心、县人社局的退休干部管理所、县老干局的“老年大学”开展老龄活动均无工作经费。

(四)养老服务资源配置不够合理。一是石泉县社会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81张,超过了上级的要求。但从实际情况看,因有效供给不足及结构的不合理,绝大多数老人选择传统居家养老。城区2个养老公寓提供的300张床位,入住老人162名,空置率46%;全县13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于5027名老人,远超过承载能力,无法满足社会需求。二是由于社会老龄化加快,我县老年人面临着养有余而医不足的尴尬,“医”和“养”两张皮,医养结合面临着难点与堵点,我县城区迫切需要建设一所中高层次的医养结合机构,破解这一难题、满足群众需要。

三、加快推进我县社会养老工作的建议

老有所养是许多家庭关心的“家事”,也是***总书记时刻挂念的“国之大事”,社会养老工作事关发展全局、事关民生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国家长治久安。提高对社会养老工作的认识,刻不容缓地重视社会养老工作,把社会养老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议事日程,是我们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要求最生动的实践。为此建议:

(一)对标对表,切实把老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贯彻执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老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弘扬“敬老、养老、孝老”这一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从而在全社会形成“敬老、养老、孝老”的良好氛围。三要健全组织机构,厘清部门职责边界,明确牵头单位,充实工作力量,保障必要经费,扎实推动养老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科学规划,持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分类施策。要加强调研,摸清现有全县老年人的状况,针对特困人员、家庭无赡养能力人员、失能半失能人员、一般居家养老人员,分类施策,精准养老,制定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后续规划。二要完善养老机构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项目,改善服务条件,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养老品质。三要根据全县养老供给需求,完善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各部门资源,利用中医院旧址改建成一所中高层次的医养结合机构,并在城区规划建设一所中高端养老机构。

(三)突出重点,创新做亮关爱农村留守老人的“石泉品牌”。一要创建农村留守老人“三个五”关爱服务的“石泉模式”,加快试点示范,总结经验,全面推开。二要完善“爱心助老员+网格员”结对关爱模式,积极打造“县、镇、村”三级服务网络,建立结对帮扶队、生产互助队、生活互助队、关爱服务队、文化活动队“五支”队伍,为不同的留守老人提供全方位服务。三要增强全社会接纳、尊重、帮助留守老人的关爱意识和留守老年人自尊、自立、自强的自爱意识,在广大农村营造关爱留守老人的良好氛围,使我县农村留守老人关爱工作走在省市前列。

(四)多措并举,大力推动社会化多元养老发展进程。一要抢抓省委、省政府关于陕南发展生态产业布局机遇和我县发展全域旅游定位,争取更多的养老项目资金落地石泉,促进康养度假产业发展。二要逐步完善养老服务人才政策措施,不断加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培训力度,努力建立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有一定素质的专业队伍,满足广大老年人多层次、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三要大力推动社会化多元养老发展进程,出台优惠政策,积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到社会养老服务中,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养老服务,扶持培养一批综合化、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创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品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为“三宜”新石泉建设做出贡献!

关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总书记强调,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专题调研,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监督和促进老龄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这次专题调研。调研组由张春贤副委员长任组长,何毅亭主任委员任副组长,社会委7位副主任委员参加,先后赴山东、河南、黑龙江、河北等4省开展实地调研,委托11个省(区、市)开展调研,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全程参与。调研中,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了座谈交流,与全国老龄委11个成员单位进行了书面研讨,力求在全面掌握人口老龄化情况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存在的短板和弱项,提出务实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专题调研有两个特点:一是3种监督方式相结合。在项目安排和工作开展中,与“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推进老龄工作进展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步进行,还将联合预算工委开展“养老保险资金预算的专项审查”。二是立法与监督工作相结合。社会委同步牵头起草“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围绕居家适老化改造、信息无障碍建设等重点问题,修改完善法律草案,拟于年底前提请常委会审议。联系审议“养老服务法”,召开养老服务立法座谈会,围绕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等重点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加快立法进程。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

19XX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超过10%,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XX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67亿,占总人口的18.9%,处于轻度老龄化阶段。“十四五”时期占比将超过20%,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

