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方案3篇【通用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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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党委政府对信访工作的领导,统筹基层社会治理资源力量,完善源头化解的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方案3篇,供大家参考。

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方案3篇

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方案篇1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党委政府对信访工作的领导,统筹基层社会治理资源力量,完善源头化解的工作机制,及时妥善化解信访突出矛盾,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根据国家信访局“十四五”时期信访工作发展规划和我省、市、县、镇工作实际,推广建立我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坚守人民情怀,坚持底线思维,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压实主管部门责任,打通信访工作的“第一站”和“最后一公里”,形成化解信访问题的强大合力,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切实维护我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主要内容

  (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组织架构

  总召集人:徐建平 回龙镇党委书记

  副召集人:周文学 回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第一召集人:江峥嵘回龙镇党委副书记

  成员:各村(社区)党(总)支部,镇党建办、镇纪委、综治办、财政所、自然资源所、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管所、公共服务办、农业农村办、应急管理办、生态环保办、退役军人服务站、城管大队、妇联、共青团等部门负责同志。可结合镇信访工作实际,增加或减少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部门。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综治办主任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工作部署,做好回龙镇各项信访工作。

  2.每月至少召开1次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通报上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工作部署和重要信访工作情况,研究镇重点信访工作任务。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

  3.建立信访形势分析研判制度,定期组织相关村(社区)。职能部门分析研判回龙镇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信访问题,进京到省上访问题和到市、县集体上访问题,进京到非接待场所上访问题,扬言、重复信访问题,可能产生负面炒作、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等。

  4.研究制定重要会议活动和重点敏感时期信访保障工作预案,成立镇信访保障工作组,落实各项稳定措施。

  5.指导、协调、督促各村(社区)、职能部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

  6.统筹推进镇“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

  7.落实上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关于领导接访下访群众和包案处理信访问题工作部署,制定镇领导接访下访群众和包案处理信访问题工作方案,开展相关工作。

  8.建立信访工作督查制度,按照上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部署要求,定期开展信访督查工作,化解大信访问题,及时将督查情况报告上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

  9.协调处理“三跨三分离”等疑难复杂信访事项。

  10.协调处理突发上访事件,及时向上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报告重大信访向题和预信息。

  11.完成上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

  1.承担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向各村(社区)、职能部门交办上级和本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部署的工作任务。

  2.收集汇总需要提请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的议题,提交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审定。

  3.起草回龙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有关文件、制度、规定,承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会务组织工作,起草会议材料。

  4.统筹协调回龙镇信访工作,对大信访问题进行督查督办。

  5.收集研判各村(社区)、职能部门报送的信访信息,及时报告上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6.完成上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工作程序

  1.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由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主持召开。

  2.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召开前,由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收集汇总需提交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信访问题,拟制会议方案,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批准实施。

  3.对于不属于本镇或相关部门职能范围的信访问题,在做好群众稳定工作的同时,及时向上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提出解决问题的工作建议。如有群众越级上访,在接到通知后,由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通知相关村(社区)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现场做好劝返接离工作。

  4.对于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各村(社区)、职能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及时将进展惰况向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时,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全体成员需参加,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须经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批准同意。

  2.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部署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做到信息互通、密切配合、快速反应、形成合力。

  3.处理信访问题时,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凡各村(社区)、职能部门能够解决的问题一律不提交联席会议。

  4.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因分工调整或工作变化需要变更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报告,并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5.对镇应该受理的群众信访事项,如因办理不及时、工作不到位、措施不稳妥引发群众大规模越级到省进京上访,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按照广东省信访工作考核有关规定,对相关部门、村(社区)予以扣分,并由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方案篇2

为了进一步加强镇党委、政府对信访及群众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村,以及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及时妥善解决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根据《信访条例》相关规定,以及《安顺市平坝区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建立乡镇(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推动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向乡镇延伸,整合基层力量解决信访矛盾纠纷,提升乡镇解决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的能力和水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努力推动全镇信访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信访联席会议制度,有效解决我镇信访工作力量薄弱问题,形成统筹协调、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工作格局,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诉求,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切实打通信访工作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

  三、机制运行

(一)组织领导

总召集人:

召 集人:

成    员:

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镇综治中心,杨昊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凡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陈晓光、陶媛为工作人员,负责信访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二)职责任务

