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监督员简单评价(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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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派驻监督员简单评价

  

  提高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自身素质

  随着全国各地纪委对派驻机构全面实行统一管理后,派驻机构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成为第一职责,在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等方面的监督力量得到了加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置身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建设的前沿阵地,位于纪检工作理论、实践以及单位业务工作的交汇点,工作力度的增强,对自身的要求也就更高了。在日常工作的接触面较宽、工作量比较大的情况下,着力提高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自身素质,对于正确履行派驻纪检机构的职责,圆满完成纪委赋予的各项任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贯彻落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就如何提高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自身素质谈几点看法:

  一、要站在时代的高度,坚定信念,实践“三个代表”

  江泽民同志告诫我们:“教育抓好了,德治加强了,干部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境界提高了,就可以有力地防范和减少违法乱纪问题的发生”。因此,实践“三个代表”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纪检机构人员的自身素质要站在时代的高度。一是要正确认识我们党所面对的历史任务,坚定理想信念。要从党的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的统一来认识我们党所面临的历史任务,党的最高纲领实现共产主义,是一个实践,是一个理想,共产主义就是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实践的共产主义就是一个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过程。我们要从实践的角度来认识共产主义是一个过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共产主义实践的路径是在实践中逐步形成的,表现为一系列体制的变更和创新,最终的共产主义制度只能是实践的产物。因此,从当前来

  讲,坚定理想信念,就是要高举旗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在改革开放实践中形成和完善邓小平理论,坚持江泽民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不断推进我们的事业,努力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繁荣、社会安康。坚持理想信念,就是要把树立远期目标与立足当前的实践结合起来,站在时代的高度,脚踏实地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二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牢记党的根本宗旨。毛泽东同志是从人民利益的角度来讲述党的宗旨的,他认为:无产阶级政党的先进性除了要有阶级性、革命性外还要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三个代表”的思想从新的历史高度对无产阶级政党的宗旨作了新的概括,即工人阶级政党的发展要始终站在时代的前列,阶级政党的先进性始终表观在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派驻纪检机构人员所处的岗位可能有所不同,但为人民群众尽心尽责,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为人民群众艰苦创业的要求应该是共同的。因此,纪检工作者要始终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切实端正对人民群众的态度,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在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实践中,深入研究,积极探索,认真总结,努力使自己成为有高尚追求的人,成为人民群众爱戴的好干部。

  二、要严于律己,树好形象,不辱使命

  严于律己是党性修养的一种境界,也是以德从政的基本途径[本文权属

  文秘港:http://wmgang.com]。品德是通过修养和实践得到的。只有处处明于自察,时时自觉追求,事事严于律己,才能始终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和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执着追求。对派驻纪检机构的人员来讲,应该严格按照共产党员和党的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道德的自律要求来

  约束自己。自重,就是要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名誉,塑好自己的形象,管好自己的行为,勤奋工作,不辱使命。自省,就是要经常问问自己,所言所行是否符合共产党员的标准,是否符合“三个代表”的要求,是否符合纪检干部的身份,防微杜渐,注重点滴养成。自警,就是要管住小节,警钟长鸣,时时以党纪国法约束自己,时时以党性原则要求自己,认真吸取反面典型的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诫。自励,就是要用高尚的精神激励自己,用宏伟的事业鞭策自己,奋发进取。派驻纪检机构人员直接置身于汹涌澎湃的市场经济浪潮中,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做到“会比”、“善守”。“会比”,就是在物质享受上要向低标准看齐,多与普通群众比,与农村贫困户比、与下岗职工比,不能只与大款大腕比、与暴发户比,要清醒的看到,党和人民已经为我们提供了必需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自己把握好心态的平衡;“善守”,就是要守住自己,控制自己的欲望,始终保持平常人的心态。不管地位怎样变,经济收入怎样调整,淡泊名利,清心节欲的心态不变,做一个甘于清贫、乐于奉献的人。

