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零星工程的法律规定(2篇)

时间:2023-05-03 14:40:04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篇一:维修零星工程的法律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管理更加流程化、合理化,运作更加规范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零星工程的范围:

  单项工程投资在0-50万元的(划入控股公司的技改工程除外)属零星工程。单项工程投资大于50万需到工程管理部审批。

  第三条

  零星工程的报建及审批:

  1、零星工程的报建:

  (1)所有零星工程均由项目提出部门填写报建表(见附件一)。

  (2)项目提出部门结合相关单位做出设计方案及施工工艺图连同报建表一同报批,需要论证的附会议纪要,以便领导决策。

  (3)未报建的工程不予结算,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零星工程的审批:

  (1)单项工程总投资≤50万元的项目,执行以下审批程序:

  项目提出部门组织论证→设备处审核→主管副总批准。

  (2)单项工程总投资>50万元的项目,执行以下审批程序:

  项目提出部门组织论证→设备处初审→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复审→控股公司工程管理部批准。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零星工程的管理。

  第二章

  施工单位的确定

  第五条

  单项工程施工费用≤30万元的零星工程,由设备处确定长期的3-4家三级以上的资质信誉高、施工质量好的队伍进行施工。并由公

  司制定相应的考核制度,每年对各施工单位考核,实行末位淘汰。

  第六条

  单项工程施工费用>30万元的零星工程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工艺复杂的属特种作业的通过议标确定施工单位。

  第七条

  设备处负责组织施工队伍的招投标及议标工作,项目提出部门、使用单位等部门参加,招投标及议标资料由设备处统一存档备案。第三章

  合同的签订审批

  第八条

  单项工程总投资≥3万元的必须一个工程一个合同(合同见附件二、协议见附件三),单项工程<3万元的由设备处以月为单位按施工队伍、施工部位集中订立合同,但每项工程必须有任务通知单。

  第九条

  合同由公司设备处起草,合同审批执行公司施工合同审批程序,但所有>50万元的施工合同都必须报控股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第十条

  包干合同在审批时必须附有包干费用相关资料,经设备处审核完毕后方可确定包干造价。

  第四章

  零星工程的组织

  第十一条

  设备处负责组织零星工程,编制施工网络图,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地上、地下障碍确认单见附件四),负责施工质量、进度及现场的协调。

  第十二条

  由设备处开具《零星工程任务单》(见附件五)交与现场施工员,由施工员按任务单的内容组织施工。

  第十三条

  生产小型改造工程或抢修工程,特殊情况下可报公司主管领导特批直接施工,手续后补。

  第十四条

  依实际情况需要变更或签证时,执行以下审批手续:

  1、变更审批手续:

  施工员→工程管理室主任审核→设备处处长批准。

  2、签证审批手续:

  施工单位→施工员→工程管理室主任审核→预算室复审→设备处处长批准。

  第十五条

  变更或签证签字生效后,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到设备处,工程验收后补的变更或签证一律作废。

  第十六条

  合同中明确甲供材料范围,非甲供材料一律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需要认价的材料必须经设备处、供应处共同认定。(材料计划单见附件六)。

  第十七条

  工程剩余甲供材料由乙方自行组织退库,并承担费用。

  第五章

  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十八条

  零星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由施工单位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及完整的竣工材料,报设备处审核后,由设备处、使用单位等部门同时对报验的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开具验收单(见附表七),注清具体内容,由施工单位签字盖章后,参加验收人员签字,加盖设备处公章后报送设备处为结算证明材料之一(无验收施工任务单及竣工验收单,一律不予结算)。

  第十九条

  零星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务必于三个工作日内及时将签证单、决算书(竣工图纸)等上报设备处准备决算。

  第二十条

  所有的竣工资料统一由设备处收集存档,登记造册并形成台帐。

  第二十一条

  零星工程结算执行公司相应的取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零星工程不设预付款和进度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

  月内预算室依据报建表、竣工验收单、洽商单等材料进行结算。

  第二十三条

  工程结算完毕,资金付款计划线上流程为:

  工程统计员在财务管理系统中填写付款计划申请单→预算室初审→项目经理(设备处处长)审核→主管副总复审→一次付款超过10万元(质保金超过2万元)报公司经理批准。

  第二十四条

  最终形成新的固定资产的零星工程,按固定资产的结转程序履行;属于原固定资产维修、改扩建性质的零星工程,可直接作为受益单位的费用列支。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的附件有:

  附件一:零星工程报建表

  附件二:零星工程合同示范文本

  附件三:xx钢铁公司零星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附件四:地上、地下障碍确认单

  附件五:零星工程任务单

  附件六:工程材料计划单

  附件七:零星工程验收单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需贯彻到公司各单位及长期合作施工单位。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

  零星工程报建表

  年

  月

  日

  报

  建

  单

  位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内

  容

  工

  程

  地

  点

  工程预计投资

  项目提出部门、项目论证部门、使用单位意

  见

  项目提出部门:

  项目论证部门:

  使用单位:

  工程管理部门意见

  主管领导意见

  备

  注

  附件二:

  建设工程施工零星工程合同示范文本

  公司零星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

  承包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平方米;层数:

  结构类型:;檐高/跨度:

  米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质量等级:(优良或合格)

  工程合同价款:(暂定价格或包干价):¥

  元

  大写:

  元

  附件三:

  xx钢铁公司零星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期

  1、本合同工程定于

  年

  月日开工;

  于

  年

  月

  日竣工。合同工期日历天数

  天。

  2、工期每延误一天扣工程款0.2%第2条

  图纸

  发包方于

  年

  月

  日,向承包方提供

  套图纸。

  第三条

  发包方、承包方驻工地代表。

  发包方工程师姓名:;承包方项目经理姓名:。第4条

  发包方工作

  开工前办理完毕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构筑物拆迁、地上及架空、地下障碍物清理,将施工所需蓄水、电线路接至

  场地外边缘50米位臵、临时道路接通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现场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提交办理有关证件、批件的合法手续,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臵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承包方,并与现场交验,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及施工扰民问题,合同签订后

  天内组织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后

  内予以确认。

  第5条

  承包方工作

  1、每月

  日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和已完工程进度统计报表。

  2、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处理工程中的有关问题,自觉接受施工管理

  人员和监理的监督与检查。

  3、遵守xx钢铁公司对施工现场的交通和施工噪音的管理规定,负责安全保卫、整洁卫生等各项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发现地下障碍物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予以确认,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在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后

  天向发包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承包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时,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4、严格按照施工要求设臵安全维护设施,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在施工中引起的一切人身、机械设备事故由承包方负责。

  第6条

  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1、承包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施工。

  2、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方自检,并于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参加,验收合格,发包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3、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和本地工程竣工有关规定,于合同竣工日20天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10天内组织验收。如承包方不能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而影响验收的,每延长一天交竣工资料,按照0.2%扣罚工程款。

  4、承包方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年;

  (6)住宅小区内的各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7条

  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现场签证

  1、施工中由于地质情况复杂、设计错误或对工程任何标高、基线、位臵、尺寸上的更改、部分施工项目的取消等导致的设计变更,由设计院或发包方做出设计变更后,发包方应在变更前10天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承包方应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并在实施过程中由发包方现场代表签字认可后,方可作为结算时调整价格的依据。

  2、可做现场签证的内容:

  (1)工程中应发包方的要求需要增加的图纸以外的工程量;

  (2)现场拆迁的实物量;地基处理所发生的工程量;原有施工图或设计变更中实际未施工所减少的工程量;由于设备制造误差而产生的承包方在安装地点进行人工处理所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费。

  (3)承包单位上报的施工措施及施工方案,通过实际的现场签证予以认可,作为结算时调整价格的依据。(定额中已包含的除外)

  (4)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有关约定

  ①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洽商单文字部分必须用A4纸打印,(格式附后)承包方须经项目经理签字加盖承包方单位公章。发包方须经现场施工员、现场工程师签字、预算组签字盖章、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工程处处长签字盖章等审批。