我国人口老龄化具有规模大、发展快、不平衡等鲜明特征。规模大:我国是世界上唯一老年人口超过2亿的国家。2050年左右,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预计达到峰值4.87亿,占届时全国总人口的34.8%、亚洲老年人口的2/5、全球老年人口的1/4。发展快:由于19XX年至19XX年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二次人口出生高峰,将导致2022年至2036年老年人口快速增加。预计2025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3亿,2033年突破4亿,2035年前后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不平衡:首先是城乡差异大,农村60岁及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比重分别为23.81%、17.72%,比城镇的比重分别高出7.99个百分点、6.61个百分点。其次是区域差异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有10个省区市老年人口占比超过20%,辽宁最高、达到25.72%;
有7个省区市老年人口占比不到15%,西藏最低、为8.52%。

从“十四五”时期进入中度老龄化,到2035年前后进入重度老龄化,再到2050年左右人口老龄化达峰,这一进程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两个阶段”基本同步,对从全局上、战略上发展老龄事业提出更高要求。

二、新时代老龄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老龄事业,明确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为国家战略。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各级各地全方位推进老龄工作,取得前所未有的重大成就,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更加深化。***总书记围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强调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坚持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
推动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转变,向统筹协调转变,向加强人们全生命周期养老准备转变,向同时注重老年人物质文化需求、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的重要论述精神,推动全社会对人口老龄化的认识有了整体提高和明显深化。

二是法律制度更加健全。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完善顶层设计,明确工作方向;
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社会保险法》,提供基础法律依据;
党的十九大以来,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制定《“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关于促进老年用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100多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1个省(区、市)结合地方实际,探索制定各具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基本形成比较系统的法律政策规范。

三是社会保障更加坚实。20XX年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3亿人;
基本医疗保险覆盖13.6亿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达到49个,覆盖近1.5亿人。初步确立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养老金为补充的多支柱、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扎实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逐步提高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方案开始实施。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由20XX年的月人均1800多元提高到20XX年的月人均2900多元;
城乡居民养老金由20XX年的月人均82元提高到20XX年的月人均179元。壮大社会保障战略储备,20XX年底,全国社保基金规模达到25929.96亿元,累计投资收益17914.33亿元。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农村高龄、失能等困难老年人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截至20XX年底,特困供养人数470.5万人,实现了应养尽养。

四是养老服务更加完善。加快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初步实现了从保障特困老年人群体向为全体老年人开展养老服务的转型,从侧重机构养老向居家社区机构协调发展的转型,从补缺型、碎片化、单一化推进向体系化、制度化、多元化、整体化发展的转型。截至20XX年底,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总数达35.7万个、床位813.5万张,床位总数是20XX年的2倍,全国设区市新建居住区达标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达到61.6%。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登记备案管理,降低了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建立高龄津贴制度和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实现省级全覆盖。截至20XX年底,全国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3184.1万人,享受护理补贴的老年人104.7万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511.8万人,享受综合补贴的老年人数76.1万人。

五是健康支撑更加有力。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从20XX年的74.8岁提升至20XX年的78.2岁。扎实推进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在15个省份组织开展老年人失能(失智)预防干预试点,20XX年约1.4亿65岁及以上老年人获得一次免费体检等健康管理服务。截至20XX年底,全国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综合性医院529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5431个;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人“绿色通道”的超过9000家,设有老年医学科的超过28%,二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达到53.4%;
8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可以提供最长12周的长期处方服务。推进医养结合,探索形成了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养老机构依法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等4种相对成熟的服务模式。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最大程度减少感染新冠肺炎老年人数量,最大程度保障老年患者的诊疗救治,全力保障老年人的生存权、健康权。

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过程中,各地结合实际、勇于探索,形成了一些特色做法和新鲜经验。例如,山东在全国率先实现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全覆盖;
部分市县建立了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全省参保人数达到3434.9万人,居全国第一。京津冀探索养老服务协同发展,河北养老机构收住近5000名京津老年人,享受京津异地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河南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覆盖率达到96.9%,社区养老服务场所覆盖率94.4%。黑龙江打造“夏季养老在龙江”品牌,吸引国内外200多万候鸟老人在黑龙江旅居养老。湖北二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置了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75.7%。江苏全省护理型养老床位达到29.32万张,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63.74%。浙江在全国率先建立城乡无差别免费健康体检制度,为65岁及以上老人开展一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和健康管理。这些积极探索和重要成就,为在新阶段加强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当前老龄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面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面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的新任务,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当前老龄工作还存在短板和不足,集中表现在2个方面10个问题。

(一)从近期看,急需解决的紧迫问题

调研发现,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以及基层工作人员集中提出的、急需在“十四五”时期加以解决的问题主要有5个。