  三、要勇于实践,依法行政,监督与管理并举

  提高自身素质离不开工作的实践,派驻纪检机构人员应根据派驻单位工作的需要结合纪检工作的要求,努力在实践中寻求最佳结合点,寻求纪检工作的落实,寻求单位业务工作的推进,寻求自身素质的不断提高。一是要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执法。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促使干部从政行为严格接受法制的约束和规范。善于在工作实践中以改革的思路和办法,积极探索德治与法治并举的新路子,努力在完善法制规范,约束从政行为上出新招,出实招,使广大从政人员真正将法制规范融为道德理念,化为从政德行,切实防止失律缺德行为甚至违法犯罪问题的发生;二是强

  化管理监督。管理监督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加强从政道德建设主要靠自律,但也离不开“他律”。没有“他律”的自律,很难做到真正的自律,不受“他律”的约束,早晚会走向变质。纪检机构人员要针对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实际工作不断出现的新情况,积极探索加强干部队伍管理监督的新办法,帮助党组管理干部,要特别注意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为核心的监督、制约机制。关口前移,注重事前监督和过程监督。扩大范围,加强对干部“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的经常性监督。畅通渠道,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那里,党组织的监督就实行到那里。同时要严肃党纪政纪,加严执纪办案力度,坚决惩处腐败分子,不断纯洁党的队伍;三是加强管理,常抓不懈。常抓不懈是管理的一种有效办法,也是切实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加强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派驻纪检机构人员要善于将纪检工作的要求融入到具体的工作实践中去,列入议程,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选好载体,推进建设,着力在工作实践中提高干部队的整体素质。要坚持以德育人,把思想修养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引导大家先立德后创业,先做人后做官。把从政道德建设切实体现到党的制度建设和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考核、评价、激励等各个环节中去,常抓不懈反腐倡廉,使教育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要创新思维,勇于探索,与时俱进

  派驻纪检机构人员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要根据上级的要求,形势的发展和工作的实际,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一是要善于把工作经验系统化,要在不断坚持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形势的变化,通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方法,形成新的较为完善的工

  作思路、措施和方法。要善于总结提高,辩证扬弃和完善突破;二是要善于把上级精神具体化。贯彻上级精神不能机械照搬,当传声筒、收发室,而应当充分发挥创新精神,把上级精神结合自己的情况具体化,具体讲就是要吃透上级精神,了解客观实际情况、准确进行定位,将上级精神的客观性与单位条件的差异性有机地结合起来;三是要善于把外地的经验本地化。对待外地的经验,不能简单的照搬照抄,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把外地经验变为能够推动工作更好开展的本地新做法,即将外地经验本地化。同时,外地经验本地化是一个开拓的过程,应在三个方面下功夫,即在交流的基础上确定新观念,在比较的基础上开辟新领域,在事例的基础上提炼新方法;四是要善于单位工作特色化。抓特色就是抓创新,派驻纪检机构所处单位的工作基础,工作对象,工作方式等具体情况都有差别,都有其特殊性,因此,形成的工作局面应具有自己的个性,把单位工作特色抓出来,就是一种创新,必须把工作向前推进一大步。单位纪检工作要形成特色,关键是要深入实践,解决一个阶段中必须要解决的突出问题,解决了这些问题,工作局面就会焕然一新,也就自然形成一定的工作特色。

篇二:派驻监督员简单评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派驻监督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7.12.18?

  【文

  号】国食药监安[2007]768号

  【施行日期】2007.12.1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药政管理

  正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派驻监督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食药监安[2007]7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对派驻监督员的管理,规范其药品生产现场监督检查行为,促进向药品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国家局组织制定了《派驻监督员管理暂行规定》,现予印发,请参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派驻监督员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派驻监督员的管理,规范其药品生产现场监督检查行为,根据《药品管理法》以及药品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派驻监督员是指受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委派,对辖区内指定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行为实施现场监督检查的药品监督管理人员。

  第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派驻监督员的监督管理及协调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派驻监督员的管理,以及派驻监督员的选派、考核、培训、经费及后勤保障等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四条

  派驻监督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从辖区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选派,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五条

  派驻监督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药学、医学、生物工程、化学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熟悉有关药品生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