  ②现场签证要绘制施工简图,应写清工程名称、合同编号、施工图号、时间、地点原因等,涉及到工程量数额的签证要大写。

  ③签证涉及到隐蔽工程时要在隐蔽前通知发包方预算组,经相关预算人员现场复合后方可隐蔽。

  第8条

  工程价款及工程结算办法

  1、双方约定该工程不拨付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结算核对完毕,经发包方审计部门审计定案后,支付95%,一年后无质量疑义,支付5%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2、本工程采用以下

  承包方式。

  (1)固定综合单价计价方式,工程量按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所示工程量和现场签证的符合设计要求的实际施工数量计算;

  (2)固定总价计价方式,总价一次包干,不作调整;

  (3)固定综合费率计价方式,双方约定采用的定额标准是:

  双方约定的取费标准:

  第9条

  材料供应与采购

  1、发包方按照双方约定的《发包方供应材料一览表》(各个子公司自己确定内容)(附件一)供应材料,并保证材料质量,由于甲方供应材料问题而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由发包方承担。

  2、承包方需领用甲方供应材料,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做出材料计划,标明合同编号,领用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后,上报发包方预算组审批。工程结束,双方核对甲方供应材料的数量,超定额含量领料部分,应当无偿组织办理退库手续。不能办理退库的材料,按照发包方供应部门当期同类材料采购价格(含17%税金增殖税),另加10%的管理费,从结算中扣除。

  3、双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如与设计和规定不符的产品,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各自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承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方检验,必须经发包方认可,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经使用,发包方有权令其停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4、依实调整材料范围见明细表,(各个子公司自己确定内容),结算价格执行《xx钢铁公司季度常用调价材料表》。

  5、承包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需经发包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议定。

  第10条

  争议

  1、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

  违约

  发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的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12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分别保存;

  11副本

  份。

  第13条

  补充条款:(各公司可根据本单位要求和工程特点制定下列相应的补充条款)

  1、承包方在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20日内,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发包方在收到资料后10日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竣工验收报告形成后承包方应于20日内上报工程结算,发包方预算组与承包方预算人员在一个月内核对完毕。

  2、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包括:

  (1)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图纸会审记录等施工预算编制依据;

  (2)施工现场准备、控制网设臵资料、工程定位测量资料、基槽开挖测量资料、施工安全措施、施工环保措施;

  (3)地基处理纪录:地基钎探记录、钎探平面部臵点、验槽记录和地基处理、试桩纪录;

  (4)工程图纸变更记录、设计会议记录、设计变更记录、工程洽商纪录;

  (5)施工材料预制构件质量文件及复试实验报告;

  (6)施工试验纪录;

  (7)隐蔽工程记录:基础和主体结构钢筋工程,防水工程,高程控制;

  (8)施工纪录:工程定位测量检查纪录,预检工程检查纪录,沉降观察记录,结构吊装纪录,现场施工预应力纪录,竣工测量,新型材料,施工新技术;

  (9)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纪录: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纪录;

  (10)工程质量检验纪录;

  (11)竣工图;

  12(12)竣工验收文件:包括工程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质量保修书。

  (13)分项工程结算书、按合同汇总的工程明细表。

  (14)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各公司根据工程类别、工程大小等实际情况,确定合同中应当约定的上报资料)

  3、双方核实资料后,填写资料交接清单,经双方签字认可,各持一份。发包方预算组依据提供的资料进行结算,核对过程中不允许增加任何资料。由此造成的工程造价不准确问题,由承包方自负。

  发包方

  (章)

  承包方

  (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

  账号:

  13附件四:

  施工场地地下、地上障碍确认单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地点

  施工内容简介

  施工单位

  负责人

  施工区域内

  能源介质管线

  布臵情况

  (必要时附简图)

  计划施工时间

  项目部

  (各分厂)

  负责人

  备

  注

  能源中心

  生产处

  设备处

  14附件五:

  零星工程任务单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施工单位

  甲方代表

  开工日期

  工期奖惩

  使用单位

  乙方负责人

  竣工日期

  施工员奖惩

  联

  系

  人

  工程内容

  施工员意见

  甲方领导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15附件六:

  工程材料计划单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材

  料

  员

  签字:

  施工单位负责人:

  甲方施工员审核:

  甲方预算员审核:

  设备处领导审批:

  年16日

  月

  材料计划表

  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到货时间

  备注

  附件七:

  零星工程验收单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合同开工日期

  工程开工日期

  甲方代表

  工程内容:

  合同竣工日期

  工程竣工日期

  工程负责人

  验收结果:

  工程评价结果:在符合条件后打√

  12345投资

  A、超计划

  工期

  A、超计划

  质量

  A、优

  安全

  A、未出事故,措施得当

  现场

  A、整洁、无浪费

  建设单位验收人员签字或盖章

  B、良

  B、未超计划

  B、未超计划

  C、一般

  D、差

  B、出现轻微事故

  C、出现中、重大事故

  B、一般

  施工单位验收人员签字或盖章

  验收单位

  使用单位验收人员签字或盖章

  参加验收的其它单位人员签字或盖章

篇二:维修零星工程的法律规定

  

  零星维修、安装改造工程管理规定

  第一条

  总则

  一、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零星维修、安装改造工程(以下简称“零星工程”)的管理,明确资产维护与管理责任,提高维修效率与质量,控制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规定所指零星维修、安装改造工程是公司已竣工并交付使用,且超过保修期的,在不涉及结构主体、不影响立面效果、建筑品质、整体装饰装修、不改变使用功能、不改变公司原有规划方案及设计的基建、设备、道路管网、景观绿化、水电气网络通讯及配套等项目的新增、维护、维修、结构加固、更新更换、改造升级且预算价格小于10万元的工程,或其他新增但金额较小的零星工程。

  第二条

  部门职责

  三、使用保管部门:使用保管部门负责所使用资产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并根据资产使用情况,提出年度或临时施工计划,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将年度施工计划分解成月度计划。根据经审批的施工方案,配合资产管理部门与施工单位施工及工程验收。

  经审批的技改、维修项目或基建项目,无论金额大小必须进行立项管理,项目名称应在财务部备案。技改、维修项目立项管理,以区分工程投入和机物料消耗。未进行立项管理及相关项目未在财务部备案的,领料的财务处理一律按机物料消耗计算;基建项目立项管理,以区分工程领料和生产领料,便于造价、结算审计及账务处理,防范税务风险。

  四、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受理零星工程施工的维修申请,组织施工申请的审批,按照经审批的施工申请,选择施工单位,草拟及签

  订施工合同,组织使用部门、施工单位讨论、确定实施方案及工程(预算)价格,监督工程的实施,保证工期,并组织工程验收,审核工程量及工程价格。配合内审部门做好审计现场勘查及咨询工作。

  实施方案确定后,根据需要或与施工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实施方式。施工单位包工不包料的,公司负责工程材料的采购;包工包料的,组织相关部门对施工单位材料价格进行复核。

  五、做好事前、事中、及事后审计,即施工前对工程设计、工程概算、平均造价及施工单位的资信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核及备案,及时纠正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施工过程中应不定期地深入施工现场,对隐蔽工程和变更设计部分进行跟踪检查,促使这部分工程量真实地反映在决算中,同时应随时核对施工现场的《施工通知单》和签证单;对施工单位所报工程进度表进行审核分析,控制预算进度。施工完成后,搜集整理好完整的审计资料,审核其真实性、完整性,严格核实工程量,积极开展社会调查,掌握市场行情、审核价格,及时做好结算工作。

  六、财务部负责组织拟订零星工程的年度预算,参与工程的竣工结算工作,按合同和审批程序支付款项,对已确认的费用进行分摊、结转。

  七、后勤要加强对施工单位人员及车辆的安全管理,加强厂区门卫和巡查,防止发生社会治安事件,确保厂区稳定。

  第三条

  管理程序

  八、零星工程按照适用、节约、高效的原则,进行预算管理。公司每年末下达次年零星工程费用预算,并编制项目预算,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维修费用。年度预算及追加的预算由经理办公会审批。