一是养老服务供需矛盾突出

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明显不足。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不够,嵌入式养老机构较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和实际服务能力与老年人需求不匹配。传统的家庭养老占比高,随着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享受社区和机构服务的现代居家养老发展不充分的问题更加凸显。江苏提出,社区养老服务支撑能力较弱,一些社区仅能提供简单家政服务,专业化素养不高,难以满足老年人的多元化需求。

社区养老设施建设滞后。老旧小区配套用房保障难,养老服务场地严重不足。部分地区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机制未完全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未达标、已建成养老服务设施未登记移交和未有效利用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

机构养老存在结构性矛盾。普惠型养老机构床位供不应求,大城市养老床位比较紧张,小城市和农村空置过剩。湖北提出,武汉市公办养老机构及部分优质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利用率在95%以上,“一床难求”;
黄石、宜昌等中等城市养老床位总体供大于求,床位利用率约70%;
县级小城市多数需求不明显,养老床位利用率不足50%。

二是医养康养结合不够紧密

老年人健康水平有待提高。我国老年人平均有8年多的带病生存期,超过1.9亿老年人患有慢性病,患有一种及以上慢性病的比例高达75%。由于老年人健康意识和健康知识较为薄弱,获取健康知识和服务的渠道不够畅通,健康促进、疾病预防不足,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处于起步阶段。

居家医养结合面临阻碍。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的法律保障和制度支持比较欠缺,医务人员上门服务的医疗风险和医患纠纷防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和收费标准、医养结合费用医保报销等配套政策尚未明确。家庭医生有签约无服务现象凸显,老年人普遍反映家庭医生服务没有达到预期值、获得感不强。吉林提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力量不足,上门服务项目、规范、收费、安全、监管等缺少具体法规政策跟进,制约居家养老医疗护理服务发展。

医养结合机构数量不足。养老机构设立和运行的医疗单元成本高,医护人员就职意愿不强,绝大多数养老机构没有能力提供医疗服务。根据医保报销规定,在养老床位上实施的医疗服务不能纳入医保,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难以相互转化。医院等医疗机构因投入高、效益低、政策限制等原因,缺乏开展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医养结合机构,特别是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严重不足。广西现有1000多家养老机构,兼具养老和医疗资质的143家、占比13%,设立医院、医务室、卫生室的75家、占比不到7%,纳入医保定点的养老机构仅24家、占比2.2%。

三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尚未成熟

我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超过4000万,2050年将达到1亿人左右,长期照护需求巨大。“一人失能,全家失衡”已经成为不少家庭面临的难题。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处于试点阶段,缺乏统一性的制度保障和法律规范。筹资渠道:长期护理保险多元筹资机制的建立难以一蹴而就,目前主要由单位、个人、医保基金、财政、社会责任共担,较多倚重医保基金直接划转,筹资来自医保统筹基金占比60%左右。过度依赖基本医疗保险,增加了医保基金支出压力。覆盖范围:49个试点城市中有20个试点城市覆盖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29个试点城市只面向城镇职工。从全国看,参保人群仍以职工为主,城乡居民占比30%左右。服务供给:服务体系发展相对滞后,专业机构和人员较为缺乏,服务供给城乡和区域不均衡,各地享受的服务项目和待遇标准有较大差距,在农村买不到服务的问题相对突出。政策协调:长护险制度与民政部门原有的养老服务补贴、失能护理补贴以及部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缺乏有效统筹,长期护理政策碎片化,资源不集中。北京提出,长护险试点范围窄,样本量小,服务成本高,难以形成规模效应。

四是专业人才严重短缺

人员缺口大。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各方面人才普遍缺乏,养老服务人员、医养照护人员尤为突出。由于工作时间长、责任大,社会认同低、薪酬待遇低,职业发展空间有限,导致养老服务行业吸引力不足,人员招不来、留不住,严重制约了养老服务供给,特别是具有医养结合技能的长期护理服务人员十分紧缺。江苏大约有64.2万失能失智老年人、69.7万半失能失智老年人,需要各类养老护理人员33万人,目前只有6万多人。

专业水平低。从业人员文化程度较低、专业性和职业性较弱,大部分养老机构只能聘用年龄较大的下岗工人或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作为护理员。从业者多为“4050”人员,有的甚至在60岁以上,本身就是老年人。现有护理人员“半路出家”居多,缺少养老服务技能培训和职业标准,缺少鼓励专业人才从事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和保障机制。青海反映,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普遍存在强度高地位低、流动高薪酬低、年龄高技能低“三高三低”现象。