  (三)熟悉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工作及相关知识,具有药品监督管理或从事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工作经历;

  (四)清正廉洁,作风正派;

  (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药品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工作的需要。

  第六条

  派驻监督员对所派驻企业的下列生产行为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同时承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的其他工作:

  (一)依法按GMP要求组织生产的情况;

  (二)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和执行的情况;

  (三)特殊药品生产、购销及储存等情况;

  (四)依照《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应当进行监督的其他行为。

  第七条

  派驻监督员有权对所派驻企业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全过程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

  第八条

  派驻监督员应当如实记录现场监督检查情况,并应当至少每三个月

  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所派驻企业的药品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报告。

  第九条

  监督过程中发现一般性问题的,应以书面方式及时告知企业并督促整改;发现存在药品质量隐患的,应以书面方式告知企业并督促整改,同时应及时向派出部门报告;发现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产品质量安全重大问题的,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控制,并书面报告派出部门,紧急时可越级上报。

  第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对派驻监督员的培训、考核制度。派驻监督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未经培训不得参加药品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

  派驻监督员参加派驻工作期间,其在原派出单位享有的正常职务(职称)晋升、业绩考核、津贴等待遇不变。

  派出部门应加强对派驻监督员的管理,对派驻监督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建立派驻监督员换岗制度。每位派驻监督员被派驻同一药品生产企业一般不连续超过两年。

  第十二条

  派驻监督员日常监督应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监管工作相结合;派出部门应及时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通报派驻监督员。

  第十三条

  派驻监督员本人或者其亲属与派驻企业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四条

  派驻监督员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自觉接受有关部门、派驻企业及社会的监督:

  (一)严格执行职责范围内的任务,监督工作中遇到重要情况,应及时向派出部门请示报告。

  (二)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派驻监督员不得接受所派驻企业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不得在企业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企业安排、组织或者

  支付费用的宴请、娱乐、旅游、出访等活动,不得借工作之便为自己、亲友或者他人谋取不当利益。

  (三)严格履行监督职责,遵守工作纪律,不干预所派驻企业的正常工作,不得泄露所派驻企业的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

  第十五条

  派驻监督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

  (一)认真履行职责,勤勉敬业,成绩显著的;

  (二)坚持原则,敢于同违法违规行为作斗争的;

  (三)有其他突出工作业绩的。

  第十六条

  派驻监督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国家工作人员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接受企业的馈赠、报酬、礼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

  (二)参加派驻药品生产企业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娱乐、旅游、出访等活动的;

  (三)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及亲友谋取私利的;

  (四)不履行派驻监督员职责,有失职、渎职行为的;

  (五)徇私枉法,包庇、纵容违法企业和个人的;

  (六)对被监督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刁难或者打击报复的;

  (七)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第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及辖区内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篇三:派驻监督员简单评价

  

  派驻纪检监察员、监察员情况履职总结表

  派驻纪检监察员、监察员情况履职总结表

  科研设计院20xx年派驻纪检监察员

  监察员履职情况总结表

  所在项目名称派驻纪检监察员:选1姓名派驻监察员:选21、参与本项目“三重一大”(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决策、执行过程的情况2、所在项目对院下发的各项制度文件的执行情况,是否实行文件传阅制度?3、本项目党员、领导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的党风廉政及反腐倡廉教育情况履职情况简述4、对本项目的零星物资采购、设备租赁、工程分包等过程监督情况5、对本项目人员工资发放、临时工的使用等过程监督情况6、在材料检测过程中,所在项目的相关人员是否有收受委托方礼金的现象?本项目是否私设“小金库”等违纪情况?项目经理签名:履职人签名:填表时间:

  扩展阅读:如何加强派驻纪检监察员的作用

  如何加强派驻纪检监察员的作用

  邝洪涛

  分局是市局的“前沿”和“窗口”,分局纪检监察工作的好坏事关整个国税系统的形象和税收服务质量。作为派驻纪检监察员,每个人都要就如何加强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提高群众的满意度等发挥纪检监察员的作用,要提高自身对本职工作的认识,要从提升国税系统形象、提升纳税服务质量、提升纪检监察作用的认识出发,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一、派驻纪检监察员在基层工作中的作用