  九、部门申报:使用保管部门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及设备情况,拟订

  书面技改、维修或安装计划。申请单要明确列出对工程的要求,包括功能、外观、质量、时间要求及方位、深度、面积等。

  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财务部审核,确定相关支出是否在预算范围内。预算内支出,单项零星工程费用金额在一万元以内的,由财务经理审批;金额大于一万元的由总经理审批。凡超预算或未列入计划的临时性零星工程支出由总经理审批。经审批的工程计划交财务部门备案。

  十、询价:资产管理部门接到各使用保管部门提交的经审批的工程计划后,在三日内进行汇总统计,并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勘查,及时联系施工单位进行询价,并向对方做技术交底,根据使用保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做出说明,绘制施工简图,预计工程量。

  预计造价在5万元以下的,施工单位可视情况从与公司合作较好的公司中选择;年度零星工程合同、预计造价在5万元以上或施工难度大、质量要求高的,应向2-3个施工单位询价,以控制造价和质量。

  询价及协商的初步结果应报总经理审批。

  十一、签订合同:施工单位确定后,由资产管理部门组织使用部门、施工单位协商工程方案。单项零星工程费用金额在一万元以内的,可适当简化审批程序;金额大于一万元、无法确定总金额或项目零星、持续周期长的,应签订施工合同。合同的签订手续按照公司相关合同签订规定执行。

  十二、下达指令:资产管理部门对已签订合同及制订好方案的工程及时向施工单位下达书面通知单,通知单一式两份,资产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各执一份,用于工程结算。

  遇应急性或不可预见性的修理(如给排水管道爆裂、屋面漏水等),为避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应立即组织抢修,事后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公司维修人员能够完成的可自行组织人员进行维修。

  十三、施工监理:资产管理部门派出现场施工员,根据施工通知负责监督施工质量和进度,妥善处理施工单位与公司内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做好施工日志,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严格按审批的项目和预算金额进行施工,凡需临时变更施工方案或标准,必须按以上程序重新报批,批准后方可实施。加强对施工维修时的安全管理,做好各种防范措施,定期检查安全设施、消防设施,严防各种安全事故及质量事故。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最大限度降低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施工单位不得实施未批准或手续不全的维修项目或自行扩大施工范围,否则不予办理结算。维修过程要注意厉行节约,减少浪费,换下的废旧物料能够再次利用的存入仓库,加强管理,不能再次利用的也应由仓库回收,择机集中处理。施工过程中,内审部门应派出审计人员不定期对工程进行考察核实,做好施工日志,没有审计人员现场勘察签字的不予结算。

  十四、材料管理:施工单位包工不包料或公司人员自行维修的,公司负责工程材料的采购。仓库中心要严把材料(包括换下的废旧物料)的出入关,对手续不全的不得办理。对有备案的工程项目领料要注明项目名称,以区分工程投入和机物料消耗。

  十五、交工验收:施工完毕后,资产管理部门必须在完工后15天内会同使用部门、内审部门和施工单位等对维修项目进行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责成施工单位整改或重建、重修,验收完毕后在工程交工验收报告上填写验收意见和办理相关手续。

  十六、工程结算:施工单位编制的结算报告,先由资产管理部门初审

  后,再连同各种资料送内审部门初审,根据需要送交专业审计机构终审,严格维护公司经济利益。

  十七、款项支付:在施工过程中或完结时,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合同或工程要求办理相关款项填写付款申请,根据审批流程由部门领导、财务领导、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支付。财务部应对维修工程的进度款、决算款、质保金等严格按照合同和审批程序进行支付。资产管理部门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开具发票。凡属自然损坏需要维修的,由公司统一支付。凡属当事人保管不善或过失、故意损坏的,凭施工结算和发票,由当事人承担。

  十八、会计处理:财务部根据资产管理部门提交的结算资料及时对维修工程进行发票入账、费用结转等会计处理。

  十九、资料归档: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强零星工程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原始表格装订成册,在工程完成后应做好工程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包括计划申请单、施工通知单、工程合同、施工图纸、工程预、结算报告、工程交工验收报告单、施工日志等交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第五条

  附则

  二十、资产的实物管理部门以资产类别分为设备(负责机器设备类和化验仪器类)和基建(负责房屋和建筑物)等;资产的使用保管部门为资产的实际使用部门。

  二十一、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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