五是老龄工作力量相对薄弱

机构改革后,老龄工作主要由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具体工作由卫健、民政、人社、医保等部门分工负责。多个省份提出,机构改革后人员编制没有相应调整,部分市、县两级没有专门的老龄健康工作科室(股室)和专职工作人员。山东提出,跨部门、跨系统的老龄工作机制未完全形成,基层在队伍建设、力量配备方面与工作任务不相适应,一直处于超负荷工作。考虑到老龄化加速发展,工作任务成倍增长,特别是基层部门和城乡社区在应对老龄化中处于重要位置,当前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人员编制等有待进一步优化。

(二)从长期看,需要持续改进的领域

人口老龄化是必然趋势,也是长期趋势。根据目前可预判的人口老龄化发展情况,部分制度和工作需要在未来一段时期不断加强、不断提升,才能有效应对快速老龄化的现实,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

一是社会保障可持续面临挑战

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压力加大。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冲击,经济增速放缓,养老保险基金的长期稳定运行难度大幅增加。

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迟缓。第二支柱企业(职业)年金发展动力不足,覆盖率有限。从企业年金目前参保情况看,多为央企、国企等国有企业,存在规模小、受益面窄等问题。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尚未广泛普及,吸引力、创新力不足,产品同质化问题突出,支柱作用不明显。河南企业年金参保人数67.57万人,仅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的3.69%。

社会保障基金规模有待扩大。当前社保基金筹资渠道较窄,资金来源不够稳定,整体规模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二是农村老龄工作存在短板

农村老龄化程度普遍高于城市,但老龄工作普遍处于弱势。家庭保障:农村大量青壮年外流,空巢、留守、独居老年人增多,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资金保障:老龄事业经费投入不足,乡镇财政资金和村集体经济财力有限。农村老年人收入低,家庭财富储备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差距大。医疗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较少,急救、大病和疑难病诊疗能力弱,健康服务相对落后。乡村医生薪酬待遇偏低,难以吸引优秀医疗人才。设施保障:养老服务设施欠账较多,已有设施利用率不高。部分乡镇敬老院条件较差,房屋老旧、设备简陋、适老化程度低、改造难度大。广西提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数量不足、质量不高,覆盖率不足50%,已经建成的4000多个农村幸福院,由于缺乏后续运营资金支持,没有充分发挥功能。重庆提出,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养老服务场所选址难,部分乡镇敬老院新建、撤并难度较大,片区型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中心建设进度较慢。

在城市中存在的机构服务质量不高、医养结合不够、专业人才短缺等问题,农村同样存在且更为突出。此外,在我国农村地区外来宗教迅速扩张,参与者大多数是老年人,需要重点关注、加以引导。

三是老年人经济社会参与不足

我国60至69岁低龄老年人约1.48亿,占老年人口的55.83%。低龄、健康老人的经济社会价值未得到有效发挥,老年人的知识、经验、技能等银发资源存在大量闲置。劳动就业:按照目前的退休制度,我国即将迎来最大退休潮,在今后一段时期,预计每年有2000万左右退休人员,每年减少300至500万劳动年龄人口。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方案尚未出台。老年人再就业无法享受工伤保险等待遇,缺乏系统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志愿服务:目前没有建立统一有效的平台和载体,支持老年人通过志愿服务,参与社会治安、公益慈善、移风易俗、民事调解、文教卫生、全民健身等工作。老年人在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优势有待进一步发挥。人力开发:当前各类老年大学资源互通不够充分,缺少统一的资源交流对接机制,老年人享受文化教育的机会和效率受到一定程度限制。老年教育集中在书法、绘画、舞蹈等文化艺术领域,缺乏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知识技能培训。

四是银发经济发展不充分

市场有效供给不足。我国老年用品产业处于起步阶段,与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产品种类相对匮乏,行业间发展不均衡。康复辅具、护理用品等单价低、利润薄的基础产品较多,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产品研发相对滞后,面向老年人特定需求的适老化、个性化、智能化产品较为欠缺。老年用品质量参差不齐,监管体系和标准体系亟待健全。黑龙江提出,老龄产业科技含量不足,产业链不长不深,产业活力和产品竞争力不强,需要提质增优。

养老服务企业经营困难。养老服务业前期投入大、投资周期长、资本回收慢。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经济效益差,缺乏投资动力。目前,金融机构对养老行业普遍慎贷惜贷,信贷、债券、基金等融资平台缺乏具体有效的优惠措施。品牌化、规模化的养老龙头企业数量少,产业内容和运营模式较为传统单一,与文旅、健康、地产等其他关联行业的融合度有待提升。