  /3近年来,纪检监察员在市局党组、纪检组及监察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认真落实省局党组纪检组直属单位派驻监察员管理办法,按照市局要求和基层工作实际,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探索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监督手段和方法,有效地遏制了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使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有力地促进依法治税和从严治队。

  (一)增强了基础防范功能。分局的纪检监察员,按照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要求,以强化教育为基本点,构筑思想道德防线,充分发挥教育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将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和反腐倡廉的要求及时传达到本单位的每一个税务人员,使基层税务人员能正确树立廉洁从税意识,掌握廉政规定和相关要求,自觉执行有关规定。及时掌握本单位税务人员的思想状况和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苗头,分析其原因,开展有针对性地教育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二)强化了监督制约功能。直属单位派驻纪检监察员工作的实施,是从机制和源头上开展了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等工作,形成了执法有依据、操作有程序、过程有监控、责任有追究、外监内控的双层监督制约机制。纪检监察员在工作实践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采取措施,确保了党风廉政规定和监督制度在其单位的贯彻落实,为基层的健康有序运行,起到了保障和监督制约作用。

  二、纪检监察员主要履行六项工作职责

  (一)协助分局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二)负责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协助分局长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协税人员的思想动态;(三)抓好对税收执法权和行

  /3政管理权的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项税收政策和廉政规定的执行情况;(四)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等线索的初步核实和案件的调查工作;(五)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汇报工作中的重要情况、报告重大事项;(六)办理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等。

  三、目前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人员少,任务重,作为基层,特别是我们市局直属单位,其工作量与各县、市(区)局是等同的,不但没有专门的纪检监察机构(监察室),有监察人员都是兼职的,有时不能及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二是如何发挥有效监督问题,特别是对班子成员如何监督,成效不明显,几乎是断层。三是对于人数少的单位,纪检检察员除分管本单位的纪检监察外还要分管其他工作,工作参与面扩大了,对于纪检监察员履行职责有帮助,但也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特别是对于自己分管的工作可能会存在谁来监督的问题。

  四、正确发挥纪检监察员作用的几点建议

  一是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员职责、权利和义务,把握好谁监督、监督谁的问题。二是市局直属单位比照各县、(区)局设立专门的纪检监察机构(监察室),定员定编,确保工作正常运转。三是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员的综合素质,要加强对监察员,特别是兼职纪检监察人员的教育和培训,鼓励他们利用业余时间广泛学习,提高文化知识、专业知识、管理知识,增强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四是要加强与纪检监察员的联系和沟通,让其及时了解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最新情况,及时向上级反映工作情况。五是拓宽信息反馈渠道,解决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缺位和信息渠道不畅的问题。

  /3

篇四:派驻监督员简单评价

  

  XX集团派员w???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员的规范管理,充分

  发挥纪检监察员对驻在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作用,推动集团

  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

  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参照省、市纪委派驻机

  构履行职责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走本办法。

  第二条派驻纪检监察员监督的对象是驻在单位全体党员、干部,重点监督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管理干部。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三条监督检直驻在单位及党员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法规,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

  情况。

  第四条监督检查驻在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

  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协助驻在单位组织协调党

  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五条监督检查驻在单位贯彻集团公司重大决策部署以

  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情况。

  第六条监督驻在单位执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情况。加强对驻在单位作风建设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

  驻在单位党员、党员干部在办公办事过程中的吃拿卡要、庸懒散

  耆浮粗等现象Z不作为、慢作为、舌M乍为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条

  对驻在单位党务、企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督促驻

  在单位落实党务、企务公开有关规走,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

  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促进驻在单位重大决策

  公开和办事公开,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第八条监督驻在单位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重点对经

  费使用、工资奖金发放、福利补贴发放、后备干部推荐,评优评

  先等情况进行监督。

  第九条

  受理对驻在单位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对收集

  掌握的问题线索及时报告集团公司纪委,由集团公司纪委统一组

  织问题线索的查办工作。

  第十条协助驻在单位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抓好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Z落实好廉政

