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方案(全文)

时间:2022-07-12 16:20:02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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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方案(全文)

一、计划生育综合考评

(一)奖惩措施

1、对x年元月1日至x年9月30日止,出生、节育无错漏报(包括补报),各项指标正常(包括效果指标),室内外软硬件齐全的村,经镇(含镇)以上检查结果确认,奖励村1000元。

2、年终省市县检查,综合考评使全镇进类进位的样本点村,进县三类前三位奖村1000元,奖励该村联系党政领导、分工干部、计生联系员各200元,村干部每人200元,进类的加倍。

3、年终镇对各村进行计划生育综合考评,对综合考评居前五位的村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600元、400元、300元的奖励,分别奖所在村党政领导、镇分工干部、计生联络员,村书记,一、二名每人300元,三、四名每人200元,第五名每人100元,后三位的村处罚所在村党政领导、镇分工干部、计生联络员、村书记每人50、100、200元,对考评末位的村实施“一票否决”,列为镇计划生育重点管理村。镇分工干部免去在镇职务,到村任职,专抓计划生育,村支部书记免职,村主任责令辞职,其他村两委干部给予相应的处理,同时对村罚款800元,村干部每人罚款200元。

4、在平时以及年中检查或调研中,出现信息统计误差,将对包村干部、计生联系员给予经济处罚各100元;
包组干部、村书记、主任、计生主任每人200元,并视其情节严重,给予党政纪处分。

(二)主要考核项目

1、月评得分(依据全年月评总得分占全年50%计入全年总分):

月评主要考核内容:

(1)、四项手术任务完成;

(2)、孕环检:早孕发现率、政策内怀孕检出率、孕情跟踪服务率。

(3)、社会抚养费征收配合情况;

(4)、流动人口管理及孕情反馈率。

(5)、其他。

2、季评得分(依据集中服务活动及计生督查、调研总得分占全年20%计入全年总分):

3、年终得分(依据年终检查或设定一些主要指标以占30%计入全年总分)。

月评按得分多少,分类排名,兑现奖惩。全年按得分多少,综合排序,兑现奖惩。

二、出生与统计

1、对x年元月1日至x年9月30日止,无政策外出生的村奖励该村1000元,奖励该村联系党政领导、分工干部奖,计生联系员各300元,若弄虚作假,除追回奖金以外,并处罚与本奖相同的罚款。

2、对x年元月1日至x年9月30日出生节育有一例错漏报的,经镇(含镇)以上核查确认的,处罚村500元。处罚镇分工干部、计生联系员、村计生主任各200元

3、统计年度计生信息上报及时、无误差,经镇以上各级核查确认,奖励村500元,镇分工干部、计生联系员、村计生主任各200元,实行同奖同罚。

4、服务所工作人员,负责各片孕环检及随访业务。服务所实行三人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必须全部在岗在位,若确因特殊情况,可向所长请假,由所长另行安排人员顶岗,若不履行请假手续且不在岗的,发现一次从当月岗位津贴中扣除50元,两次不在岗的扣除当月全部岗位津贴。若三次以上不在岗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扣除当月全部工资。

三、孕环检与随访服务

1、一年内开展四次孕环检,参检率、检出率必须分别达95%和4.5‰以上,两项指标均达到要求的,奖励村两委干部每人100元,检出率低于4.5‰的,每低一个0.1个点罚村两委干部各30元,同时将孕检检出率纳入月评,一次孕环检未到位罚包组干部50元一例,二次或二次以上未检罚包组干部100元一例,每次孕环检结果进行存档作为逆向责任追究的依据,对孕环检弄虚作假(如假检、假孕)作自行纠正,按纠正的时间差,每月罚责任人100元,被举报、调研检查等其他途径发现的按时间差每月罚责任人200元。

2、随访服务以90%以上为标准,具体以上级调研检查为准。

3、“两非”案件每成功突破1例,奖励参与人员共5000元,对村经党委(扩大)会议研究给予加分。

四、四项手术

1、x年1月1日至x年9月30日出生(含期内补救手术人员)相应长效节育措施全部及时落实到位,奖村(居)500元,分工干部、计生联系员各100元(扣除医学上证明不能手术部分,暂不能手术的在医学规定时间内到位,视作及时;
不能手术的必须有指导站或服务所等有效证明)。

2、上环一例不到位,罚包组干部50元,结扎一例不到位,罚包组干部60元直至到位,每及时完成1例上环或结扎奖包组干部20元(月评制及其它考核另算)。

3、对全年无两女户结扎的村处罚1000元,每完成一例两女户结扎的,奖村及参与人员1000元(分配自定),奖对象户1000元(包括保险费,调养费,补助费等)。两女户结扎在县指导站或在县站做造影后,公示一个月无异义方可认定,若弄虚作假,除追回奖金以外,并处罚与本奖相同的罚款。

五、社会抚育费征收

1、对x年1月1日以前的超生处罚,由各片长负责,处罚金额全部上交县财政。

2、征收到位率达50%以上(标准为早育2000元、一男超生为25000元、多孩为40000元)按征收金额的20%分别奖励行政村、片。对未达到,缺额部分从村集体资金中扣除,村两委工资停发。对有缴征能力拒绝缴纳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执行成功的,每例奖代征站500元,奖所在片长、分工干部、计生联系员各200元,奖所在村500元,奖村书记、主任各200元。

六、实行逆向责任追究与问题倒查制度

镇成立计划生育工作逆向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对出生错漏报、政策外生育、虚假孕环检等实行逆向责任追究,问题倒查,依据其情节轻重,以性定责,对相关责任人实行诫免谈话、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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