五是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任重道远

无障碍环境建设存在弱项。公共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已经有大幅改善,但是部分无障碍设施的设计和建设不科学、不专业、不规范,不利于老年人日常生活。居家适老化改造不够普及,老年人居家生活设施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有待提升。老旧小区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高层住户和低层住户分歧大,前期改造资金筹集难,后期运维费用有争议,致使老年人无法享受政策红利和出行便利。

信息社会造成“数字鸿沟”。信息技术、互联网应用和智能设备高速发展,日常生活中的衣食住行和就医等刚需,都在数字化、智能化。老年人运用新兴智能技术存在障碍,给生活带来的困难日益凸显。特别是疫情防控常态化,老年人因没有智能手机、不会操作健康码等原因被拒之门外的情形时有发生。青海提出,全省73.2%的老年人从不上网,62.4%的老年人没有或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老年人权益保障有待加强。老年优待政策落实受户籍制度限制,部分地方的常住无户籍老年人无法享受当地的优待政策。家庭赡养、消费投资等领域,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比较多见,特别是食品保健品、养老、金融等方面的涉老诈骗问题突出,老年维权工作存在薄弱环节。2022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养老诈骗犯罪767件1863人。

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意见建议

应对人口老龄化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要抓住“十四五”时期我国从轻度老龄化进入中度老龄化的重要窗口期,把各方面责任主体统筹贯通起来,把近期和长期的各项任务统筹贯通起来,集中力量健全老龄工作体系,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统筹养老和健康服务,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

创新居家社区养老。支持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向家庭和社区提供延伸服务,支持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扶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作共建、医养结合的新机制。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研究制定服务标准和操作规范,强化居家养老支持保障。

加强健康管理服务。广泛开展老年人健康知识普及,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快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开展老年人口腔健康、营养改善、痴呆防治和心理关爱活动,扩大老年人失能预防和干预试点,提高家庭医生签约率和服务质量,落实健康评估、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夯实医疗服务基础。支持国家老年医学中心发展,推进区域老年医疗中心、省级老年医疗中心建设。大力加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和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占比,探索老年多学科诊疗模式,提高老年人共病治疗和接续性服务的可及性。

深化医养结合。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通过签约、派驻、托管、支援等方式开展合作。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医保报销定额、报销程序和结算方式。引导部分一级和二级医院转型成为康复院、护理院和安宁疗护院,积极探索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转换机制。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医养结合机构,出台上门医疗护理服务的促进政策和服务规范。

推动中医药与老龄事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独特作用,鼓励和支持公立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合作,支持养老机构开设中医诊所。河北建议,加快中医健康服务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推广,提供覆盖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

(二)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筹考虑物价变动、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人口抚养比、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变化等因素,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引导城乡居民选择高档次标准缴费。引导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积极参保,强化基础保障作用。

做强养老保险第二和第三支柱。研究增强企业年金强制性的具体办法,鼓励企业和个人建立企业年金,扩大覆盖面,提高养老保障水平。抓紧落实个人养老金政策,研究完善配套措施。推动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创新丰富保险产品,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

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探索多种渠道充实全国社保基金,壮大储备规模,增强储备能力。研究制定全国社保基金动用办法和回补机制。优化社保基金监管和考核机制,适度扩大投资范围,丰富投资工具,形成适应长期投资、价值投资、责任投资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

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扩大试点范围,加强总结评估,力争“十四五”期间基本形成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陕西建议,健全对护理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协议管理、监督稽核等政策,统一护理服务基本要求,制定行业通用的服务标准、管理规范、质量评价等体系。

(三)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重点补齐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老龄工作短板

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落实社区养老设施配建要求,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支持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通过购买、置换、租赁等方式增加养老服务设施。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和均衡布局,支持行政村、较大自然村利用已有资源建设日间照料中心、互助幸福院、托老所、老年活动站等设施。加强城乡无障碍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公共场所和居家适老化改造。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数字化改革,创新智慧养老,整合养老服务、户籍、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信息资源,推动养老服务平台迭代升级,鼓励资源共享、互联互通,避免重复建设和信息孤岛。另一方面,消除“数字鸿沟”,深入开展互联网应用改造专项行动,督促与老年人密切相关的信息基础设施开展适老化改造,推动建立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长效机制。