  谈话等制度。

  第十_条

  协助集团公司对驻在单位开展内部巡查、专项检

  查、专项治理等工作。

  第十二条走期开展调查硏究工作,分析和查找派驻单位存

  在的廉政风险和隐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第十三条承办集团公司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三章工作权限

  第十四条派驻纪检监秦员参加或者列席驻在单位党政会

  议,包括党组织会议、行政办公会议和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以及

  其他重要会议。

  第十五条派驻纪检监察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查阅或者复

  制驻在单位的有关文件、资料等材料。

  第十六条派驻纪检监察员按照有关规走可以协助驻在单

  位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第十七条

  派驻纪检监察员可以针对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

  设方面的问题,向驻在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工作关系

  第十八条

  派驻纪检监察员受集团公司纪委直接领导,对集

  团公司纪委负责,向集团公司纪委请示报告工作。

  第十九条派驻纪检监察员受集团纪委委托,对授权范围内

  的工作职责负责,不参与驻在单位业务工作分工,驻在单位应支

  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员履行职责,自觉接受指导和监督。

  第五章工作制度

  第二十条建立派驻纪检监察人员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制度。

  派驻纪检监察人员每季度要向集团纪委书面汇报派驻工作开展

  情况,重点汇报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政治纪律、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彻民主集中制、规范权力运行、干部

  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情况及自身履行职责情况。有下列情形的,要及时向集团公司纪委报告:

  (-)收到反映驻在单位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管理干部涉嫌

  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信访举报。

  (二)

  发现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管理干部涉嫌违纪违

  法及其他非正常情况的。

  (三)

  其他应当报告的重要事项。

  第二十一条建立派驻纪检监察员向驻在单位通报情况制

  度:

  (-)派驻纪检监察员向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时通报中央和

  省、市、集团公司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会议精

  神、重要工作部署,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建议,并对贯彻落实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

  (二)派驻纪检监察员及时与驻在单位班子成员就贯彻执行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规走等方面的情况交换意见。

  第二十二条

  建立派驻纪检监察员工作日志制度。派驻纪检

  监察员建立个人工作日志,如实记载每日工作情况,重要事项记

  录应做到客观详实,并按规走立卷归档。集团公司纪委定期对工

  作日志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三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派驻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不

  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一走影响的实行责任追究。凡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

  报批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

  (-)应当了解和发现有关违纪违法情况而没有了解和发现

  的。

  (二

  还按规定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有关重要情况、举报线索和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

  对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发现后不制止、不查处,造成

  不良影响的。

  (四)

  对集团公司纪委部署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一定影响的。

  (五)

  不遵守保密工作制度,泄露工作秘密,造成不良影响

  的。

  (六)其他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六章工作保障

  第二十四条集团公司纪委每季度听取一次派驻纪检监察

  员工作情况汇报,并对派驻纪检监察员日常工作加强监督和检直

  指导考核。建立健全派驻纪检监察员年度述职述廉、约谈等工作

  制度。

  第二十五条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增强接受监

  督的意识

  注动接受监督,全力配合派驻纪检监察员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其充分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纪委负责解释说明。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篇五:派驻监督员简单评价

  

  向药品生产企业试行派驻监督员的经验和今后工作探讨

  赵娟;陈军;刘言涛

  【期刊名称】《安徽医药》

  【年(卷),期】2008(12)3【摘

  要】针对我国近年来出现的药害事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局)、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于2007年先后决定向高风险品种的药品生产企业试行派驻监督工作。滁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滁州市局)根据国家局、省局的决策部署,自2007年4月起对辖区内9家药品生产企业试行派驻监督员,以强化对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本文在初步总结派驻监督工作基本经验的基础上对今后工作提出了几点意见。

  【总页数】2页(P283-284)

  【作

  者】赵娟;陈军;刘言涛

  【作者单位】安徽省滁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徽,滁州,239000;安徽省滁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徽,滁州,239000;安徽省滁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徽,滁州,23900【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R【相关文献】