1.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市、县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研究部署本区域内信访工作,预测预警预防风险隐患,推动多元预防调处化解信访矛盾,协调推动信访突出问题化解。

2.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内风险隐患、信访问题进行排查梳理,全面掌握信访领域风险隐患、重要情况,分析研判当前信访形势、突出问题,提出工作对策,落实防控措施。

3.研究上级交办和其他重要信访事项处理进度,及时跟踪督办,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4.研究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特殊时期等重要节点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

5.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化解矛盾,全力将各类风险隐患发现在早、化解在小。

6.指导、协调、督促及时就地依法解决好重大疑难信访问题。

7.协调解决跨乡镇、跨村信访问题。

8.负责协调、处理紧急和突发上访事项,对于重大突出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信访联席会议请示报告。

9.定期向镇党委、镇政府汇报工作。

(三)工作程序

1.每月召开一次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

2.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主持召开,总召集人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召集人主持。

3.联席会议召开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要提请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信访和矛盾纠纷问题,拟制会议方案,报联席会议召集人批准。

4.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会议召开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要提请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信访矛盾问题,需提交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其他问题,涉及相关部门或村针对需研究解决问题提出初步意见建议,按有关政策和法律提出解决问题具体措施,经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召集人同意后,提交联席会议研究。

5.联席会议研究信访事项时,涉及相关部门、村主要负责人应参加会议。

6.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要认真抓好落实,有关部门、村要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四、责任追究

各村,以及相关部门应该受理的群众信访,如因顶着不办,推诿拖拉而导致大规模群众性事件或大规模群众越级上访,对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方案篇3

信访联席会议制度文档System document of joint meeting of letters and visits

信访联席会议制度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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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关于在反腐败斗争中,加强协作的通知精神,为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坚持 “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与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与协作,现结合我旗 实际,就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特作如下通知:

一、参加联席会议单位包括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法院、检察、公安、审计、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

二、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经一方提出,可随时召开,同时可根据会议议题确定参加单位,联席会议由纪委负责召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通报各自在反腐败斗争中的工作情况,交流对干部违法违纪、违反社会治安等方面案件的查 处情况和有关工作信息;研究需要协调的各方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重大贪污、贿赂等经济违法违纪犯罪案件及非法拘禁、刑讯逼供、徇私舞弊等侵权、渎职案件的查处工作。

三、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案件,经审查认为已触犯刑律,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按照有关案件管辖的规定,及时将有关证据材料(或复印件)移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根据案情,应在移送案件前后对当事人作出党、政纪处理。

对于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检察机关要及时审查或进行必要的调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检察机关决定不予立案的,要说明原因,并将材料退回移送的纪检监察机关。

检察机关在案件侦结后,要将案件处理结论及时通报移送案件的纪检监察机关。

四、检察机关在查处案件中,对需要同时作出党纪、政纪处理的案犯或经侦查对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违纪案件,应适时将有关证据材料(或复印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应及时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情况通报检察机关。

五、法院、公安、审计、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在查办案件和专项工作中,对涉及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党和国家机 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弄虚作假、违反财经法规、偷税、漏税、抗税的案件和行为,应将被查处人的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及时报送纪检监察机关,由纪检监察机关对其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对上述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行为,及时报送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对于查处有阻力或涉及党纪、政纪、法纪交叉的复杂、疑难案件,可采取合办或协办的方式,由纪委牵头、各职能部门协查的方法进行调查。

七、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及时转送属于对方管辖的有关举报材料,各部门应对转办的案件做到件件有着落。

八、各职能部门对各类案件举报材料要做到不拖不压,并根据案件性质的管辖规定,积极进行查办或转办;对有案不查、压案不报的职能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责任。

九、建立联席会议工作内部通报制度,各职能部门应将近期内工作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联席会议各参会单位,便于加强工作联络和信息沟通。

十、为使对干部的监督和任用紧密结合,有效地把好干部任用关,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要同组织部门加强联系、 密切配合。凡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查处的干部,包括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初查核实情况,应及时向组织部门进行通报;组织部门在考核、任用干部时,应向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审计部门了解有关情况。

十一、在查办案件中应将党政纪处分与刑事处罚手段相结合,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相结合,教育与惩治相结合,打击与预防相组合,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整体合力,推进反腐败工作向深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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