加强农村养老服务。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大对农村养老事业的投入,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发挥乡镇卫生院、敬老院等机构作用。加大农村转移劳动力在养老机构就近就业的支持力度,给予服务业稳岗补贴和职业资格认证,提高农村养老服务职业化、专业化程度。推进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发展,北京建议,加快农村养老“邻里互助”模式创新,提高邻里互助点的服务补贴标准,将邻里互助员纳入养老服务队伍培训体系。

加强农村医疗健康服务。推进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均衡配置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加大对农村地区失能老年人护理服务的扶持力度,补齐乡镇村居卫生室建设空白点,提高乡村医生和卫生院的保障水平。加强农村医养结合工作力度,支持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等统筹代管养老机构等运营模式创新。

加强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养老服务。保障少数民族老年人合法权益,尊重少数民族风俗和养老习惯,针对民族地区养老服务存在的突出问题,整合既有设施、人力、基层组织资源,给予政策倾斜,加快补齐短板。青海建议,在气候或地理条件较差的民族地区,面向中低收入群体,优化养老机构结构,健全养老服务网络,打造普惠性发展模式。

(四)统筹人才建设和老年人社会参与,加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人力资源支撑

优化老龄工作人才供给。结合行业发展动态,完善养老服务领域专业设置和教学标准体系。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增设老龄工作相关本科专业,加快培养适应现代老龄工作理念的复合型多层次人才。完善普通高等院校、职业教育学校养老服务方向“订单培养”,从源头上加大具有专业能力素养的人才供给。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员培训体系,加大在业培训力度,强化实际操作训练和综合素质培养,提升服务人员技能水平。促进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合理增长,完善激励机制,改善职业发展空间。鼓励医务人员到养老机构执业,确保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享有同等的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待遇,打通职业晋升渠道。

促进老年人老有所为。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决策部署,按照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等原则,稳妥推进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方案的出台和实施。积极开展“银龄行动”,引导老年人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社区治理、公益慈善、移风易俗、民事调解等活动。推进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构建全民终身学习教育体系。研究老年人再就业的保障措施。宁夏建议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为有劳动意愿的老年人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创新创业指导服务。

大力发展志愿服务。总结各地时间银行、邻里互助等经验做法,扶持各类养老服务志愿组织,激发社会力量,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鼓励志愿者重点向贫困、失能、空巢、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情感慰藉、生活协助、出行陪伴、健康科普、法律援助等服务。

(五)统筹促进和监管,推进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

扩大老年用品有效供给。针对家庭、社区、机构等不同应用场景,以满足老年人生理辅助、健康管理和照护需求为目标,围绕智能化日用辅助产品、安全便利养老照护产品、适老化环境改善产品等重点领域推进产品研发。加强适老化技术和老年辅助技术的设计与研究,促进5G、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老年用品的深度应用。

推动老龄产业转型升级。支持老龄产业园区化发展,促进养老资源流动,激发要素活力,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形成产业集聚的规模效应。支持成立老龄产业发展基金,拓宽融资路径,扩大银行保险机构参与老龄产业的广度和深度。加强品牌培育,引导企业加强品牌战略管理,鼓励地方和行业协会依托产业集群打造区域品牌。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促进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山东建议,培育扶持老龄产业由低层次、单一型向高层次、综合型的产业链发展。

加强养老服务和产品质量监管。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形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养老服务重大风险监测预警与防控处置,深入推进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互联网+监管”应用,强化民政、应急、消防、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监管信息联动共享,推动联合监管、联合执法、联合惩戒,更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六)统筹立法和监督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推进5部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加快制定《养老服务法》,总结各地养老服务条例实施经验,围绕居家社区养老、医养结合、农村养老、长期照护等焦点问题,尽早形成成熟的法律草案。加快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以无障碍理念全方位规范物质环境和社会环境建设,争取2022年底前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全面完善家庭赡养与扶养、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宜居环境、参与社会发展等内容,为老龄工作提供综合性法律依据。适时修订《社会保险法》、制定《医疗保障法》,进一步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制度,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做好衔接。支持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地方人大制定和修改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推动法律制度的系统完善。

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结合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推进老龄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跟踪监督、持续监督,及时审议国务院的反馈报告。适时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紧扣法律规定,结合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人口老龄化的趋势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促进法律全面有效实施,促进老龄工作全面提升。

***总书记强调,人口问题始终是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问题。人口老龄化对经济运行全领域、社会建设各环节、社会文化多方面乃至国家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都具有深远影响。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切实保障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老有所为,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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