  1.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通知向药品企业试行派驻监督员2.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药品生产企业试行派驻监督员工作的实施

  方案的通知3.关于向药品生产企业试行派驻监督员的通知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药品生产企业试行派驻监督员5.山东省药品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培训班在淄博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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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派驻监督员简单评价

  

  人民监督员工作与派驻检察室对接机制探析

  乔建设

  【期刊名称】《山东青年》

  【年(卷),期】2014(000)001【摘

  要】人民监督员工作与派驻检察室对接具有其必要性。在遵循对接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应不断加强对接机制的探索,如建立健全物质保障机制、沟通联系机制、培训考核机制、适时拓展监督渠道机制等。

  【总页数】2页(P116-117)

  【作

  者】乔建设

  【作者单位】山东省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山东

  菏泽27400【正文语种】中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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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派驻监督员简单评价

  

  安全文明监督员职责(大全)

  第一篇:安全文明监督员职责(大全)

  安全文明监督员职责

  一、主要职责

  1、监督员能自我约束,具有管理能力,责任心强,有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2、监督员能以身作则,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人民路学校日常行为规范》,树立良好的形象,展现我校学生的文明风采。

  3、在课间活动及学校组织大型集体活动时,监督员要积极主动维持好各自分管区域的环境卫生和活动秩序,及时向学校、老师反映学生动态,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监督事项

  安全文明监督员若在校园内发现以下不安全、不文明的现象和行为,有权进行教育、劝阻、制止和纠正:

  1、有打架斗殴、骂人现象的;

  2、随意踩踏草坪、折枝摘花、损坏课桌椅、破坏学校公共设施设备的;

  3、在墙上乱涂乱画的;

  4、在校内吃零食、随地吐痰、随手丢弃果皮纸屑的;

  5、阅读和传播有不健康内容读物的;

  6、在校园内燃放爆竹、玩火的;

  7、偷窃学校或其他同学财物的;

  8、在校园内追逐打闹,上下楼梯拥挤、推搡的,玩危险游戏的;

  9、大型集体活动中违犯纪律、随意走动、大声喧哗吵闹的;

  10、其他一切不安全、不文明的行为。

  三、要求

  1、监督员早晨和下午上学提前30分钟到岗,不得迟到。

  2、监督员必须佩戴监督员胸章标志。举止文明,仪表端庄,发现违犯校规的人和事时,要先礼貌的打招呼,并使用文明用语,对不听

  劝阻者及时向老师和领导汇报。

  3、监督员上岗期间要认真负责,忠于职守,要求他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积极巡察,敢于管理,发现不文明行为要主动制止并做好记录。

  4、监督员见到领导、老师、家长要主动问好,遇到外来客人主动问好并做好接待引导工作。

  5、对于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将取消其监督员资格。能自觉和队员宣传安全知识,6、监督员行使一切权利自觉接受全校同学的监督与检举制度。7、发现安全问题能及时上报老师,最大限度地遏制事故的发生。

  第二篇:监督员职责

  发行版本:Ⅲ修改码:0文件编码:MD/WL/060-15-102页码:1/44.4.1QHSE监督站职责和权限

  业务范围:主要负责公司各类生产现场的生产过程HSE监督和生产作业过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4.4.1.1监督工作

  a)负责编制公司QHSE监督工作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b)负责公司各类测井生产现场的生产过程QHSE监督工作;

  c)负责公司生产作业过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d)选派监督员定期对生产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e)协同安全环保科,负责对施工单位作业许可证管理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f)负责对测井施工现场和测井项目部员工健康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g)是固体废弃物的协同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测井施工现场和测井项目部的固体废弃物管理情况;

  h)是油品、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的协同管理部门,负责对测井施工现场和测井项目部油品、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的使用、贮存、运输、处理情况进行监督;

  i)具有对各单位(部门)办公场所、测井小队、测井施工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的权限;

  j)具有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的权限。

  4.4.1.2监督员管理

  a)负责公司专、兼职监督员的管理;

  b)负责HSE监督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确保监督员持证上岗;

  c)具有对不合格的专、兼职监督员提出转岗建议的权限。

  4.4.1.3监督考核工作

  a)定期对生产施工单位的监督情况进行通报;

  b)对生产施工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进行考核;

  c)对监督工作进行总结,把生产施工单位的QHSE工作情况,作为其考核的重要依据;

  d)具有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罚款处理的权限。

  4.4.1.4其它工作

  a)负责对测井项目部和测井队现场QHSE管理情况进行绩效测量和监视,负责对测井项目部、测井队现场QHSE管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进行监测、评价;

  b)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c)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

  务

  说

  明

  书

  部门:QHSE监督站

  岗位:监督员

  日期:2011年6月10日

  1.职务概要:

  对公司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运行进行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按程序汇报并督促整改。

  2.岗位职责

  2.1宣传贯彻公司一体化管理体系的方针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2.2对测井作业现场或工程施工现场的一体化管理情况实施监督抽查;

  2.3对在测井作业现场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负责纠正、报告并督促整改;

  2.4外埠项目部监督员参加项目部工作会议,向项目部经理通报监督情况,重大问题向监督站报告情况;

  2.5派驻监督负责填写监督日志,编制监督报告,保管监督记录;

  2.6负责对监督项目需要保密的事项保密;

  2.7各项工作按照公司相关文件进行。

  2.8OHSE职责

  2.8.1贯彻落实公司OHSE方针、目标、指标,履行公司的承诺;

  2.8.2参与识别并熟知本岗位的危险源、环境因素,并按规定进行控制;

  2.8.3遵守适用于公司OHSE管理体系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执行与本岗位相关的OHSE体系文件的规定;

  2.8.4参加OHSE培训,提高OHSE意识和能力,提高紧急情况下的自救逃生能力;

  2.8.5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所有事故事件必须及时报告、分析和处理。

  2.8.6就有关OHSE管理方面的问题与上级部门、领导及相关方进行协商与交流;

  2.8.7规范填写本岗位相应的OHSE记录。

  3.工作标准

  3.1宣传贯彻公司一体化管理体系的方针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正确无误;

  3.2对测井作业现场或工程施工现场的一体化管理情况实施的监督抽查公开、公平、科学;

  3.3对在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

  3.4驻外监督按照规定参加基地安全会议,及时通报监督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记好监督日志;

  3.5监督报告编制认真,监督记录真实、保管妥善;

  3.6监督项目需要保密的事项不泄露;

  3.7及时、高效按照公司文件的规定完成各项工作。

  4.岗位责任

  4.1对检查后的现场或部位由于没有及时发现、纠正、控制不安全因素而引发的安全事故负直接责任;

  4.2派驻期间,对项目部发生的安全、质量、环保、生产事故负连带责任;

  4.3由于检查中没有发现的问题引起的事故,或造成的后果,负连带责任;

  4.4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形成的记录的真实性负直接责任。

  5.工作权限

  5.1有权按照程序规定进入生产作业现场和场所实施监督检查,有权调阅检查需要的相关资料;

  5.2有权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行为按规定进行纠正、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5.3有权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按规定提出整改要求和结果验证;

  5.4发现重大隐患时,有权向监督站汇报,并提出整改或暂时停工的建议;

  5.5发现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要求立即停止作业,下达立即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的命令,并立即将紧急情况和处理措施上报;

  5.6对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安全工作业绩突出和避免重大事故者,有权提出表彰和奖励建议。

  6.能使用设备及工具:

  能熟练使用以下设备和工具:计算机、照相机、录像机、OHSE检测器材。

  7.管理状态:

  直接归属于QHSE监督站站长(副站长)的领导和监督。

  8.工作关系:

  在QHSE监督站站长(副站长)的领导下,与其他监督人员共同工作。

  9.工作环境:

  室内办公室、野外测井施工现场及工程作业现场。

  10.资格条件:

  10.1上岗资格要求:

  具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监督证书》和《放射性工作证》。

  10.2教育程度与工作经历要求:

  教育程度:具有测井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助理工程师以上水平。

  工作经历:从事测井或测井技术工作3-5年以上。

  10.3知识技能和能力:

  10.3.1参加过OHSE监督培训并获OHSE监督证书;

  10.3.2熟练掌握测井作业规程,具有较强的解决现场质量问题和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

  10.3.3熟知有关一体化管理体系的文件和程序;

  10.3.4具有一定的外语水平;

  10.3.5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能够坚持原则。

  10.4体能要求:

  身体健康,适应野外环境。

  11.业绩考核标准:

  第三篇:职工食堂监督员职责

  职工食堂监督员岗位职责

  为保障食堂正常运行,维护广大职工的正常权益,特制定职工食堂监督员岗位职责

  1.监督食堂饭菜的价格,保证饭菜价格的公正合理,如发现违价现象,应及时汇报并给予指正。

  2.监督食堂销售饭菜的质量,制止变质、过期等饭菜销售。

  3.监督食堂饭菜的品种、品质,提出合理科学的食谱。

  4.对食堂饭菜的色香味,结合职工的反馈情况,适时提出合理的建议。

  5.对每周食堂菜谱进行动态监督、制止菜谱简单运作。

  6.合理化提出增减饭菜的品种。

  7.对职工反馈的意见,注意收集、反馈、上报工作。

  第四篇: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职责

  1、监督好“以村民代表联系户代表”、“户代表会议”“公益事业理事会”等制度的落实。

  2、监督村重大事务由村民代表会、户代表会议、村民会议进行民主决策的议事制度。

  3、监督农村“三资”管理制度的落实,加强“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管。

  4、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过程进行监督。

  5、督促村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抓好村财“一月一公开”工作。

  6、配合乡党委、政府抓好监督检查工作,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7、开展“六网筑廉”和“五要”工程实施活动,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

  第五篇:卫生监督员职责

  卫生监督员职责

  为了加强对保安队班内务卫生监督、选举产生的监督员应该是由思想较好,观察能力较强,敢于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威信的保安员担任。监督员仍受所在班队长管理,但在监督工作方面,为保安班负责,代表班队长行使权利。为了便于实施监督工作和职责要求如下:

  一、监督员职责

  1、公司和保安班的各项卫生规章制度。

  2、监督本班的内务卫生现象。

  3、监督班长和队员的内务卫生情况。

  4、对保安班的内务卫生进行评价,提出奖惩和建议。

  二、监督员工作要求

  1、监督员发现保安员有突出成绩时应予以纠正和制止,制止无效应及时上报。

  2、监督员工作成绩突出,为维护保安班形象做出贡献的给予奖励。

  3、监督员发现问题不纠正和制止、隐匿不报、严重失职、致使发生造成严重好过的应追究其责任。

  4、被监督保安员有申辩的权利,但不得阻止监督员汇报情况,更不得以任何借口打击报复,对打击报复者,进行严肃处理。

篇八:派驻监督员简单评价

  

  派驻纪检监察员工作职责

  1、贯彻区委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精神,督促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责任分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对联系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开展日常工作监督;

  3、参与、审核联系单位在人事招聘、干部选拔、配录聘用干部方面工作,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及时报告集团监察室,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4、依据区纪委及集团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包括项目建设前决策程序、招投标管理、建设实施过程监督,加强项目廉政建设,对项目中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及商业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协助有关方面追究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

  5、对联系单位制定和执行预算、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实施政府采购等情况进行监督,防止资金使用上违规违纪.

  6、对联系单位大宗固定资产管理以及经营性资产运行等实施监督,促进资产保值增值,及时制止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依照有关法纪规定,及时请示报告、调查处理;

  7、在区纪委、集团监察室领导下,配合开展信访办理和案件查办工作,建立来信来访登记制度,对收到的检举、控告、申诉等信访件,及时报集团监察室扎口登记报区纪委信访室,参与、配合、协助区纪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做好立案、调查取证、审理等工作;

  8、监督联系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的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和向社会公开情况,以及相关职务消费制度执行情况,保障职务消费总额得到有效控制;

  9、加强联系单位纪律作风建设,督促联系单位对群众意见较集中、反映较强烈问题整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10、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有限公司

  201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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